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招标公告
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南沙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9日14: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4楼3403室 | ||
预算金额 | ¥14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陆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八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3801-3804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达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4楼3403室并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440115-2021-05144
(二)项目名称: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147.00万元
(五)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技术服务范围:本次项目评估范围为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面积约为7.3平方公里地块进行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估。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属性:服务类;品目类别:C0902 地震服务。
(4)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取得通过广东省地震局评审的最终成果报告。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三)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已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方式:1、现场登记: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2、非现场登记:投标人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登记时间以采购代理收到资料及费用的时间为准,投标人自行考虑因邮寄及转账的时限而导致登记不成功的后果。
售价:现金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4楼34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办理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四)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新区明珠湾开发建设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明珠开发大厦八楼
采购人联系人:韦工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电 话:***-********、***-********-***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9日
标签: 地震安全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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