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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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三门县滨海新城

二、招标范围:

1)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三门县滨海新城四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九号路、十三号路、十五号路、以及几条相关支路、环东路、滨纬二路延伸等的道路工程、桥梁、市政给排水、交通智能、路灯亮化、综合管线等市政工程及有关的配套工程。

2)招标工作内容为以上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提供所有内容的电子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道路甲级市政专业设计资质;②排水乙级及以上市政专业设计资质;③桥梁甲级市政专业设计资质。

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道路或道桥或桥梁或给排水专业)或副教授及以上(道路或道桥或桥梁或给排水专业)

四、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1月29日起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需索取书面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投标人应于2月19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不计息:

收款单位名称: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

银行账号:**************** 财务联系电话:****-********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写明投标单位全称,“备注”或“交易附言”栏应写明所投标项的编号及名称。

3、请于开标前到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以便签到时与交易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一起出示备审。

八、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dzjc.smztb.com.cn/smcms/)进行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提交原件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审核,没有注册或审核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联系人:潘翀 联系电话:057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珊珊 联系电话:0576—********

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

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招 标 文 件备案登记号:三招建备【2014】011号招 标 人: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监管部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二 ○ 一 四 年 一 月 三 门 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三招建备【2014】011号)项目名称: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招 标 人: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盖章)联 系 人:潘翀联系电话:0576-********招标代理人: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黎恩联系电话:0576-********招标监管部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盖章)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盖章)二 ○ 一 四 年 一 月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一、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2、建设地点:三门县滨海新城二、招标范围:1、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三门县滨海新城四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九号路、十三号路、十五号路、以及几条相关支路、环东路、滨纬二路延伸等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给排水、交通智能、路灯亮化、综合管线等市政工程及有关的配套工程。2、招标工作内容为以上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提供所有内容的电子版)。三、投标人资格条件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道路甲级市政专业设计资质;②给排水乙级及以上市政专业设计资质;③桥梁甲级市政专业设计资质。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道路或道桥或桥梁或给排水专业)或副教授及以上(道路或道桥或桥梁或给排水专业)。四、招标文件将于2014年1月29日起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 “网址:http://www.smztb.com.cn”上发布并供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为准。需索取书面招标文件的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家。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整在三门县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开标室 开标,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投标人应于2014年2月19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同城)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不计息:收款单位名称: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银行账号:****************财务联系电话:****-********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相应的单据上写明投标单位全称,“备注”或“交易附言”栏应写明所投标项的编号及名称。3、请于开标前到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以便签到时与交易证、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一起出示备审。八、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dzjc.smztb.com.cn/smcms/)进行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注册成功后,提交原件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审核,没有注册或审核不通过的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九、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网址:http://www.smztb.com.cn)和浙江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zjbid.cn/)上发布。招 标 人: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公管办: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行业主管部门: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4年1月 目 录前 附 表1第一章投标须知1第一节总则11. 项目概况12. 招标范围13. 资金来源14. 投标资格15. 投标费用16. 踏勘现场1第二节招标文件17. 招标文件的组成28. 招标文件的澄清29. 招标文件的修改210. 招标文件的备案211.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2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212. 投标文件的组成213. 投标文件的格式314. 投标报价:315. 投标保证金316. 投标有效期4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4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418.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419. 投标文件的递交420. 投标截止期4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5第五节开 标522. 开标523. 投标文件公布5第六节评 标524. 评标会议525. 评标过程的保密526. 投标文件的澄清527. 评标的顺序628. 投标文件的评审629. 资格审查。630. 商务标初步审查631. 商务标符合性鉴定732. 商务标详细评审733. 评标办法734. 决标735. 设计费用7第七节授予合同836. 中标通知书837. 合同签订8第二章设计要求9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10附件一:VII附件二:VIII附件三:IX附件四:X附件五:XI 前 附 表序号内 容1项目综合说明1、项目名称: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2、建设地点:三门县滨海新城3、招标范围:1)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三门县滨海新城四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九号路、十三号路、十五号路、以及几条相关支路、环东路、滨纬二路延伸等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给排水、交通智能、路灯亮化、综合管线等市政工程及有关的配套工程。2)招标工作内容为以上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提供所有内容的电子版)。4、要求提交设计成果时间:(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5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3)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4)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5、设计工作质量要求:1)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等有关规定及其他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以及浙江省对设计管理规定等的要求,并应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2)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应符合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及其他相关定额;6、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工作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等的要求,并应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2投标人资质要求: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道路甲级市政专业设计资质;②给排水乙级及以上市政专业设计资质;③桥梁甲级市政专业设计资质。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道路或道桥或桥梁或给排水专业)或副教授及以上(道路或道桥或桥梁或给排水专业)3资金来源:自筹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有效投标报价:设计费以百分比费率报价,百分号前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计费费率不高于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的2.1%,投标人所报费率如超出有效投标报价上限的,以无效标处理。6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后审7评标办法:商务报价评分法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银行汇票或电汇)9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1投标文件递交至: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地址:三门县大湖塘新区广场路22号,交通大楼四楼 电话: ****-********1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2014年2月2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13答疑: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4年2月10日17:00时之前将投标疑问书面传真至: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0576-******** 黎恩 收)。招标人将于自收到疑问之日起3日内统一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网址:http://www.smztb.com.cn)答复并供下载,答复以书面为准。逾期不予答复。14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网址:http://www.smztb.com.cn)修改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5其他:招标文件资料费以现金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总则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三门县滨海新城 2.招标范围2.1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三门县滨海新城四号路、五号路、六号路、七号路、八号路、九号路、十三号路、十五号路、以及几条相关支路、环东路、滨纬二路延伸等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给排水、交通智能、路灯亮化、综合管线等市政工程及有关的配套工程。招标工作内容为以上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提供所有内容的电子版)。2.2本次设计总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资金来源3.1 招标人的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投标资格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所述。4.2 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席位资格。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6.踏勘现场6.1 投标人须对设计区块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第二节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由前附表、投标须知、设计总体要求、合同主要协议条款、投标承诺书格式、辅助资料表格式及设计资料等组成。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或被视为废标。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于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内作出答复。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网址:http://www.smztb.com.cn)修改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如发现网上下载的与书面备案内容不一致时,均以书面备案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备案文件为准。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在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上发布。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开标前应随时关注网站上的最新信息。10.招标文件的备案10.1 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未经招标监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盖章的一律无效。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1.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书面答复等)属招标人。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仅由商务标部分组成。12.2 商务标包括(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投标承诺书(附件一);(2)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二);(3)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三)。(4) “证书材料”(提供以下原件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证书必须有效。原件单独密封,无法提供原件的按无效标处理。):a.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书。d.近二个月在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记录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行贿记录)。13.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14.投标报价:14.1报价方式: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在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报价以百分比费率计,小数点后取两位。14.2报价内容: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指完成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所有设计内容及以上内容的电子版。该设计费已包含中标人履行承诺和评审及施工中图纸适当更改等一切费用。14.3投标承诺书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在2014年2月19日下午5:00内向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凭银行进帐单办理好交款手续,以证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交纳。15.2 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出具的银行汇票或电汇。收款单位:三门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三门支行,帐号:****************。15.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5.4 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不计息)。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转帐形式退还到投标人注册地开户银行的帐户上,投标人须在退款时注明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15.5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投标人违反《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5)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报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7.2 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按要求签章。17.3 证书材料的复印件要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17.4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认一本作为正本。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18.2 密封要求: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1)投标人出示其有效交易证的原件,以证明其已取得交易席位资格(交易证的办理详见三门县招投标中心网站,联系电话:****-********);(2)投标人出具投标担保确认单,以证明其已提交投标担保;(3)投标人提交《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五);(4)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以上人员未能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2 投标人一旦递交了投标文件,视作同意和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条款内容。20.投标截止期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规定。20.2 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第五节开 标22.开标22.1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2.2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3.投标文件公布23.1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并退还投标人。其他投标文件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3.2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第六节评 标24.评标会议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27.评标的顺序27.1评标将按以下顺序进行:资格审查→商务标初步审查→商务标详细评审→决标。28.投标文件的评审28.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2)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主要设计人员系有同一人担任;(4)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29.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以哪一份为准;(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6)设计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29.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资格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2)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29.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29.资格审查。29.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30.商务标初步审查30.1按本节规定的初步审查要求进行。31.商务标符合性鉴定31.1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承诺书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报价、提交工作成果时间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31.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2.商务标详细评审32.1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可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如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以无效标处理。32.2 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3.评标办法33.1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1、评标标底价的确定取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2、商务标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每高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3分(商务标分值=100 -| 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 |×100×3),每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扣2分(商务标分值=100-| 投标报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 |×100×2),中间按内插法计算。34.决标34.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1)评标委员会按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总得分并列的,则抽签确定。(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无第二中标候选人,或者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述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5.设计费用35.1中标人将承担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所有设计任务,总设计费用为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中标人承诺的费率,含税金、成果设计阶段的制作、印刷、邮寄、差旅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5.2需支付的费用在收到投标人正式发票后予以支付。第七节授予合同36.中标通知书36.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6.2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如发现中标候选人资格无效,由另一中标候选人替补,如另一中标候选人也无效,则本次招标失败。36.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37.合同签订37.1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7.2 如中标人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 第二章设计要求本项目的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规划提供电子文档)。第三章合同主要协议条款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三门县滨海新城,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中标函(文件)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3.4投标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1.名称: 2.规模、投资额:3.阶段: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4.设计内容: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所有内容(提供所有内容的电子版);5.设计费: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一节现状平面图;第二节实测原地面标高资料等;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5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3)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4)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要求:①设计人应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每项目20套,并提供该项目的施工图CAD格式光盘;②提供地质勘探要求。第七条费用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中标人承诺的费率。7.2工程建设期间设计费不做任何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付费次序付费额付费基数(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阶段付费付费基数×30%对应工程设计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第二阶段付费付费基数×40%对应工程设计费提交施工图后第三阶段付费付费基数×20%对应工程设计费对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四阶段付费付费基数×10%对应工程设计费对应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对应工程设计费=(对应工程设计概算/项目总概算)×总设计费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凭设计人开具的相应金额设计费发票支付各阶段费用。2.设计费费率一次性包定,不作任何调整。3.一切设计费用均已包括在内,不再另外计取。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9.1.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9.1.6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但不予支付费用。9.1.7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9.1.8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符合各工种相应规范要求,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照规范要求执行。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5%,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总设计费。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初步设计批复完成时间、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延误五天内,每延误一天罚款5万元/天,延误五天以上的,从延误第六天开始,每延误一天罚款10万元/天。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设计工期延误的,设计人必须在两天内提交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批准后工期可顺延。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补偿发包人相应损失。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9.2.8因设计原因造成工程变更,变更额度超过工程造价的10%,则每增加一个百分点扣除设计费的2%,中间按内插法。9.3本次设计范围涵盖的设计内容,原则上不得分包。如设计人的资质中,有个别资质不具备要求的,则允许设计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但设计人委托的单位在实施前须经得发包人的书面认可,且该部分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同时那些由分包人出具的书面材料,应由设计人与分包人共同盖章。本次项目涉及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如设计人具备相应资格能力,可由设计人自行完成;否则必须进行专业分包,设计人应提交分包人的资料,并符合以下的要求:1、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格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2、设计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分包单位亦受法律约束;3、设计人委托的单位在实施前须经得发包人的书面认可,且该部分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同时那些由分包人出具的书面材料,应由设计人与分包人共同盖章。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仲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如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随工程进度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的,设计人应满足要求。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设计人必须尽量配合。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12.6设计人须严格遵守规划部门及发包人提出的要求。12.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做好服务工作,须按发包人要求进行现场指导,不得用任何理由推诿,如不按要求到场每人次扣除设计费伍仟元。设计人须委派承诺的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并提供承诺的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及常驻项目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设计人本单位人员的社保证明,该社保证明应为从投标截止日往前追溯18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总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现常驻人员不是人员表中的人,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换,设计人不得拒绝,并发现一次扣除设计费伍仟元。12.8当发包人认定设计人员未实质性履行合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总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设计人应严格依法经营,严禁将设计转包。发现私自转包或挂靠经营现象,扣除已完工作量设计费的50%,并赔偿发包人损失,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设计人不得据此提出索赔。12.9设计人有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的责任。12.10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在满足国家及地方设计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必须满足功能合理性、经济性、施工可行性、人性化、节能、绿色环保、细部创新等要求。12.11造价控制要求:12.11.1设计人在方案审批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估算和详细的设计过程造价控制计划。没有提供估算和造价控制计划,或估算和计划得不到发包人的认可(在接到设计人提供的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方案阶段的设计无效。设计人应无条件调整方案或造价控制计划,直至满足要求。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由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九条承担责任。12.11.2设计人应科学、合理编制方案设计估算,不能凑投资限额设计上限值。12.11.3在工程施工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发包人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设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解决,否则每次扣设计费伍仟元。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在1天内解决。在图纸会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处理等各项检查验收技术处理时,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天内指派1名分管领导和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否则每次扣设计费伍仟元。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12.11.4本次设计范围见前附表。12.11.5施工图预算(执行最新的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如其预算超过设计概算10%及以上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将该施工图设计、预算做相应调整(在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并直至满足发包人要求,由此造成的相关增加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并暂扣该阶段设计费的10%,待改正后返回。12.12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付费用。12.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1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捌份,发包人 肆份,设计人肆份。12.15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1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住 所:住所:邮 政 编 码:邮政编码:电 话:电话:传 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备 案 号:经 办 人:备案日期: 年月日 鉴证日期: 年 月日附件一: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投标承诺书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我们根据三招建备[2014] 011 号的《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我单位经研究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承诺:一、投标报价以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作为计费基数,根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该项目工程设计费为发改部门批复的概算的百分之 (大写), %(小写)(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承担承包上述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修正、概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专用条款编制及后续服务等所有任务(提供所有内容的电子版)。二、我方的设计概算真实准确,如上报的设计概算在审核过程中被相关审核部门核减额超我方的设计概算的10%以上,则每递增一个百分点扣除总设计费的1%,中间按内插法。三、提交工作成果时间:(1)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5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3)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4)后续服务:从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四、设计人员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就位。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六、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七、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主要设计人员表职务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本岗工龄岗位证书号码备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项目总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毕业院校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设计年限简历主要业绩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样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 (工程名称)的投标。授权委托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 日附件五: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三门县晏站涂建设有限公司: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三门县城0576-sm-xe-01、03单元等各道路市政配套项目设计(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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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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