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食堂一楼、二楼超市招标的公告

关于我校食堂一楼、二楼超市招标的公告

扬商高职招标(2011)39号

我校为了引进社会力量办超市,更好地服务于学生,增加服务功能,现将食堂两个超市同时面向社会招标。

一、基本情况

我校两个超市分别位于食堂一楼、二楼餐厅区域内,隔断面积约46.9m2,现有在校师生人数约为七千多人,住宿生约为五千多人。

二、招租方式

1.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向招标方以现金的形式交纳贰仟元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招标结束,若未中标,即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纳入履约保证金中计算。投标人不交纳投标保证金,不允许参加投标。

2.投标人如果不是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参加投标,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3.中标后年租金每年按15%~20%递增。

4.有经营超市的经验,管理规范,经营质态较好,诚实守信美誉度较高。并提供真实的佐证的材料,如果弄虚作假或不按招标书要求投标,视论为废标。

5.目前已在招标单位承包超市,不能以任何方式在同一区域内向同类型的超市进行投标,否则视论废标。

6.投标书内请注明一楼或是二楼超市投标。

三、经营范围与要求

1.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文化用品、小百货、日用品、小礼品、水果,除此以外不允许经营其它项目。

2.不允许经营用电量、用水量或排水量较大、对环境污染较大的项目,不允许经营餐饮(包子、馄饨、大饼、面条、炒菜、稀饭、烧烤)非包装食品、网吧、游戏厅、烟酒等。严禁经营反动、色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承租人在承租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扩大或改变经营方式,否则视为违约,终止协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招标方的权利与义务

1.招标方负责对出租隔断区域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承租人在承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2.承租人如果进行装修改造等须经招标方确定。

3.租期

租期定为3年。合同按年度签订。

4.水电计量仪器由招标方负责安装,并按照所发生的水电费用收取。

五、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在合同签订之前上交招标方履约保证金10万元,。

(2)租金以现金或转帐支票的形式交纳。租金每半年上交一次,先交后租用(上半年为6月30日之前,下半年为12月30日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逾期不交,否则视作违约。逾期视同放弃承租权,自动解除承租合同。

2.税金、工商管理、卫生、防疫、文化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并承担与之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3.不经招标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经营场所的区域结构、管线、电路,私接水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由承租人负责恢复原状,承担由此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

4.承租人应做好安全、卫生(门前实行三包)、防火、防盗、防毒等工作。出现一切问题均由承租人负全责,给招标方及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负完全赔偿责任。

5.承租人应无条件的接受招标方的管理与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否则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超市进行转让、转包、转租或进行分包、分租,否则视作违约,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人应保护好承租区域,维护好区域内原有的设施设备,如造成损坏,承租人应按市场价格向招标方进行赔偿。

8.承租人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用工,承租人在用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用工纠纷,均与招标方无涉,招标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9.承租人必须保证所售出产品的质量,决不销售“三无商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与招标方无涉。

10、由于供电供水部门的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情况,招标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11.承租人所聘请的员工,年龄必须在18-50周岁之间,上班期间统一着装,佩戴胸卡,着装式样需报请学校同意后自行购买。

12.承租方每学期需提供3个岗位用于贫困生勤工助学,所支付的报酬不得低于每小时7.5元。

六、承租合同的解除及违约责任

1.承租人不严格履行合同,违反承租合同的有关条款,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2.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承租合同,其所预交的租金不予退还,所有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方单方面解除承租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但承租方应无条件按时撤离学校。

七、投标文件(统一要求见《附件》)收取及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收取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上午11:00,过时恕不接受。

(2)联系方法

联系人:陈老师 ****-********

地址:扬州市邗江中路98号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后勤处(行政楼A108办公室)邮编:225127

(3)招标方收取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概不退还。

2.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

附 件

一、投标文件一般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书对招标书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2.投标书应用中文编写。

3.投标书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价书(见表一)

2.投标人承诺函(见表二)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情况说明

5.投标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投标自然人的简历、资格证书,投标自然人的财产证明。

6.投标人认为能够说明自身情况的其他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编目

规格幅面应一致,页码按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2.投标人的报价必须由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3.投标书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书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

5.投标书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投标自然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投标书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或视论废标。

表一:

报价书

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承租四望亭路211号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文教正本1份,副本2份;

2.报价为:年租金:(大写)人民币

(小写)¥

3.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招标活动有关的数据要求和佐证材料等。

6.与本次谈判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

单 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表二:

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致:江苏省扬州商务高等职业学校

很荣幸能够参加上述项目投标。

我代表在此做到以下承诺:

1.理解和接受招标书中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谈判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在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书中的具体要求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4.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书中的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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