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检测招标公告

寿光市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检测招标公告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竞争机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择优选择供货单位,现对爱森环保污水处理厂废水、废气、环境空气、噪声、地下水等项目委托检测进行招标,欢迎具备能力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范围:
对公司废水、废气、环境空气、噪声、地下水等项目委托检测,具体内容见下表:
自行监测项目汇总表
类别监测项目点位数量监测频次监测点位
有组织废气臭气浓度1每半年一次 (共计两次)除臭装置排气筒
氨(氨气)1
硫化氢1
无组织废气氨(氨气)4每半年一次 (共计两次)厂界无组织
臭气浓度4
硫化氢4
氯化氢4
硫酸雾4
甲烷1厂区体积浓度**处
水污染物排放监测项目动植物油1每季度一次 (共计五次)爱森环保废水总排口
粪大肠杆菌1
石油类1
色度1
BOD51
氟化物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
悬浮物1
总汞1每半年一次 (共计两次)
总砷1
总镉1
烷基汞1
总铅1
总铬1
六价铬1
硫化物1每年一次 (共计一次)
挥发酚1

类别监测项目点位数量监测频次监测点位
水污染物排放监测项目总硬度1每半年一次 (共计两次)中水回用
(DW002鲁丽集团有限公司)
石油类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
硫酸盐1
总铁1
氯化物1
总锰1
进口监测BOD51每季度一次 (共计五次)进水口
噪声检测项目厂界噪声4每季度一次 (共计五次)分昼夜检测
地下水PH值3每年一次 (共计一次)厂址、上游、下游
总硬度3
氨氮3
氯化物3
挥发酚3
硫酸盐3
硝酸盐3
亚硝酸盐3
高锰酸盐指数3
溶解性总固体3
石油类3
氟化物3
氰化物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3
要求:根据监测项目点位和频次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和检测,并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监测报告,并对监测结果负责。
注意事项:
1、乙方保证采样及检测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行业确定);
3、乙方每次检测后按照排污许可台账管理中要求记录检测信息,按照规范填写完成后妥善保存,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甲方。
二、中标模式:以底价中标,整体承包。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厂家,附相关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1. 、具有同类型货物供货业绩的厂家,附近三年供货业绩合同、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2. 、招标人提交标书时视为已经完全了解本次招标的内容,不得以未到现场查看、未沟通等问题因素弃标、悔标,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连续两次(含)以上因上述同种理由弃标、悔标者,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投标客户每次缴纳保证金必须汇入我公司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每次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询问我公司业务人员),否则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四、反垄断、反暴利条款:
乙方承诺所供产品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如甲方发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除按照市场价格结算外,乙方自愿按照超出市场价格部分的两倍补偿甲方(甲方有权从未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 供方保证条款:
  1. 乙方保证提供产品不存在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能够满足甲方生产需求。如使用期限未达到质保期一半出现质量问题的,所有合同款项均不予结算;如超过质保期一半但未达到质保期限的,乙方自愿对已交付的产品按照合同价格的40%结算。
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是非假冒伪劣产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产品,如出现上述行为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货款,已实际交付的产品也不予退还外,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的 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 有意投标的单位可到本公司污水处理厂了解详细招标信息。
七、 投标时间:2021年11月2日
八、投标网址:http://lulisteel.com/gongqiu/zhaobiao/
九、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甲方于十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额的50%,剩余50%于2022年6月底前付清,现汇结算。
十、合同周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十一、 其 他: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提前一天至我公司财务科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弃标、毁标保证金不予返还。供应商与我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后,未经我公司同意单方终止不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扣除其在招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做为支付给我公司的违约金。未中标的新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原数返还。账上有余款的客户可到财务开具投标保证金证明条并加盖“招标保证金专用章”。
十二、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侯建芬 联系电话:137*****789
技术负责:王云水 159*****160 办公室电话: ****-*******
单位名称:寿光市爱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侯镇政府驻地
十三、如未能联系到业务人员或者对招标有异议的可联系集团书记秘书:联系人:刘秘书,电话:183*****279或直接扫描二维码关注“鲁丽工作检查”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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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检测 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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