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门面cs-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WH-ZFCG-********-***
2、采购计划备案号:江采计备〔2021〕XM03898号
3、项目名称: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运营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40(万元)
6、最高限价:40(万元)
7、采购需求:
为江陵县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提供运营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声明函或证明文件(格式参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经营范围,对有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2)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复印件或网上查询的下载件);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门面cs-9号)
3、方式:
以不记名方式购买,各潜在磋商响应供应商仅限购买一份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多份者,将予拒绝。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门面cs-9号)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门面cs-9号)办公室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最高限价为:40万元/每年。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 号)“不再要求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地址:江陵县郝穴镇荆江路南88号
联系方式:********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陵县江陵大道奥林花园小区
联系方式:156*****7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话:15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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