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市污水厂污泥运输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市污水厂污泥运输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市污水厂污泥运输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城市污水厂污泥运输采购项目

编制时间:20211029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将综合、城北、清源、东城等城市污水厂的污泥运输到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污泥耦合焚烧发电项目和寿光市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项目进行处置,污泥运输车辆需24小时运营,运输过程应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防止污泥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预算:800.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将综合、城北、清源、东城等城市污水厂的污泥运输到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污泥耦合焚烧发电项目或寿光市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项目进行处置(原则上将综合、清源城市污水厂的污泥运输到寿光市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焚烧项目进行处置,将城北、东城城市污水厂的污泥运输到山东新龙集团有限公司污泥耦合焚烧发电项目进行处置),污泥运输车辆需24小时运营,运输过程应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防止污泥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地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标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技术规格: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符合相关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交付或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付款方式:每完成一个季度运输,对该季度所运输污泥量进行核算,并根据各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中标单价计算总额,经审核完成后支付价款。(以上所有付款均无息)

9.满足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论证专家具体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安鸿彬

寿光市规划设计院

马晖

潍坊益光图审中心

刘波

山东龙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20211029日起,至2021110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02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光市建新街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渤海路金顿大厦 7 楼 701 室

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及专家论证意见.rar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 污泥运输 污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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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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