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4B0CA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已由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长汽开管字【2011】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联合站房动力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一、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搬迁技术改造项目联合站房动力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动力站房 ,空压站循环水部分,车间混砂机循环水部分,熔化炉水泵循环水部分,制冷机循环水部分,气压浇注炉,灰铁清理循环水部分,生产给水系统,生活热水给水部分,生活热水加热循环系统部分,热媒循环系统部分,中水给水部分,城市自来水给水部分,生活给水部分,软化水部分,设备及管路采购安装,具体内容为:(详见九院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所有管线安装到出站房1.5米处,制冷机循环水管道施工至1/B外1.5米处,室外冷却塔连接管施工至泵房外墙1.5米处。管道碰头均由外网施工方负责。
二标段:冷水机组及冷水机组连接管路施工至距离1/B轴1.5米处横向,纵向组连接管路施工至距离③轴内,横流开放式冷却塔及冷却塔连接管路施工至距离泵房外墙1.5米处,空压站压缩空气系统管道及附件,燃气锅炉设备及热力系统管道附件采购安装,具体内容为:(详见九院设计图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前程大路以东、腾飞大路以南、丙四十四街以西、丙十九路以北,铸造一厂新厂动力站房。
2.5计划工期:有效工期60天(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质保期为终验收合格后2年。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生产用水,生活用水,循环水,中水,生活热水设备及管路采购安装;
二标段:冷水机组,冷却塔,压缩空气,燃气锅炉设备及热力系统管道附件采购及安装。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两个招标工程标段的投标。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500万元以上,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0—2012年度)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800万元以上,投标锅炉生产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投标单位须具有锅炉生产单位独家授权代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2.5MPA以下,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压力管道施工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0—2012年度)具有不少于3个类似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3年(2010—2012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
3.3外省施工企业需到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子公司工商注册、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吉建管[2011]32号)。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二标段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3日至2014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资格后审),从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楼402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6)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项目经理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9)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10)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 2000 元(不含图纸押金),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其中:一标段:10万元;二标段:8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24日上午9:00分,地点为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
5.2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为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会议室。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和平大街1281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马利民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399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杜仲秋 祁晓辉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ZZJL89302155@126.COM
日期:2014年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