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0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0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宁国土资交告字[2014]0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14]021号
经灵武市人民政府批准,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灵地(挂)字[2014]-2号、灵地(挂)字[2014]-4号、灵地(挂)字[2014]-5号、灵地(挂)字[2014]-6号均为“三旧”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 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 截止时间 | |||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 率%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
灵地(挂)字[2014]-1号 | 全民创业园二号路以南50米、育才路西侧 | 12847平方米 (合19.27亩) | 工业用地(皮革、毛皮、羽毛及其他制造业) | ≥1.1 | ≥30% | ≤20% | ≥1320 | 现状 | 50年 | 154.17 | 154.17 | 2014年2月19日 8时 | 2014年3月3日 16时30分 | 2014年3月5日 9时 |
灵地(挂)字[2014]-2号 | 崇兴镇灵吴公路西侧、青年路北侧宗地一 | 14100平方米(合21.15亩) | 商业用地 | ≤1.2 | ≤40% | ≥20% | 净地 | 40年 | 423 | 423 | 2014年2月19日 8时 | 2014年3月3日 16时30分 | 2014年3月5日 9时20分 | |
灵地(挂)字[2014]-3号 | 崇兴镇灵吴公路西侧、青年路北侧宗地二 | 14543平方米(合21.82亩) | 住宅用地 | 1-1.5 | ≤30% | ≥35% | 净地 | 70年 | 370.94 | 370.94 | 2014年2月19日 8时 | 2014年3月3日 16时30分 | 2014年3月5日 9时40分 | |
灵地(挂)字[2014]-4号 | 市区南熏路以南、嘉园路东侧宗地一 | 5272平方米(合7.91亩) | 商业用地 | ≤1.8 | ≤28% | ≥20% | 净地 | 40年 | 355.95 | 355.95 | 2014年2月19日 8时 | 2014年3月3日 16时30分 | 2014年3月5日 10时00分 | |
灵地(挂)字[2014]-5号 | 市区南熏路以南、嘉园路东侧宗地二 | 20026.6平方米(合30.04亩) | 住宅用地 | 1-1.6 | ≤28% | ≥35% | 现状 | 70年 | 660.88 | 660.88 | 2014年2月19日 8时 | 2014年3月3日 16时30分 | 2014年3月5日 10时20分 | |
灵地(挂)字[2014]-6号 | 市区南熏路以南、嘉园路东侧宗地三 | 21409平方米(合32.11亩) | 住宅用地 | 1-1.6 | ≤28% | ≥35% | 现状 | 70年 | 706.42 | 706.42 | 2014年2月19日 8时 | 2014年3月3日 16时30分 | 2014年3月5日 10时40分 |
注:1. 起始价、成交价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2.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网上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一)灵地(挂)字[2014]-3号、灵地(挂)字[2014]-5号、灵地(挂)字[2014]-6号地块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要求在银川市内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暂定级(含暂定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自治区内银川市以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B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竞买;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pt.nxgtjy.nxgtt. gov.cn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贺先生、王女士;联系电话:****-*******、*******。
2.出让人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北侧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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