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道场乡施家桥农房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II标招标公告
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道场乡施家桥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汤联系电话:****-*******
招标工程名称:道场乡施家桥农房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II标
招标项目编号: W2014-003
招标内容: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建设地点:道场乡施家桥
投资估价:约6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月30日
开标时间:2014年2月20日 下午 14:00(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开标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1楼开标室)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资质类别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进湖企业须经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招 标 文 件(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W2014-003 项目名称:道场乡施家桥农房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ⅠI标段招标人:湖州市道场乡施家桥村村民委员会(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二O一四年一月目 录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授予合同八、其它第二章合同 一、合同协议书 二、通用条款 三、专用条款 四、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二、商务标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六章工程量清单招标项目概述一、招标项目概况湖州市道场乡施家桥村村民委员会投资建设的道场乡施家桥农房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II标段,经吴发改经投备【2014】10号批准,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60万元。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委托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描述:招标工程项目的类别:本工程按 绿化三类工程、市区工程 取费;税金按 市区 计取;(参考浙江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0版)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按业主要求)。工程建设地点:道场乡施家桥村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 20日下午14:00时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吴兴区行政中心5号楼1楼开标室。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代理机构)。五、Ⅰ、Ⅱ标可以同时中标。联系人: 小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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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道场乡施家桥村村民委员会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4年1月29日投 标 须 知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内容( 规定、要求 )11.1工程名称:道场乡施家桥农房改造项目景观、绿化工程II标段建设地点:道场乡施家桥村建设规模:6118平方米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3.3要求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33.2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42.1资金来源:自筹516.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标分别装订、包封)64.1投标人资质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外地进湖企业必须经备案)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取得湖州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外地进湖建造师须经备案)713.1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814.1投标保证金数额:壹万贰仟元整(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汇出,汇入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废标处理)912.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10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收件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2月 20日下午14:00时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1321.1开标时间:2014年2月 20日下午14:00时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吴兴区行政中心5#楼一楼)1431.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15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四章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 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 2建设单位:湖州市道场乡施家桥村村民委员会1. 3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 4工程项目批准文号:吴发改经投备【2014】10号1. 5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完成2、资金来源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公开 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 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公告。 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 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下载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PDF图纸,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2014年 2月 5日前向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或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招标人都将于2014年2月 14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下载专区”上发布。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布在相关网站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和商务部分二部分组成(要求分别包封)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概况;(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手册复印件(工作手册中承担的工程项目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部核销);(6)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7)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企业驻湖分公司营业执照;(8)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9)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10)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1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1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注: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除(1)(10)(12)不需提供原件,其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纸袋包封。(注:开标当日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三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三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投标函;10.3.2 投标函附录;11.3.3投标报价:(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1)封面(投标总价);表4-1※(2)投标报价总说明;表4-2※(3)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4-3※(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 表4-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表4-5※(6)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5-1(表4-5-2)适用于安装※(7)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5-1-1(表4-5-2-1)适用于安装※(8)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表4-6※(9)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表4-6-1※(10)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4-6-1-1※(1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4-7※(1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4-8※(13)暂列金额明细表;表4-8-1※(1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4-8-2※(15)计日工报价表;表4-8-3※(16)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表4-8-4※(17)主要工日价格表;表4-9※(18)主要材料价格表;表4-10※(19)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4-11注:以上资料提供excel或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其中第(6)、(7)、(9)、(10)项可以不提供书面文档,待中标后提供。 10.3.4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投标报价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12.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计算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的规定,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浙江省颁布的“计价依据”以及指引进行编制。12.4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12.5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2.6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组成,其费率的取值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执行。12.7施工组织措施费中的检验试验费费率的取值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执行。12.8规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执行。12.9投标人的投标材料价格,除暂定价材料及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均由各投标人根据各自的市场采购价格,考虑市场变化因素自行确定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2期计取。12.10投标人的投标人工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市场人工价格或参考《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2期市场人工信息价计取。12.11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根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以及有关政策性文件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常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主要材料价格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2期计取,暂定价材料价格按暂定价材料清单中相应价格计取,其他无价材料按市场价格计取;人工费按《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3年第12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根据工程施工环境、工程类别,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的中间值计取。规费、税金按规定计取,规费中意外伤害保险费、民工工伤保险费按湖造价[2010] 14号执行。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天在相关网站上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经核算发现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偏差在2%以上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不署名的形式发传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2.12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2.13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12.14投标人在制作电子光盘时,工程说明中必须注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等级和企业资质等级。12.15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将汇款证明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可以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14.2.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①帐户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号:
***************开户行:湖州银行升山支行②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号:
****************053041开户行:浙商银行湖州分行括号中的内容必须填写14.2.2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作为工程名称汇出,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标书给出的名称填写。14.3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后,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4.4.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5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14.4.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的;14.4.3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4.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16.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面(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内容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6.3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标外包封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及盖单位公章后,统一放入商务标正本封袋内。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7.2招标人在接收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7.3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18.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根据本须知第14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表中人员,如特殊情况,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三日前到中心窗口办理增加备案人员)应出具其身份证、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也必须到场并出具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或未带证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21.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招标人和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的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开标,先开资格文件,再开商务标。招标人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投标人做好确认签字。21.3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1.1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22.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23.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23.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3.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3.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3.1.5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3.1.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1.7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3.1.8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23.2经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1.3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的,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25.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6.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招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0.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30.3中标人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的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目为中标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30%;工期履约保证金:20%;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30%;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10%;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10%。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1.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32、合同签订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 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3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2.5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八、其他1、本工程审计相关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承担审计追加费。2、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应自行协调周边人文环境,费用自行考虑。因车辆进出或对现有道路、桥梁、管道等所有设施的损坏、修复而发生的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若不能及时修复或修复后达不到原质量标准通过验收的,则由招标人安排其他单位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本工程承包单位承担,具体产生的工程量费用计量由监理计控。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要求,若过程中运输车辆对已有路面造成污染或影响通行安全的,应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及时清理并做好有效措施,相关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做调整。4、栽植苗木后应及时浇水养护,保证乔木的正常生长。若有病或严重损伤或已死亡的苗木,应予以及时更换, 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5、计价中包括植物的供应、运输、挖洞、种植、浇水、施肥、换土及铺撒表土、防虫、修剪、管理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所需的全部费用。6、承包人所种植的苗木应养护一年,养护期内必须无杂草,树木等种植物应及时浇水,有病或严重损伤或已死亡的植物,承包人应及时清除并适时补种,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本工程为景观提升工程,为保证工程景观效果,所需的苗木均需精品化,无论树径、高度、冠幅及树形均符合设计规定要求,进场前均及时通知监理、业主当场检验,通过验收符合要求方可进场种植。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采用杀头苗,若因政策规定运输不方便等原因,应经监理、业主认可后方可实施。若出现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私自种植的苗木,甲方有权拒绝计量,产生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验收通过的苗木应自行退场处理,产生费用自行考虑。8、本工程采用的材料均需符合规定要求,进场前报监理、业主确认,若甲方认为重要的材料或苗木需要提供样品或实景照(苗木)的,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样品或实景照(苗木)报监理、业主确认,为此所需的时间中标人应综合考虑,不得以样品得不到及时确认等理由贻误工期。如发生工期延误,后果由乙方承担。后期实施应符合确认的样品或实景照(苗木)标准,石材不应有明显色差,请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报价。9、本次招标,甲方不提供临时用地、用水、用电。(需各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后充分考虑在标价中,并在措施费中充分考虑,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四)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 月 日年 月 日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第二章 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款中注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项目措施费用)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四部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第五部分、合同协议主要条款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6)投标书及其附件;(7)本合同通用条款;(8)图纸;(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国家、浙江省、湖州市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以施工图明确的标准、规范为准。包括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规范的获得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由发包人提供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正式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图肆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对第三方外传(保密)。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发布开工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工程量和工程的变更、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提出监理建议和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力等。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涉及全局工程进度的工程暂停;(2)设计变更涉及工程投资或承包合同造价的变化;(3)索赔的确认;(4)涉及改变原设计意图或影响设计结构的补充图纸和指标等。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职权:对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 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在开工前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甲方不提供临时用地、用水、用电,中标人自行解决(需各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后充分考虑在标价中,并在措施费中充分考虑,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现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5)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并进行现场交验。(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 (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无 (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有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材料、设备供应计划于合同生效后7日内提供,并在每月15号前提供次月计划。(3)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1、图纸会审后7天内,承包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定。2、已完工程量和施工形象月报表为每月25日。(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按《湖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5)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所有手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发包人批准。按监理要求、标化管理要求及环保要求实施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7)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由承包人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并承担施工交叉作业引起损坏的修复费用和成品保护费用。(8)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9)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承包人按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施工范围内的场地清洁卫生由承包人负责,并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应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拆除所有临建、撤走机具、人员,并按发包人要求清理现场。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任何措施进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生时另行协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图纸会审后7天内,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一式五份。每月25日提供下月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上述文件后7天内。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每月25日提交当月施工完成进度及下月计划。 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由于特殊原因,与甲方协商一致的;(2)不可抗力;四、质量与验收17.初验和终验17.1双方约定初验(完工验收): 按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规定完成施工任务及提交完整的完工资料可进行初验。初验后,提出生长不良的、不符合要求的及将要死亡的苗木须全部更换。如承包方不积极配合,其费用自负。同时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要求。17.2双方约定终验(竣工验收):承包方全部完成修补工作,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进行终验。终验由发包方组织承包方、设计、监理以及接交的有关部门进行,终验前,所有苗木修剪、整形达到要求。终验时发现乔木死枝较严重的、影响整体形状的经发包方、设计、监理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全部更换,费用由承包方自负。 17.3其他、 养护时间的界定:初验通过至终验完成。由于承包方原因推迟终验的,由承包方自负。 五、安全施工(1)承包人应严格要求按照浙江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总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2)承包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3)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已完建筑物的安全,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事故。(4)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本合同是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的固定单价合同。23.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 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综合单价不得调整(合同约定可调整范围除外);2专用条款中约定不予调整的条款和承包人承担的费用;3除以下明确风险范围以外的影响因素外,其他因素均在风险因素之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报价时考虑。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1、设计变更;2、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3、人工、材料价格变化浮动符合《湖建发【2012】76号文件》规定的。 具体调整方法如下:1、设计变更价款的确定。变更后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根据实际施工图或变更联系单并按照国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计算,单价确定按照以下方法: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如仅涉及局部项目特征变化的项目,根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对不同部分的人、材、机根据《浙江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及定额标准并参照投标组价进行基价换算调整,其余费用不变,并计算出变更后的国标综合单价,变更合同价款。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根据《浙江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及定额标准计算工程量;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按投标文件执行,税金、规费按照2010定额标准规定计取。组价时,人工、材料价有信息价的按照“施工期前80%月份的《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平均值”计取(《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同期的浙江省造价信息执行);无信息价的,若需要招标采购的,施工方应提前30天上报采购计划,由发包人和施工方通过招标方式定牌定价,然后由施工方采购,并计入工程造价,若不招标的按照双方协商的签证价计取,按此计算出的综合单价再按(投标总报价/招标控制价)同比例调整 。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数量误差,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在合同约定的幅度内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除特大型工程外,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价格重新组价,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3、措施项目费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以及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数量、内容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费。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①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参照本条第1、2款规定,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②采用以“项”计价等措施项目,为包干价,除施工范围增减外,施工范围内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均不作调整。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除合同第29条约定的“变更”以及根据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承包人应得到或被扣除的金额外,工程量清单应是本合同下合同价款的唯一和全部载体。但在任何情况下,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的列项及其工程量只是估算工程量,不应被理解为是对承包人合同工作内容的全部定义,也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过程中应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23.4本合同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列项,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包括提供的数量和完成的工作)和该工程量清单中填写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和支付。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10%,(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支付其总费用的60%。)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从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全额扣回。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交监理、发包人审核,但该工程量仅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若承包人提供工程量报告延期,则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延期。25.2本工程计量所使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特殊说明外,均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待工程初验合格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5%,待养护期满一年,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5%,其余款项待竣工结算审计核实批准后二年内付清。27.发包人供应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28.承包人供应(1)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时在投标书中明确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进行采购,采购材料前15天必须将采购计划报监理和发包方代表批准,否则发包人不予认可。采购的材料必须经监理和发包方代表验收后方能用于本工程,且必须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2)随时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在制造、加工地点或准备地点或现场,进行检查;(3)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一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有关的材料样品,供发包人选择,并封样,在实际施工时检验;八、工程变更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应遵守《吴兴区政府性建设工程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未按此办法要求进行工程变更报批的部分不予认可。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交发包方完整标准的竣工图和技术资料各肆套。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若本工程超出了承包人所规定的竣工时间,则由承包人支付给招标人工程工期违约金,金额为每天3000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直至扣完所有履约保证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要求,合同期内若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视承包方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无死亡事故、文明施工保证金。2、项目班子违约:承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应达到施工总日历天数85%以上,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按每少一天扣罚1000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中标项目负责人与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不符合(除特殊情况并经发包方同意外),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罚全额的到位率履约保证金。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严格按投标时的标准到位,否则扣罚履约保证金的5%。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负责考核。3. 本工程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文明、标化施工要求。中标单位开工前要在区行政执法局做好文明施工备案,否则建设单位可替行政执法局在工程款中加倍扣罚。若因现场管理混乱,文明施工不达标原因,招标人或监理每发一次书面整改通知书,扣罚3000元,累计在安全无死亡事故、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做好车辆过境其他道路的保洁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影响其他道路整洁,若按监理或业主代表通知后2小时内不清理,则每次扣罚1000元。4. 承包方接到发包方、设计单位、监理的书面整改通知而不及时实施整改的,发包方将每次扣罚500元,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采取第 1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湖州市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按国家规定。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发包人应对实施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l)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承包人必须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从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享受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是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施工管理的人员,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l)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合同正本两份,承包、发包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承包、发包双方各执三份。47、补充条款:47.1履约保证金于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返还。47.2本工程审计相关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执行,施工单位应承担审计追加费。4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期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第三章工程建设标准1.1本章所列的技术规范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最低技术标准规范,投标人可选择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技术标准,但投标人需提供所采用的企业技术标准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1.2本工程所用的规范与合同条件、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如果规范与图纸中有明显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到规范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认为指的是采用监理工程师可以接受的建筑工程中的习惯做法。规范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的,其解释权应属于监理工程师,但须符合合同条件中的相应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监理工程师批准。1.3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如下:标准名称标准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绿化技术规程(试行)》DB33/T1009-200《古建筑修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南方地区)》CJJ70-9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1.4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的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同时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当适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工程建设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委的标准和规范。(4)其他国家官方、团体或协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1.5绿地养护标准详见附表附表: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序号质量标准1树木保存率100%,有死亡树木及时补植。2全年普遍施肥三次以上,冬季刷白,保证质量。3及时浇水、抗旱、防台,及时扶正、无倒伏现象。4树木生长健壮,绿篱、色块植物整齐,无残缺。5绿篱、整形树木及时修剪,造型平整,线条流畅,树冠平整6草坪、地被及时修剪,清除杂草,纯洁度在95%以上,覆盖度100%,长势好,色泽均匀,草坪每年覆土平整。7治虫、喷药及时,施用的药剂浓度用量合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喷洒均匀,无明显病虫害。8修剪后的枝、叶、花及时清理。9每天保证8小时跟踪保洁。10绿地内无枯枝残叶、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砖瓦石土等。11不将垃圾扫入窨井,不将垃圾留于边角处,清运人途中不抛漏。12能完成突击性清扫任务13文明作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佩戴工作证,保洁人员着标志服,讲究文明,礼貌待人。14保持园林植物完好,不被破坏,有破坏及时补缺。15做好养护工作台帐。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外包封面投标文件( 本)项目编号:建设单位:工程名称:投标书名称:(资格文件或商务部分 )投标日期:年月 日 投 标 单 位:(盖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二、资格文件原件外包封面投标单位: 原件清单:(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拟参加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证书;(4)湖州市区市外建筑业企业进湖施工备案表;(5)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储存证明;(6)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投标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签字) 性别 :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职务:____ ___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 月日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 业 地 址联 系 电 话申请投标工程名称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申请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报名项目负责人市场行为信用情况投标截止日前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有无行政监管部门在限制期内通报限制投标。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 项目负责人有无不良行为正在被公示。 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投 标 申 请企 业 声 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经理年限资格证书编号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在建或已 完工程质量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申请企业名称企业资质等级企 业 地 址联系电话申请报名工程名称报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专业类别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情况投 标 申 请企 业 声 明: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法人签名: (单位公章)日期: 年 月日三、商务标部分投 标 函(工程量清单)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的总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我方承诺该项费用将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月日开工, 年月日竣工,即 {工期}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 ,计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 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为 %:¥ 万元;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保证金为 %:¥ 万元;安全无死亡事故保证金为 %:¥ 万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为 %:¥万元),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4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0、项目负责人姓名 ,等级 ;企业资质等级 。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投 标 函 附 录序号项 目 内 容约 定 内 容备注1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10)%2施工准备时间签订合同后( )天3误期违约金额(/)元/天4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 )%5提前工期奖(/ )元/天6施工总工期()日历天7质量标准合格8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元9.预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10预付款保函金额合同价款的(/)%11进度款付款时间签发月付款凭证后( )天12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签发竣工结算付款凭证后( )天13保修期一年【表4-1】封面投 标 总 价 招 标 人:工程名称: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投 标 人: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编 制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总说明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1单位工程1.1专业工程1.2专业工程……2单位工程2.1专业工程2.2专业工程合计【表4-4】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汇总内容计算公式费率(%)金额(元)一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 × 综合单价)其中1.人工费 机械费∑(分部分项人工费 分部分项机械费)二措施项目费(一)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按综合单价计算其中2.人工费 机械费∑(技措施项目人工费 技措施项目机械费)(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按项计算其中3.安全文明施工费(1 2) × 费率4.检验试验费(1 2) × 费率5.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 2) × 费率6.夜间施工增加费(1 2) × 费率7.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 2) × 费率8.二次搬运费(1 2) × 费率9.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1 2) × 费率10.提前竣工增加费(1 2) × 费率1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按相关规定计算三其他项目费按清单计价要求计算四规费12 13 1412.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1 2) × 费率13.民工工伤保险费(1 2) × 费率14.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1 2) × 费率五税金(一 二 三 四) × 费率六建设工程造价一 二 三 四 五【表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5-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5-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主材(主材名称、规格)…………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表4-5-1-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5-2-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主材计价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注:本表仅适用于安装工程【表4-6】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其中(元)备注人工费机械费本页小计合计【表4-6-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编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综 合 单 价(元)合计(元)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小计1(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2(清单编码)(清单名称)(定额编号)(定额名称)合计:【表4-6-1-1】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序号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元)单价合价1人工人工费小计2材料材料费小计3机械机械费小计4直接工程费(1+2+3)5管理费6利润7风险费用8综合单价(4+5+6+7)【表4-7】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2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4夜间施工增加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二次搬运费7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限市政)8提前竣工增加费9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合计【表4-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2暂估价2.1专业工程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合计—注:本表以整体工程为对象进行计算,并列入为主的专业工程。【表4-8-1】暂列金额明细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2】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元)备注合计—【表4-8-3】计 日 工 报 价 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编号项 目 名 称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一人工12人 工 小 计二材料12材 料 小 计三施工机械12施工机械小计合计注:本表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由招标人填写,单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表4-8-4】总承包服务费报价表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项 目 名 称项目价值(元)服务内容费率(%)金额(元)1发包人分包专业工程2发包人供应材料合计注:本表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费率由投标人自主确定计入投标总价。【表4-9】主要工日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工种单位数量单价(元)【表4-10】主要材料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序号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备 注【表4-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单位(专业)工程名称: 第 页 共 页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评标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2《湖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湖政办函[2011]6号)二、评标原则2.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评标;2.2、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公开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邀请招标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不超过1人,其余为专家评委。专家评委由招标人提前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2.3、参加评标的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招标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监督;2.4、根据招标文件精神,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决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2.5、评标小组人员(以下均简称评委)应按规定的程序评标;2.6、评委在开始评标前,应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于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对于报价特别异常的,由各评委商量决定是否进行实质性的评标;2.7、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按投标须知第25条;2.8、通讯工具管理:在评标期间,每个评委的手机都必须关机;2.9、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评委完成评标时应如数、及时归还;2.10、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委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三、投标资格审查评定投标人资格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未达到要求、未提供或过期的;(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外地企业无《湖州市区外地企业进湖备案表》的或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备案的;(4)投标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5)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或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有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情况,但在《投标单位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中不如实反映的;(6)交易席位费未交纳的;(7)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未缴纳的;(8)按招标文件第10.2条资格文件内容未提供齐全或漏项的。四、评标分值的组成通过评委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后,最终确定的有效投标标单位才可进行下一步的商务标和信誉标评分。评标总分值由商务标组成,商务标权重为100%五、商务标评定分值(100分)1、有效标的确定 在评定商务标分值前,由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标初步评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进行更改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3 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费率的取值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应费率下限值的;1.4 意外伤害保险费、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未按湖造价[2010] 14号文规定的相应费率取值的;1.5 规费、税金未《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计取的;1.6 商务标投标总价表上未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专业不符合要求或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若为造价员编制的,必须由负责审核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同时必须提供委托协议书,未按要求提供的。1.7 投标单位的有效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1.8 凡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按以上要求进行所有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除废标后,剩余为有效投标。凡有效投标低于平均报价5%—8%(含5%,不含8%)区间范围的,称为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2、投标报价评审区间的确定 以招标人在商务标开标前,当场在下列A、B、C、D、四种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一种作为最佳报价:A、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次低值两者的平均值;B、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和有效合理投标中的最低值两者的平均值;C、有效合理投标的平均值;D、有效合理投标中去除最低值后的平均值。3、投标报价评定进入评审区间的各有效投标与最佳报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K=(有效投标-最佳报价)÷最佳报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0.1%,在总分上扣0.8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0.1%,在总分上扣0.6分。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100%)。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按最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最终得分最高的商务标报价评分相同的,取投标报价低的为中标候选人。报价评分相同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确定后,应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投标人报价表式应采用国标《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浙江省补充条款执行。2、投标单位在本工程商务投标报价时按规定格式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页上应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其它按规定格式要求不变,未按规定的专业、内容填写、签字、盖章的,按废标处理。3、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投标人可委托注册在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但须提供委托协议书,否则按废标处理。4、工程量清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