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医用集中供液系统、非热康谱治疗仪招标公告

血透医用集中供液系统、非热康谱治疗仪招标公告


根据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安排,就部分医用设备组织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 2014-S-04],择优选择供应商。现邀请有固定销售经营场所,具有医疗器械销售资格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各级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招标
2、项目编号:2014-S-04
3、采购内容:A包:血透医用集中供液系统(1台);
B包:非热康谱治疗仪(2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除满足政府采购有关资格规定外必须满足: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的医疗器械销售资格经营范围及经营业绩的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
2、具备与所投设备相适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销售授权书(若供应商为代理单位,20万元以上设备需具备省级以上代理资格或地域性授权,不能针对泰安市中心医院或单个项目的授权);
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严禁供应商借用他人的名义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串通报价;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14年1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起;
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办公楼401室(泰安市龙潭路29号);
四、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与竞争性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9:00
竞争性谈判时间及竞争性谈判地点:另行通知
递交响应性文件地点:泰安市中心医院办公楼401室(泰安市龙潭路29号)
五、本项目联系人:
郭老师 电话:****-******* 传真:****-*******
邮箱:6298221@163.com


招标采购中心
2014-1-27

投标商资格预审申请书我方愿意参加医疗设备招标项目(标号: 2014-S-04) 包 项目招标的资格预审,兹作如下声明:1、本资格预审书所提交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2、我方理解贵院对资格预审所作的决定是最终的,贵院不对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将其决定的原因通知投标申请人。3、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条件下,我方理解,资格预审合格仅仅是取得了按时参加投标的权利,而招标条件及日期则完全由贵院决定。4、如我公司的技术和财务状况或执行合同能力在招标时发生变化,我方承诺将此情况及时通知贵院,并理解贵院有权对原资格预审的决定进行审查;如我方在招标时,未将公司的技术和财务或执行合同能力的变化通知贵院,我方将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5、兹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要求的一切文件和资料。 投标申请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联系电话:资格预审提供相关资质要求序号内容要求的标准/条件申请人具备的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一百万及以上,且营业期限在有效范围内2税务登记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在规定范围内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许可期限在规定范围内7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登记表)有效期限在规定范围内,(根据医疗机构的使用习惯和产品的来源,按国产产品、进口产品两大层次进行分类,对于合资产品,如果仅取得了国产的注册证或生产批文,此产品属国产产品;港澳台“许“字号的产品,暂视为进口产品。8产品授权书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一年以上的长期授权书(20万元以上设备需具备省级以上代理资格或地域性授权,不能针对泰安市中心医院或单个项目的授权)。(上述资料除特殊要求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 预审人员签字: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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