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2021年第04号)
鹤壁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2021年第0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2021年对中晟育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鹤壁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采购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0-38)、鹤壁市高中屋面维修工程(采购编号:鹤财磋商采购-2020-19)、鹤壁市淇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5年)项目(采购编号:鹤财招标采购-2020-38)。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以下问题: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评审因素未量化且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结果公告与中标通知书日期不一致等问题。
三、处理决定
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
鹤壁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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