绥阳县2021年辣椒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绿色防控物资(杀虫灯、诱虫板)采购公告
绥阳县2021年辣椒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绿色防控物资(杀虫灯、诱虫板)采购公告
经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对“绥阳县2021年辣椒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中的绿色物资进行采购。现将采用谈判采购方式采购该项目所需物资,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采购。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绥农采 [2021] 35号。
2、采购项目名称:绥阳县2021年辣椒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绿色防控物资(杀虫灯、诱虫板)采购。
3、采购项目批准单位及批准文件:绥阳县财政局备案、绥阳县农业农村局班子会会议纪要(绥农会纪〔2021〕19号)。
4、项目单位: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果蔬工作股。
5、采购机构:绥阳县农业农村局。
6、采购方式: 谈判采购。
7、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黔财农〔2021〕72号)34.3万元。其中:诱虫板(粘虫板)2.1万元,太阳能杀虫灯32.2万元。
二、采购需求:
第一包:诱虫板(粘虫板)
1、采购数量: 根据成交单价确定。
2、质量要求:符合GB/T 24689.4-2009《植物保护机械? 诱虫板》要求,基板黄色(波长575nm±10nm)、基板可降解。
3、履约及验收:签订合同后 10 日(日历日)内将货物配送到项目单位指定地点。
第二包:杀虫灯(太阳能、风力式)
1、采购数量: 根据成交单价确定。
2、质量要求:符合GB/T 24689.2-2017《植物保护机械 杀虫灯》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电源:太阳能板(单晶硅)供电,功率≥40W;
(2)蓄电池:采用太阳能专用锂电池,≥12V20Ah,免维护。
3、安装要求:
(1)地点:县内坝区乡(镇、办事处);
(2)时间: 合同签订30日(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配送到项目单位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使用培训。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在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二)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五、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采购文件自2021年10月27-29日8:30至17: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绥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办;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传;
售价:0元。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日17:3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绥阳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办。恕不接待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评审地点:绥阳县农业农村局。
九、成交结果公告方式:
本次采购成交结果将以公告形式在绥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阳县农业农村局? ? ? ? ? ? ? ? ?联系人:刘女士(157*****556)
项目实施单位:绥阳县农业农村局果蔬工作股? 联系人:程先生(181*****250)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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