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下安住宿区及收费站雨棚房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下安住宿区及收费站雨棚房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40*****513
工程编码 ********140*****513
工程名称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下安住宿区及收费站雨棚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地点 佛山市
建设单位 佛山市中策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预发包价
工期
对投标单位要求
投标报名开始时间 2014-01-26 15:00:00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4-02-12 11:30:00
报名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招标分类 监理招标
工程专业分类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构成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工程已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及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中策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就本项目中下安住宿区及下安、百东、罗格、仙涌、吴家围收费站雨棚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名称为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下安住宿区及收费站雨棚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明高速公路是广州(番禺)至佛山(高明)高速公路的简称,位于广佛都市圈中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南段与国道主干线广州绕城公路南段之间,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广明高速公路划分为以下三段:广州段、陈村至西樵段、高明段(西樵至更楼段)。本项目为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路线起于顺德区陈村镇,依次经过北滘镇、乐从镇,禅城区南庄镇,南海区丹灶镇,终于南海区西樵镇。

其中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下安住宿区及下安、百东、罗格、仙涌、吴家围收费站雨棚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5430平方米;下安住宿区包括综合楼、收费员工宿舍、配电房、水泵房、养护综合楼、养护机械维修仓库等,建筑面积约9842.24平方米,下安、百东、罗格、仙涌、吴家围收费站雨棚建筑面积约5587.9平方米。房建工程施工建安费约为3072万元,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附属房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下安住宿区的综合楼、收费员工宿舍、配电房、水泵房、养护综合楼、养护机械维修仓库等,下安、百东、罗格、仙涌、吴家围收费站雨棚等)的土建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施工安全监理等相关工作和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前的结算、决算有关工作及配合主线总监办进行竣工档案编制等工程管理工作。

本次招标共一个合同段,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期预计为9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类似项目经验,并在人员、设备和以往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当日起往前顺推3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围标串标或骗取中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约情况、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以司法、仲裁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在本项目投标期间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明令取消、暂停、禁止参与投标且处罚有效期内。(特别提示: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是在处罚期内,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业务咨询电话:****-********。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2报名时间: 2014 年 01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起至 2014 年 02 月 12 日 11 时 3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根据佛山市《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规定,投标单位须按要求录入企业信息数据,各投标企业办理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6、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中策广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魁奇二路18号1座(佛陈桥头交通发展大厦7层)

邮 编:528041

电 话:****-********

联 系 人:龚小姐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 编:528000

电 话:****-********

传 真:****-********

网 址:www.huajie.com.cn

联 系 人:王刚毅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项目说明:见附件1。1.2主要工程数量表:见附件2。1.3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3。1.4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见附件4。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2.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附件5的要求。2.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2.4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5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7投标人所提供的监理人和各主要监理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各种证书、证件和其他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业绩和主要人员信息等进行公示;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10%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并在国家交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3.投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现场考察4.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 ]。4.2投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考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代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4.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4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标前会议5.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会议[ ]。5.2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如果有)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招标人将在标前会议上予以解答。投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进行准备。5.3招标人将在标前会议结束后,以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并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5.4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标前会议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第五篇 监理规范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第七篇 技术规范第三卷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十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第十一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招标人在图纸中提供的有关本合同段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其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严重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6.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6.4招标人设定的固定价格[ ],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补遗书方式告知各投标人。(适用于固定标价评分法)6.5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适用于综合评标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7.2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供投标人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7.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已收到该澄清。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8.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供投标人下载。但如果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或补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8.2投标人收到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或补充。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内容9.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第一卷商务文件,包括:(一)诚信投标承诺书(二)投标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书(五)投标保证金(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七)投标人企业资质及信誉(八)监理机构及人员资质(九)其他材料第二卷技术建议书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第三卷财务建议书(一)投标书(报价函)(二)财务建议书说明(三)监理服务费报价表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或大纲,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交全部电子文件,并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证书、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可以不附。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U盘或光盘介质存储,装入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封套中。9.2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技术建议书,其内容应翔实,足以说明投标人的建议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9.3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财务建议书,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该服务所需的费用。9.4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10.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为完成本须知第1条中所述的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监理人员服务费、监理通讯、办公设施费、监理交通设施费、监理试验、检测设施费、监理生活设施费等所有费用。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以暂定金额的形式列出,根据实际情况全部或部分动用。10.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财务建议书中所列的监理服务费用各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监理服务细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财务建议书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投标人在监理服务费用报价表中多报的细目业主将不予接受,并将其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10.3投标人完成的施工安全监理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其所报的各项监理服务费用之内,业主不单独支付。10.4监理人派驻现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及自备设备等财产的有关保险由监理人自行办理,保险费由监理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由于监理人未按本款规定投保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索赔,均由监理人自行承担责任。10.5投标人因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必须缴纳的所有税费均由投标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内,业主不单独支付。10.6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额价将不予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10.7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报价为唯一的固定报价,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10.8本项目监理人应负责监理的各种抽检及平行试验,以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满足工程监理所需的试验、检测设施费已包含在监理人的报价中。同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遵循质量监督机构的相关管理规定所需的一切费用,其费用含入监理服务费用中,业主不单独支付。10.9监理人应严格遵守业主的资金管理规定,业主向监理人支付的监理服务费用为本工程的专用款,不得挪为它用。10.10投标人应自行聘用履行监理服务所需的所有辅助人员,此项工作应视为已包括在投标人正常的服务范围之内,投标人应将其相关费用计入监理服务费用报价之中,业主将不另行支付。10.11投标人所需的全部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用房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及其他试验检测费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相关的费用均应含入报价中,业主不单独支付。投标人的报价应将履行监理服务合同所需的一切办公用房及办公设施(含通讯)的费用均包含在内。10.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下限,否则作废标处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控制价上限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得出,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浮动幅度之内,即投标报价应在控制价上限80%-100%(含80%、100%)之间。10.13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或者未足额递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将在开标时退还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1.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1.3在公示期结束后,由招标人通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通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保证金本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利息计算原则如下: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利息计算以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 计付利息。 (3)利息金额计算四舍五入至分位。11.4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人须知12条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招标人可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此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此要求,招标人不得因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1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3.1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均应分别装订成册),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技术建议书副本除外)。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上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技术建议书副本除外),不得用签名章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必须盖章,其余部分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盖章。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并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13.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技术建议书除外)。13.5技术建议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八篇对技术建议书格式的要求编制并单独装订。技术建议书副本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 ]。技术建议书副本禁止进行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建议书)副本评审采用暗标形式。技术建议书副本制作要求如下:(1)使用招标人统一提供的封面、封底格式。(2)目录及正文一律采用A4规格白色复印纸;文字为三号仿宋体(国标),黑色单面打印;页边距:上下2.5cm,左3.0cm,右2.8cm。(文字样式:三号仿宋_GB2312)(3)所有表格一律采用电脑绘制,A4规格白色复印纸,黑色单面打印,文字大小为小四号仿宋体(国标)。(文字样式:小四号仿宋_GB2312)(4)施工进度横道图,网络计划图,施工平面布置图及插图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单面打印,图上标识文字大小为小四号仿宋体(国标)。(文字样式:小四号仿宋_GB2312)(5)页码从正文编起(目录及目录页不编制页码),采用小五号仿宋体(国标)阿拉伯数字表明在页脚的右下角处,仅标数字,不得做其他任何标识;除此之外,页眉页脚处不得划线或作其他任何标识。(文字样式:小五号仿宋_GB2312)(6)标书采用胶装,侧封和封底采用A4规格白色复印纸,复印纸规格70g/m2.(7)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手写,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的标记,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有关投标人自称统一为:我单位。(8)技术建议书单独装订(正副本),文件密封与标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财务建议书密封于另一个信封中。投标文件封套应分别加贴密封条并盖密封章。14.2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正本与技术建议书副本密封于一个信封中,封套上应标明“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字样。财务建议书和电子文件密封于另一个信封中,封套上应标明“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14.3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14.4如果同时投多个合同段,不同合同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密封。14.5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14.6如果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签收。15.2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7条、第8条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6.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退回。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修改或撤回的正式申请函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7.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同样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开标与评标18.开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保密19.1开标后直到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为止,凡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19.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密时间内,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针对对方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0.评标20.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0.2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详见附件6)进行评标。六、合同的授予21.定标方式21.1除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1.2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人未能遵守投标人须知第23.1款或第24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1.3招标人应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向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22.中标通知书22.1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将写明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所需的监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2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2.3招标人即使已经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招标人应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1)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中标等行为;(2)经查实投标人有转借资质行为或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人和中标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23.2监理合同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3.3双方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应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22.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应根据其提交的技术建议书及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编写监理计划并提交给业主,该计划经业主审查批准后,将作为中标人提供监理服务的依据,并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4.履约担保24.1在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4.2履约担保可采用本招标文件第十一篇规定的银行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24.3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4.4履约担保的返还按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第4.5.3项的规定执行。七、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的。26.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八、纪律和投诉27.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等违法方式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工程“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除外。3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1.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监督部门投诉。九、其他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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