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牛庄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暨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营区牛庄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暨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31 14:26信息来源:********7">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
东营区牛庄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暨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页面,自行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9 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东营区牛庄镇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暨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 1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本国工程、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且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7)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各市审批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 159.53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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