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三)工程检测服务(二次招标)

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三)工程检测服务(二次招标)

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三)工程检测服务(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21-10-29 20:5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三)工程检测服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投审〔2021〕31号批准建设,项目采取设置“大小业主”的组织实施方式,本项目标段三的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大业主)、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小业主),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检测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中部区域(狮山)。

2.2 项目建设规模:

2.2.1本标段碧道范围按水系划分含北江干流(北江大堤管养站-三水交界)。北江干流碧道属于乡野型碧道,总里程6公里,碧道建设范围331.1公顷。

2.2.2建设内容包括:

北江干流碧道:北江大堤河堤段设置照明设施,构建部分滩地湿地化生态系统,新建花海公园,提升玫瑰庄园,堤内景观公园提升,打造景观桥下空间和提升生态环境。构建周末假日游及网红打卡地;改造堤路面层进,完善游憩系统与服务配套设施。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2.3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6.85亿元,其中本标段的投资金额为4.21亿元。

2.3 服务期限:

从检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标段三)EPC项目周期结束,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检测服务。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在工程建设和验收期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涉及水利、环保等专业的检测,工程实体检测为对比检测、平行检测;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对比检测:原材料、土工试验、混凝土、砂浆、砌墙砖、混凝土空心砌块。

(2)专项检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管道功能性试验、管道CCTV检测及管道水压试验、水力机械、电力设备、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质量、铸锻、焊接、材料质量、水泵等设备性能检测、量测。

(3)平行检测:根据本项目工程师编制的且招标人确认的平行检测方案进行检测。

2.4.2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

(1)做好与EPC总承包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2)相关文件规定应由招标人承担费用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图纸及招标资料为准。

2.4.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工程检测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为80.00%。

2.5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6质量标准:工程的检测要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必须真实。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具有事业单位登记机构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相应的检测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类别包括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量测甲级);

(2)投标人具备CMA计量认证证书;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技术服务合同,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成员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4.3.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3.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佛山市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项目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由牵头人派出)

4.4.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

4.4.3需提供投标人不少于2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10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1115830分,截止时间:2021年1115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1115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3.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10.4重要说明:佛山市南海区碧道建设(一期)项目EPC共划分四个标段,若已经与四个标段的EPC总承包单位签订了关于对应标段EPC项目范围内的检测工作的委托检测协议或合同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且中标后不能承接上述四个标段中的对应标段EPC总承包单位委托的对应标段EPC项目范围内的检测工作。

10.5本项目设置大小业主的组织管理方式,大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本次招标的碧道建设任务的总体筹划,牵头碧道项目具体实施计划铺排和招投标工作,其他需要总体统筹和协调的工作。小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狮山镇碧道建设),与大业主联合招投标工作,负责实施过程中涉及本镇(街道)行政范围内具体标段的建设管理和验收移交等工作。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大小业主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承包合同。涉及各小业主的工程范围、工程规模、付款、结算、工程变更、造价审核等特别条款时,适用本合同项附件下发包人所对应的项目条款特别约定。本项目合同条款特别约定由发包人(小业主)与承包人单独签订确认。

10.7本项目招标信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因综合平台设置限制,在综合平台中显示的招标人仅为本项目的大业主(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小业主无法显示,故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综合平台各流程均由大业主确认并最终由大业主签发经交易机构确认的中标通知书。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1: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融通路智富大厦31楼

联系人:高洁、张琪

电话:****-********

招标单位2: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金迪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联系人:黄展勤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晋项目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7号南舜广场11座2栋10层1001单元

联系人:陈世文、沈轩宇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hjxmglzb@163.com

标签: 工程检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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