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花园房地产开发勘察招标公告
吉星花园房地产开发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4HYG0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长发改审批字[2013]4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吉林春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星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勘察;
2.2项目规模:92706.79㎡
2.3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进行勘察测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2.5建设地点:长春南部新城南湖中街以东,乙三路以北,丙四十九路以南,丙六十八路以西;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企业可以先参与投标报名,须在开标前办理外埠企业入境手续,否则视为废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8日至 2014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方式:
招 标 人:吉林春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739号标记大厦三单元506室
联 系 人:李洪梅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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