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仪路等12条区管道路地勘测绘及施工图设计征求意见公告

芳仪路等12条区管道路地勘测绘及施工图设计征求意见公告


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二七区芳仪路等12条区管道路

地勘测绘及施工图设计项目采购招标项目公示

采购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4-9

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的委托,就二七区芳仪路等12条区管道路地勘测绘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依照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网上公示,以征求符合本次采购要求且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提出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所有建议须在2014年1月30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逾期不予受理。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包括芳仪路、四季路、南岗路、百尚路、金源路、青铜西路、青铜东路、人泰路、双泰路、刺绣路、荆胡路、浩渺路,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0~25m,道路总长度约13km。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测绘、施工图(道路、雨水、污水、交通、照明、绿化专业工程)设计及施工期服务。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5、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天。

6、标段划分:共划分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芳仪路、四季路、青铜西路、青铜东路、刺绣路、荆胡路(道路长度合计:7.613km);

二标段:南岗路、百尚路、金源路、人泰路、双泰路、浩渺路(道路长度合计:5.388km)。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2.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类执业资格,为本单位员工且具有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5、投标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6.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成员应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6.2联合体各成员及与其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上述资格评审内容需提供真实、有效地证件原件

2.1.3

响应 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勘察设计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技术标准

符合第五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要求

权利义务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30分;

(2)勘察设计实施方案:50分;

(3)项目实施机构:10分;

(4)服务承诺评审:10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

(1)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30分

1.评标基准价确定办法:

评标基准价=有效最低投标报价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办法:

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2.2

(2)

勘察设计实施方案评分

标准

50分

1

勘察技术方案。(5~10分)

2

施工图设计实施大纲。(5~15分)

3

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8分)

4

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及确保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3~6分)

5

各专业衔接计划,措施阐述详尽、科学、合理性。(3~6分)

6

拟投入的设备、仪器等配备健全、合理(3~5分)

以上评审项若存在缺项则该项不得分。

2.2.2

(3)

项目实施机构

10分

1

项目负责人:工作履历、类似项目业绩。 (0~4分)

2

勘察、设计各专业负责人配备齐全、合理。(0~4分)

3

其他人员配备齐全、合理(0~2分)

2.2.2

(4)

服务承诺

评分标准

10分

1

承诺服从采购人的工作计划安排,并积极配合工作。(0~2分)

2

配合业主相关勘察设计文件的报审、报批服务措施。(0~4分)

3

对施工期服务列出具体措施,采购人根据其后续服务方案的完善及合理性进行评分。(0~3分)

4

其他服务承诺。(0~1分)

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所有评委计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6">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7">2. 评审标准

********0">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实施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实施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分标准

********9">(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勘察设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项目实施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服务承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 评标程序

********3">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各标段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实施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实施机构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系人:孔女士、周先生

电话:****-********130*****856138*****511

电子邮件:xinrenzb@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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