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公墓防洪和受灾道路修复及防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西湖公墓防洪和受灾道路修复及防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西湖公墓防洪和受灾道路修复及防治工程(一期)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防洪系统包括新建防洪堤及一条长约5.22km排洪堤、新建1座交通桥、扩建1座涵洞、新建2座沉砂池;道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路面恢复、路基恢复、新建涵洞,完善区域内雨、排水系统,恢复交通设施并完善区域内便道交通等。具体工程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西湖公墓防洪和受灾道路修复及防治工程(一期)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和保修责任及义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要求:计划2014年3月15日进场,2014年6月15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93天(日历日)。具体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相对应的已备案人员;
5.4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5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
5.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4年 1 月 27 日至2014年 2 月 7 日19: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赵枚
电 话:****-*******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敏 马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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