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车辆招标公告
检测车辆招标公告
检测车辆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委托,对检测车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检测车辆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二包
第一包:桥梁检测作业车(1辆);第二包:城市道路养护检测车(1辆)。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2014(2013)-WT-89-G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车辆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和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免税公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达到上户要求;
第二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合法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改装后的载车必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生产厂家与改装厂家(即公告申请方)不同时,必须提供相关说明及证明文件;
〈3〉路面平整度/构造深度测量系统、路面车辙测量系统须提供测试报告或机构验证证明。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1月28日—2014年2月17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00-11:00,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7、投标时间:2014年2月19日上午08:00—09:00
8、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2014年2月19日上午09:00
9、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0、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1、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登记备案。
13、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4、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招标程序咨询人:张国霞 联系电话:****-*******
宋亦雷 联系电话:****-*******
技术(业务)咨询人:王沛琪 联系电话:139*****622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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