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运输公司东院综合楼(六间)公告

河北保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运输公司东院综合楼(六间)公告

河北保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运输公司东院综合楼(六间)
项目名称:河北保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运输公司东院综合楼(六间)
项目编号:DSCQ***************挂牌价格(万元):5.04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6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19-11-29
是否联合出租:挂牌截止日期:2019-12-06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一、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信息

河北保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运输公司东院综合楼(六间):标的位于保定市高碑店市南大街9号 ,一层,房屋6间,面积 180平方米,砖混结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可用于商业办公。出租期限为 3 年。

河北保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运输公司西院办公楼一楼大厅:标的位于保定市高碑店市南大街7号 ,面积 850平方米,砖混结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可用于商业办公。出租期限为 3 年。



标的信息标的位于保定市高碑店市南大街9号 ,一层,房屋6间,面积 180平方米,砖混结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可用于商业办公。出租期限为 3 年。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二、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河北保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运输公司
出租方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A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河北保定市
住所/注册地址保定市高碑店市南大街9号
注册资本(万元)业务无法提供
法定代表人张金龙
所属行业道路运输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承租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主管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G
批准单位名称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阅办卡基(2019)492号、493号
批准日期2019-11-08
批准文号基(2019)492号、493号
三、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
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保定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9-11-12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9-11-15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万元)4.99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5.04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
租赁期限3年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按照成交价款的2%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河北产权市场确认报价结果后,签字盖章确认《报价结果通知单》,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视为违约,扣除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3、承租方自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见附件,同时承租方交付的保证金转作部分成交价款,并办理房产租赁手续。承租方未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的,出租终止,扣除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4、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标的,标的面积、房屋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租赁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完成租赁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提交《意向承租登记表》,表格见附件,意向承租方下载填写后提交。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应提交法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意向承租方按公告要求向河北产权市场一次性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按约定将成交价款与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制定账户后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其交纳的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不计利息)。

4、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标的税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3、不得转租和联合租赁,有此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所付租金不予返还。

4、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违法违纪活动,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均由承租方负责,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必须予以赔偿。

5、由承租方投资的所有装饰、装修及不可拆除移动的设备、设施,待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期期间终止租赁,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毁。

6、年租金标准为承租方在河北产权市场最终竞价价格。租金缴付方式为年缴,上打租。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8、其他具体条件以《(房屋)租赁合同书》条款为准。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动态报价周期:限时报价:2019年11月29日9:00至2019年12月6日17:00。延时报价:2019年12月6日17:00,延时报价周期120秒。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报名资料(以系统接收信息时间为准)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16:00。本次转让竞价阶梯为0.01万元人民币,意向受让方每次加价数额为0.01万元的整倍数。

1、标的展示时间:2019年12月3日-4日

2、地点:保定市高碑店市南大街7号、9号

3、勘察标的联系电话:宋女士 138*****581

4、本次挂牌价格为标的首年租金价格,租金一年一付,

本次出租标的物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承租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万元)1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19-12-06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账号****************2
保证事项


处置办法


披露附件
名称操作
租赁合同下载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6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信息发布终结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动态报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运输 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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