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芯城科技园一期11号栋二食堂招租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芯城科技园一期11号栋二食堂招租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芯城科技园一期11号栋二食堂招租项目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芯城科技园一期11号栋二食堂招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雷锋大道48号阳光晶城2栋601房(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09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GXCG-F********0134
  项目名称:芯城科技园一期11号栋二食堂招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0元
合同履行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采购需求: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1其他租赁服务其他租赁服务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拟招租涉及的其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信息产业园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配套食堂租赁位于芯城科技园一期配套二食堂,其不动产权证总面积11,020.30㎡,本次招租面积为1070.112㎡,共计三年期,招租底价(最低限价)为*******元,押金100000元。主要装修情况为:外墙贴面砖,内墙刷涂料,瓷砖地面,无吊顶。1**************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详见磋商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近三个月”具体是指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相应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05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雷锋大道48号阳光晶城2栋601房(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持以下盖章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个人身份证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11-09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雷锋大道48号阳光晶城2栋601房(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11-09 14:30
2、开启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雷锋大道48号阳光晶城2栋601房(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2021-10-29起至2021-11-03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软件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军
电 话:****-********
地 址:岳麓西大道588号长沙芯城科技园2栋4楼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尚、胡益多
电 话:****-********
地 址:天顶街道雷锋大道48号阳光晶城2栋601房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2021 年10 月29 日

标签: 食堂招租 科技园 软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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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朝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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