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商住综合体-2期-住宅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商住综合体-2期-住宅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人:长沙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华润万象商业中心(悦府)项目4#、6#、7#、8#栋施工总承包工程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区桐梓坡路以南、望月路以东

3.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望月路与桐梓坡路交汇处,约14.6万平米,共计包含三栋超高层住宅及一栋幼儿园,其中6、7#楼43层,8#栋42层,均为超高层,建筑高度约134米,共计398户,幼儿园为3层。本次招标范围中包含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砌体工程、人防工程、粗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并确保该工程达到竣工验收和交付标准。

3.3招标范围: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砌体工程、二次结构、室内粗装修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甲指分包)、屋面工程、栏杆工程(专业分包栏杆除外),楼梯间、设备间、地下室及车库、临时设施(临时给水、排水、临时道路等)、室外土石方工程、雨污水工程、安装工程、零星工程(钢爬梯、雨棚等)及图纸深化设计、成品保护及保修等工作。发包人专项/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暗配以及构配件(或材料、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及其它配合工作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1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合约分判项目分期标段范围投标保证金(元)
标段1住宅总承包工程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商住综合体-2期共计包含三栋超高层住宅及一栋幼儿园,其中6、7#楼43层,8#栋42层,均为超高层,建筑高度约134米,共计398户,幼儿园为3层500000.00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总价包干

6、评标原则:价低者得

多标段中标方式:无

多标段中标类型:无

价差控制比例:无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10.00%,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92.00%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资格审查项标准
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
经营规模近三年年均营业额50000万元人民币(含)及以上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3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应显示合同签署日期、合同金额、双方公章)
经营状况报名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不良经营记录、无重大异常情况且未被华润置地华中大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招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纳税人资质纳税人类别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提供发票均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4

说明:当满足资格审查标准的供应商数量超过上限,则依据资格审查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选择上限数量供应商入围(若排名并列,则均按入围考虑)。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等级奖惩措施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支付比例(%)备注
反向应付保理50.00
商业承兑汇票20.00
银行转账30.00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俊
电话:139*****919邮箱:zuojun16@crland.com.cn
地址: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

标签: 商住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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