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租用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考场地招标公告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租用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考场地招标公告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租用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考场地项目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租用小型汽车科目二、三驾考场地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3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细则(试行)》(鲁公通[2016]68号)相关规定,烟台市现有科目二、科目三小型汽车考场服务半径无法覆盖龙口,拟通过政府招标程序,在龙口范围内租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小型车考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小型车考场各1个。

目前我市只有恒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建有小型汽车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场地,并配有考试车辆。鉴于我市学驾需求量大,为方便广大群众学驾考试,进一步提升我市车驾管服务水平,拟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租用恒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小型汽车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场地作为我市小型汽车科目二、科目三驾考专用场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龙口市恒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地点:山东省龙口市海岱镇北龙水路东牟黄路南

三、公示期限: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 2021年10月30日起,至 2021年11月2日止。)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龙口市公安局

联系人:孙爱洁 电话(传真):****-*******

地址: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烟台骏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晓铭 电话(传真):150*****099

地址:龙口市锦里七号七区北邻街20-3-102(新民学校对面)

七、附件:本项目论证意见。

发布人:龙口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30日

标签: 需求公示 交通警察 科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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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骏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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