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招标单位:建昌食品产业园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建昌县工程建设]
招标代码:********050034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葫发改发[2013]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昌食品产业园区管委会,工程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建昌县食品产业园区西南侧。
2.2工程规模:处理量1万吨/日。
2.3招标范围:包含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人员培训、联动试车、指导调试。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2.6工程建设要求:2014年3月1日开工至2014年9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214天。
2.7投资估算:3300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
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开标时,投标单位需要提供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及以上的“信用报告概述”并且在有效期(一年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2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企业信用报告规范性审查报告单或制作企业信用报告证明。持以上要求原件到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合格后持证明及以上材料原件到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审查报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8日至2014年2月8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到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2月25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建昌食品产业园区管委会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昌食品产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建昌县河东新区
联系人:王净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建昌县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铁成
地址:建昌县府兴街馨苑花园47号
电话:****-*******
邮编: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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