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六盘山红军长征景区纪念馆广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固市发改审发【2014】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六盘山红军长征景区纪念馆广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2.2 项目位置:位于六盘山红军长征景区
2.3 建设规模:景观休息廊道250平方米,景观服务用房340平方米,红色革命主题文化柱6根,停车场改造450平方米,群雕基座改造两组,广场国旗旗台及旗杆改造,休息座椅10个,垃圾箱10个,景区标识牌30个。
2.4 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工程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外地企业必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和开标现场提供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市、县(区)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在 2014 年 01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02 月 09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延期),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中介报名处报名, “七证一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负责人、外地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宁备案许可等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及原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企业只需购买一次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六盘山旅游扶贫试验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余飞鹏
电 话:
138*****011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宏斌
电 话:
159*****730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