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30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并于2021年7月21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盘诚恳接受,并按照市委规定和巡察组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大类7个方面问题的35个具体问题,制定形成80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意见问题整改11个,基本完成9个,尚未完成15个,修订完善8项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后,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桂延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单位,扎实做好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7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3次、局务会议1次、协调推进会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局属单位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科室、局属单位迅速行动,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8月31日,修订印发了《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落实中共来宾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改内容和措施,以及具体要求等,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逐条细化成了80条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一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聚焦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整改。在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上,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协调、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协调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落实中共来宾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推进整改。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严抓实改,扎实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措施
(一)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反馈意见及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整改存在问题
1.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组落实整改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来宾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回头看”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整改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研究,全面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局长为成员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印发了《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落实中共来宾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大类7个方面问题的35个具体问题,制定形成80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二是加强对县(市、区)水利局整改工作的指导,做好“系统抓、抓系统”工作。组成联合督导组到各县(市、区)水利局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8月10日至8月13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涉及项目的各类问题,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指导。8月30日至9月3日,局党组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成立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水利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督导。9月17日,召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县(市、区)水利局汇报问题认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进度等情况,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10月11日,召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会,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2)第一责任人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压实党组第一责任人的整改责任。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局长张桂延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和1次局务会进行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9月17日,组织召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
(3)班子其他成员履行整改责任不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27日,局党组召开来宾市水利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单位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还存在的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全面等问题都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了认领,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指导整改到位。
2.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1)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市委反馈意见整改不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及时举一反三,把工作抓早抓前,在巡察反馈意见之前再次部署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成立了来宾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21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来宾市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印发了《来宾市水利工程建设暨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来宾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三个阶段对招标投标环节、建设实施过程管理环节、建设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及廉政风险防控环节重点整治,提出了11项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年内组织开展了水利建设工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市场主体履约、水利干部职工插手工程建设问题,组织部分县(市、区)水利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填写了《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建立了领导干部打招呼、过问水利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制度,从制度建设方面堵塞漏洞;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检查,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及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了问题整改清单。进一步落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推进水利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2)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1、“部分人饮工程项目仍处于停工(烂尾)状态”的问题存在虚报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及专项清理指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组织各县(市、区)逐一排查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清单内的饮水安全工程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完成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同时我局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反馈问题数的20%。经过县级自查和市级抽查,目前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专项清理整治指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完成率95.2%,其余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二是要求有关县(区)对指出的3个具体问题工程进行整改。目前1个问题工程已完成整改。
2-2、“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组织参建各方按照档案管理清单、归档单位各自收集、整理归档文件,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二是派出工作组到县调研指导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与工程验收情况,检查已完工水利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情况,就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三是组织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检查内容进行同步检查。
(3)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
3-1、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采砂规划问题的整改,我局已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红水河(兴宾区、合山市、忻城县、象州县河段)、黔江(武宣县河段)、柳江(象州县、武宣县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21年6月16日,在南宁召开并通过了采砂规划成果审查,9月17日,自治区水利厅出具了审查意见,9月26日,我局将采砂规划报告成果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待政府批复后,即可编制实施方案实施砂石开采权拍卖出让工作。二是针对水源地保护问题的整改,加大力度协调合山市政府加快推进能容水源地水质问题整改。合山市计划对能容水源类型重新论证,合山市政府已明确由合山市水利局负责开展论证工作。10月14日已完成论证初稿(送审稿)的编制,计划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
3-2、对市水利局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问题选择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往来款项中22万元为市直单位欠款,已于2021年7月上旬归还,已整改完成。其他应付款32825.85元已于2021年10月中旬整改完成。其余款项为2003年前的挂账,时间久远,我局将逐项核实,提出处理方案。
(4)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整改不全面。
4-1、“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仍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水利部在我市西江干流上暗访发现反馈27个“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4-2、“学用政策不到位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水利厅举办的水利规划计划、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水利乡村振兴等水利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对有关文件、政策的理解,提高水利工作管理水平。二是计划近期举办一期全市水利规划计划或水利建设培训班。三是就学用政策的理解偏差问题及时请示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的答复意见指导整改工作。四是切实举一反三,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以来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切实做好整改。
4-3、“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未改善。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持续加强向珠江水利委员会及市人民政府的汇报,按照珠江委审查意见的要求修改完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涉及城规调整、按照防洪堤技术要求设计滨江北路以路代堤等问题,多次督促业主加快设计变更方案修编,2021年10月上旬已重新向珠江委变更方案,目前珠江委正在按审批流程办理。
3.整改实际成效不佳。
(1)缺乏举一反三。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风险和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清单,在加强现场巡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推动存在问题和各种隐患得到彻底解决,促进工程发挥实效。对未完工的饮水工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加强监督指导,确实做到真整改。
(2)虚假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及专项清理指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要求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同时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2个县(区)予以重点关注。10月下旬在县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级进行不低于20%比例的抽查。
(3)“清四乱”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监管力度,压实县级水利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举一反三,开展清理河湖“四乱”问题整治自查自纠。二是督促责成象州县水利局对五大工程管理处管理范围内水库、渠道、水域被侵占行为限期整改。目前,象州县河长办已成立工作组对未能按期整改的问题正在按有关规定开展清理整治。
(4)“旧账”清理不主动。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2004年—2020年往来款项整改完成。2003年之前的挂账,因时间久远,我局将逐项核实,提出处理方案。
4.完善长效机制有差距
(1)制度化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建章立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了《来宾市水利局关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来宾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来宾市水利局水利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对2018年出台的《来宾市水利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项目技术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暂行办法。二是加强对机关内部的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来宾市水利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制定下发《来宾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通知》《来宾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标(审)专家日常管理的通知》,从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
(二)本轮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系统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转变学习思路,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系统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系统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的重要学习内容。2021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方案、《2021年理论学习的通知》等,并制定了党支部学习计划、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表,有序推进党组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组织召开1次党组会、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支委会、3次党小组会、1次党员大会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治水重要论述。如8月11日,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2)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底,“严”的氛围尚未形成。
2-1、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了《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二是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重新调整党小组人员,优化党组织设置形式,按照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原则,重新划分党小组。同时将局领导合理安排至各党小组,依托支部委会和党小组会,实现局领导对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面对面安排部署。三是深入各县(市、区)水利局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与县(市、区)水利局领导班子及重要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压实基层水利局的主体责任。
2-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第13次党组会专题听取全市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情况汇报,对抓好验收工作做出部署安排。二是成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三是督促指导金秀、合山、象州水利局党组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2-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纪党章的学习。如,7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广西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韦瑞灵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在中秋节前,在局微信群发送廉政提醒信息。9月27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9月28日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整治工作。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治理工作自查工作。经自查,没有发现存在公卡私用、私车公养、公私不分等违纪行为。三是专项督办合山市水利局项目资金问题。截止2021年9月30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3500万元。
2-4、对基层监管不力,国有资产被侵占。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所涉及县级水利局落实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象州县水利局已终止与4名干部职工的承包协议。武宣县水利局已与3名干部职工终止承包合同。
(3)落实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不够深入。
3-1、项目未竣工验收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级派出工作组对各县(市、区)验收工作给予指导。二是向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任务重的3个县(区)人民政府致函,要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压实政府责任,推动验收工作。三是印发《来宾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压实验收工作严重滞后的县的主体责任。四是对“十三五”前实施未完工或完工未验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挂牌督办,通报全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情况。截止10月中旬,完成1条中小河流竣工验收、1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下闸蓄水验收和1座小水电站的机组启动验收。
3-2、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对取用水户拖欠水资源费进行催缴,2021年5月成功催缴一取水企业拖欠的水资源费100.44万元。
3-3、保护水生态环境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各县(市、区)针对2018—2020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将应缴未缴项目资料报送当地税务部门,由当地税务部门征收。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已收1499.87万元。二是针对我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三年全区排名靠后问题,我局于2021年4月13日印发了《来宾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来宾市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针对本辖区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一一进行整改落实。截止2021年10月中旬,全市2021年度需开展已批在建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212个,已完成检查135个,占任务数的63.68%。2019年、2020年全市遥感监管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持续加快整改;2021年度水利部上半年遥感监管图斑270个,截至9月25日全部完成复核工作,认定违法违规项目已全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3-4、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全面梳理2018-2020年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情况,针对项目资金缺口情况,我局于9月下旬致信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资金拨付问题亲自过问,部署研究水利资金缺口问题,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印发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和“红黑榜”的通报,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支付进度。
3-5、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国有平台公司实施项目的监管力度,对市级国有平台公司实施的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南滨江南路II段、北之江西段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市水务集团加快项目建设,促使滨江南路II段4月30日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5000余万元。北之江西段8月11日也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基础开挖。
此外,针对项目法人反映的征拆资金及工程款拨付慢的问题,我局多次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协调市财政局加快资金拨付。
(4)优化水利行业营商环境意识不足。
4-1、资金缺口大,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于市本级城区防洪治理项目,我局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对市级国有平台公司提出的诉求和困难及时研究、及时回应。一方面加强向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汇报,申请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项目资金拨付协调会,另一方面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共同想方设法解决资金拨付难题。二是对于市级评审费未及时拨付问题,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行政审批事项技术审查相关工作,对技术审查的组织方式方法进行调整,通过优化调整既保证了节约资金又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有效的缓解了资金短缺困难。同时积极争取市财政安排部分资金解决历史欠账。三是对于各县资金拨付困难情况,我局于9月下旬向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写信,要求高度关注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问题,要求其亲自过问,研究部署并督促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同时向资金拨付问题严重的县局下发督办函。
4-2、对临河建设项目水行政审批职责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已组织负责水行政审批业务同志,加强学习审批业务知识,提高优化水利行业营商环境意识,熟悉行政审批操作流程,有效指导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办理水行政审批手续。同时,加强巡河力度,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市县两级自行排查出来的 “四乱”问题49个,已完成整治31个,正在督促各县(市、区)河长办抓紧整治。
4-3、水行政执法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成武宣县、合山市水利局对辖区已发现非法取水企业限期查处。武宣县水利局于2021年5月6日对一非法取水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督促该企业办理取水许可,目前该企业已编报水资源论证表,武宣县水利局聘请的技术审查单位正在审查中。合山市水利局于2021年6月24日对一非法取水企业进行了约谈,6月28日送达该企业《关于水资源和水土保持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该企业水资源论证于2021年8月29日上会通过了专家组评审,待专家复核意见出来后合山市水利局局将依法做出取水许可审批,并对其取水工程设施进行核验后核发取水许可证。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学习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组织市县两级水政工作人员参加水利厅的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突出
(1)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水利项目申报的审核把关,申报的中央预算内水利项目要求必须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才允许申报。二是强化对初步设计深度的审核把关,各类水利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均要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查勘,广泛征求受益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对1个县级市指出的2个具体问题督促整改,目前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2)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对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于8月上旬派出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进行指导,要求有关责任县局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控,同时按要求做好设计变更材料尽快报送审批。二是印发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和“红黑榜”的通报,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3.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我局抓重点、攻难点、挖亮点,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落在实处,定方案、明举措、广动员、勤督导,实现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统学统领,党支部“三会一课”导学督学,对标“规定动作”,把准“自选动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线下+线上”等学习模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激情,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现党建与水利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使党建工作成为推动来宾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二是深化谈心谈话。结合“一对一”谈话提醒制度,主要是深入开展了党组书记对党组领导班子的谈心谈话,在谈心谈话中着重围绕班子的情况,在谈话中谈透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的意识。三是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的通知》的学习计划,扎实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已开展了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在9月27日的学习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管水治水的重要论述。
(2)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组书记带头抓党建,把党的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党建工作和水利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截至目前,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二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并认真贯彻落实。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中共来宾市水利局支部委员会2021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2021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党支部的“三会一课”都按时开展。结合水利业务、党员志愿服务等,组织开展“绿水青山”志愿服务、服务三农我争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党日活动。四是认真落实党的建设专项绩效考评,抓好日常工作管理。10月9日,市党建办到我局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日常督导,检查了我局党支部“三会一课”、离退休党建等工作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日常工作,力争在党的建设专项考评上取得好成绩。
(3)工作作风不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布置整改工作,指导电站所在县水行政主管理部门开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县局安排技术人员到电站现场督促指导,目前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够有力,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确保选好人、用好人。2021年以来,3名干部通过民主推荐晋升科级领导岗位,5名干部晋升职级公务员。同时,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在今年调整干部岗位任职中,把4名年轻干部放在农村饮水安全、河湖“四乱”管理等重要岗位进行锻炼,促进年轻干部不断成长。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方式,通过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定期对党员思想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及时把握党员思想动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如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谈话等。三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抓早抓小”,及时主动出击,认真落实“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促进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2021年7月份以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17人(次)。四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干部职工会、集体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增强全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底线和红线意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如7月29日,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列入8月11日的党组会学习内容、8月份支委会、党小组会的学习内容。9月28日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9月28日开展“学典型案例、树良好家庭家教家风”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剖析2起领导干部家风败坏贪污腐败的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必须对配偶、子女严格要求、严加管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发挥好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推动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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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30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并于2021年7月21日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党组对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盘诚恳接受,并按照市委规定和巡察组要求,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大类7个方面问题的35个具体问题,制定形成80项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意见问题整改11个,基本完成9个,尚未完成15个,修订完善8项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针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后,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及时成立了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桂延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单位,扎实做好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2021年7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3次、局务会议1次、协调推进会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局属单位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各科室、局属单位迅速行动,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8月31日,修订印发了《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落实中共来宾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改内容和措施,以及具体要求等,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逐条细化成了80条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一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三)聚焦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整改。在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上,市水利局党组成员率先垂范,精心准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及时协调、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协调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落实中共来宾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推进整改。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严抓实改,扎实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措施
(一)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反馈意见及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整改存在问题
1.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党组落实整改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来宾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回头看”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局党组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推动整改落实,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研究,全面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各县(市、区)水利局局长为成员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印发了《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落实中共来宾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2大类7个方面问题的35个具体问题,制定形成80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二是加强对县(市、区)水利局整改工作的指导,做好“系统抓、抓系统”工作。组成联合督导组到各县(市、区)水利局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8月10日至8月13日,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涉及项目的各类问题,局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调研指导。8月30日至9月3日,局党组联合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成立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水利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督导。9月17日,召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县(市、区)水利局汇报问题认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进度等情况,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10月11日,召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会,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2)第一责任人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压实党组第一责任人的整改责任。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书记、局长张桂延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和1次局务会进行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9月17日,组织召开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部署下一阶段整改工作。
(3)班子其他成员履行整改责任不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8月27日,局党组召开来宾市水利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剖析,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单位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并督促落实整改。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还存在的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全面等问题都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了认领,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指导整改到位。
2.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1)落实自治区党委巡视市委反馈意见整改不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及时举一反三,把工作抓早抓前,在巡察反馈意见之前再次部署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成立了来宾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2021年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及来宾市水利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印发了《来宾市水利工程建设暨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来宾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三个阶段对招标投标环节、建设实施过程管理环节、建设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方面及廉政风险防控环节重点整治,提出了11项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年内组织开展了水利建设工程市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市场主体履约、水利干部职工插手工程建设问题,组织部分县(市、区)水利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填写了《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建立了领导干部打招呼、过问水利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制度,从制度建设方面堵塞漏洞;开展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检查,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及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下发了问题整改清单。进一步落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水利工程招投标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推进水利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
(2)落实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1、“部分人饮工程项目仍处于停工(烂尾)状态”的问题存在虚报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及专项清理指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组织各县(市、区)逐一排查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清单内的饮水安全工程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完成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同时我局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反馈问题数的20%。经过县级自查和市级抽查,目前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专项清理整治指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完成率95.2%,其余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二是要求有关县(区)对指出的3个具体问题工程进行整改。目前1个问题工程已完成整改。
2-2、“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组织参建各方按照档案管理清单、归档单位各自收集、整理归档文件,规范档案管理行为。二是派出工作组到县调研指导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与工程验收情况,检查已完工水利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情况,就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三是组织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检查内容进行同步检查。
(3)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
3-1、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责任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采砂规划问题的整改,我局已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红水河(兴宾区、合山市、忻城县、象州县河段)、黔江(武宣县河段)、柳江(象州县、武宣县河段)河道采砂规划。2021年6月16日,在南宁召开并通过了采砂规划成果审查,9月17日,自治区水利厅出具了审查意见,9月26日,我局将采砂规划报告成果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待政府批复后,即可编制实施方案实施砂石开采权拍卖出让工作。二是针对水源地保护问题的整改,加大力度协调合山市政府加快推进能容水源地水质问题整改。合山市计划对能容水源类型重新论证,合山市政府已明确由合山市水利局负责开展论证工作。10月14日已完成论证初稿(送审稿)的编制,计划10月底完成评审工作。
3-2、对市水利局主要领导离任审计问题选择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往来款项中22万元为市直单位欠款,已于2021年7月上旬归还,已整改完成。其他应付款32825.85元已于2021年10月中旬整改完成。其余款项为2003年前的挂账,时间久远,我局将逐项核实,提出处理方案。
(4)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问题整改不全面。
4-1、“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仍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水利部在我市西江干流上暗访发现反馈27个“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4-2、“学用政策不到位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水利厅举办的水利规划计划、农村水利建设管理、水利乡村振兴等水利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强化对有关文件、政策的理解,提高水利工作管理水平。二是计划近期举办一期全市水利规划计划或水利建设培训班。三是就学用政策的理解偏差问题及时请示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按照自治区水利厅的答复意见指导整改工作。四是切实举一反三,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以来新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切实做好整改。
4-3、“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问题”未改善。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持续加强向珠江水利委员会及市人民政府的汇报,按照珠江委审查意见的要求修改完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涉及城规调整、按照防洪堤技术要求设计滨江北路以路代堤等问题,多次督促业主加快设计变更方案修编,2021年10月上旬已重新向珠江委变更方案,目前珠江委正在按审批流程办理。
3.整改实际成效不佳。
(1)缺乏举一反三。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风险和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清单,在加强现场巡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推动存在问题和各种隐患得到彻底解决,促进工程发挥实效。对未完工的饮水工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加强监督指导,确实做到真整改。
(2)虚假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及专项清理指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要求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同时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易发多发的2个县(区)予以重点关注。10月下旬在县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级进行不低于20%比例的抽查。
(3)“清四乱”不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各县(市、区)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监管力度,压实县级水利部门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举一反三,开展清理河湖“四乱”问题整治自查自纠。二是督促责成象州县水利局对五大工程管理处管理范围内水库、渠道、水域被侵占行为限期整改。目前,象州县河长办已成立工作组对未能按期整改的问题正在按有关规定开展清理整治。
(4)“旧账”清理不主动。
整改落实情况:已对2004年—2020年往来款项整改完成。2003年之前的挂账,因时间久远,我局将逐项核实,提出处理方案。
4.完善长效机制有差距
(1)制度化管理意识不强,缺乏建章立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了《来宾市水利局关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分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来宾市水利局关于建立水利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来宾市水利局水利监督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对2018年出台的《来宾市水利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项目技术审查管理暂行办法》涉及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暂行办法。二是加强对机关内部的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来宾市水利局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制定下发《来宾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通知》《来宾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标(审)专家日常管理的通知》,从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
(二)本轮巡察新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系统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转变学习思路,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系统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系统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支委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的重要学习内容。2021年以来,先后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方案、《2021年理论学习的通知》等,并制定了党支部学习计划、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表,有序推进党组学习中心组、党员干部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组织召开1次党组会、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支委会、3次党小组会、1次党员大会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统治水重要论述。如8月11日,局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
(2)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底,“严”的氛围尚未形成。
2-1、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集中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研究制定了《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工及责任清单》。二是落实领导“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重新调整党小组人员,优化党组织设置形式,按照工作性质相近、联系方便的原则,重新划分党小组。同时将局领导合理安排至各党小组,依托支部委会和党小组会,实现局领导对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面对面安排部署。三是深入各县(市、区)水利局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与县(市、区)水利局领导班子及重要科室负责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压实基层水利局的主体责任。
2-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第13次党组会专题听取全市水利工程验收工作情况汇报,对抓好验收工作做出部署安排。二是成立水利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三是督促指导金秀、合山、象州水利局党组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
2-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纪党章的学习。如,7月30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广西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韦瑞灵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在中秋节前,在局微信群发送廉政提醒信息。9月27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9月28日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整治工作。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开展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治理工作自查工作。经自查,没有发现存在公卡私用、私车公养、公私不分等违纪行为。三是专项督办合山市水利局项目资金问题。截止2021年9月30日已支付工程进度款3500万元。
2-4、对基层监管不力,国有资产被侵占。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所涉及县级水利局落实对反馈问题的整改。象州县水利局已终止与4名干部职工的承包协议。武宣县水利局已与3名干部职工终止承包合同。
(3)落实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不够深入。
3-1、项目未竣工验收问题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级派出工作组对各县(市、区)验收工作给予指导。二是向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任务重的3个县(区)人民政府致函,要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压实政府责任,推动验收工作。三是印发《来宾市水利局关于加快水库除险加固攻坚行动的通知》,进一步压实验收工作严重滞后的县的主体责任。四是对“十三五”前实施未完工或完工未验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挂牌督办,通报全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验收情况。截止10月中旬,完成1条中小河流竣工验收、13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下闸蓄水验收和1座小水电站的机组启动验收。
3-2、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对取用水户拖欠水资源费进行催缴,2021年5月成功催缴一取水企业拖欠的水资源费100.44万元。
3-3、保护水生态环境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求各县(市、区)针对2018—2020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将应缴未缴项目资料报送当地税务部门,由当地税务部门征收。截止到2021年10月15日,已收1499.87万元。二是针对我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三年全区排名靠后问题,我局于2021年4月13日印发了《来宾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来宾市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针对本辖区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一一进行整改落实。截止2021年10月中旬,全市2021年度需开展已批在建设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212个,已完成检查135个,占任务数的63.68%。2019年、2020年全市遥感监管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持续加快整改;2021年度水利部上半年遥感监管图斑270个,截至9月25日全部完成复核工作,认定违法违规项目已全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
3-4、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全面梳理2018-2020年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支付情况,针对项目资金缺口情况,我局于9月下旬致信6个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政府主要领导要对资金拨付问题亲自过问,部署研究水利资金缺口问题,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二是印发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和“红黑榜”的通报,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支付进度。
3-5、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大对国有平台公司实施项目的监管力度,对市级国有平台公司实施的黔浔江治理工程来宾市主城区江南滨江南路II段、北之江西段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市水务集团加快项目建设,促使滨江南路II段4月30日开工,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5000余万元。北之江西段8月11日也已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基础开挖。
此外,针对项目法人反映的征拆资金及工程款拨付慢的问题,我局多次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协调市财政局加快资金拨付。
(4)优化水利行业营商环境意识不足。
4-1、资金缺口大,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于市本级城区防洪治理项目,我局切实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对市级国有平台公司提出的诉求和困难及时研究、及时回应。一方面加强向市人民政府的请示汇报,申请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项目资金拨付协调会,另一方面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对接,共同想方设法解决资金拨付难题。二是对于市级评审费未及时拨付问题,我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行政审批事项技术审查相关工作,对技术审查的组织方式方法进行调整,通过优化调整既保证了节约资金又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有效的缓解了资金短缺困难。同时积极争取市财政安排部分资金解决历史欠账。三是对于各县资金拨付困难情况,我局于9月下旬向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写信,要求高度关注水利项目建设资金拨付问题,要求其亲自过问,研究部署并督促进一步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同时向资金拨付问题严重的县局下发督办函。
4-2、对临河建设项目水行政审批职责不清。
整改落实情况:已组织负责水行政审批业务同志,加强学习审批业务知识,提高优化水利行业营商环境意识,熟悉行政审批操作流程,有效指导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办理水行政审批手续。同时,加强巡河力度,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市县两级自行排查出来的 “四乱”问题49个,已完成整治31个,正在督促各县(市、区)河长办抓紧整治。
4-3、水行政执法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成武宣县、合山市水利局对辖区已发现非法取水企业限期查处。武宣县水利局于2021年5月6日对一非法取水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督促该企业办理取水许可,目前该企业已编报水资源论证表,武宣县水利局聘请的技术审查单位正在审查中。合山市水利局于2021年6月24日对一非法取水企业进行了约谈,6月28日送达该企业《关于水资源和水土保持存在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该企业水资源论证于2021年8月29日上会通过了专家组评审,待专家复核意见出来后合山市水利局局将依法做出取水许可审批,并对其取水工程设施进行核验后核发取水许可证。二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加强对水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在全体职工大会上学习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组织市县两级水政工作人员参加水利厅的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较突出
(1)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不理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水利项目申报的审核把关,申报的中央预算内水利项目要求必须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才允许申报。二是强化对初步设计深度的审核把关,各类水利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均要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查勘,广泛征求受益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对1个县级市指出的2个具体问题督促整改,目前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2)漠视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对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于8月上旬派出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进行指导,要求有关责任县局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控,同时按要求做好设计变更材料尽快报送审批。二是印发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和“红黑榜”的通报,督促县级水利部门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3.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我局抓重点、攻难点、挖亮点,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落在实处,定方案、明举措、广动员、勤督导,实现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统学统领,党支部“三会一课”导学督学,对标“规定动作”,把准“自选动作”,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线下+线上”等学习模式,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激情,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现党建与水利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使党建工作成为推动来宾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引擎。二是深化谈心谈话。结合“一对一”谈话提醒制度,主要是深入开展了党组书记对党组领导班子的谈心谈话,在谈心谈话中着重围绕班子的情况,在谈话中谈透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的意识。三是抓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按照年初制定的《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理论学习的通知》的学习计划,扎实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截至目前已开展了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在9月27日的学习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管水治水的重要论述。
(2)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思想,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组书记带头抓党建,把党的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党建工作和水利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截至目前,局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二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责任并认真贯彻落实。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按照《中共来宾市水利局支部委员会2021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2021年以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党支部的“三会一课”都按时开展。结合水利业务、党员志愿服务等,组织开展“绿水青山”志愿服务、服务三农我争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党日活动。四是认真落实党的建设专项绩效考评,抓好日常工作管理。10月9日,市党建办到我局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日常督导,检查了我局党支部“三会一课”、离退休党建等工作情况。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日常工作,力争在党的建设专项考评上取得好成绩。
(3)工作作风不严实。
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布置整改工作,指导电站所在县水行政主管理部门开展相关整改工作,要求县局安排技术人员到电站现场督促指导,目前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措施不够有力,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确保选好人、用好人。2021年以来,3名干部通过民主推荐晋升科级领导岗位,5名干部晋升职级公务员。同时,注重年轻干部培养,在今年调整干部岗位任职中,把4名年轻干部放在农村饮水安全、河湖“四乱”管理等重要岗位进行锻炼,促进年轻干部不断成长。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教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方式,通过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定期对党员思想状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及时把握党员思想动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如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谈话等。三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抓早抓小”,及时主动出击,认真落实“一对一”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促进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2021年7月份以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17人(次)。四是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干部职工会、集体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增强全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底线和红线意识,切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如7月29日,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新时代党员干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意见》列入8月11日的党组会学习内容、8月份支委会、党小组会的学习内容。9月28日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9月28日开展“学典型案例、树良好家庭家教家风”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剖析2起领导干部家风败坏贪污腐败的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必须对配偶、子女严格要求、严加管教。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以市委巡察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发挥好党组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三)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从严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全面推动水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来宾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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