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五医院院内350平方米空地招标公告
唐山市第五医院院内350平方米空地招标公告
唐山市第五医院院内350平方米空地 |
项目名称: | 唐山市第五医院院内350平方米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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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DSCQ2019a4f******** | 挂牌价格(万元): | 2.8422 |
价格说明: | —— | ||
首次挂牌公告期: | 11个工作日 |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 2019-04-23 |
是否联合出租: | 否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05-08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一、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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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 唐山市第五医院出租院内350平方米空地,位于唐山市路南区南新西道57号。本次出租底价为2.8422万元。出租期限1年。 | |||||||||
二、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唐山市第五医院 | ||||||||
出租方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E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所在地区 | 河北唐山市 | |||||||||
住所/注册地址 | 唐山市南新西道57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971.400000 | |||||||||
法定代表人 | 沈振明 | |||||||||
所属行业 | 卫生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产权承租 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主管集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 | |||||||||
批准单位名称 | 唐山市财政局 | |||||||||
批准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 |||||||||
批准日期 | 2019-03-12 | |||||||||
批准文号 | —— | |||||||||
三、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 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唐山永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唐山市财政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万元) | 2.8422 |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备注 | —— |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8422 | ||||||||
价格说明 |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转作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不计利息)。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赁期限 | 一年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需按照成交价格的5%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河北产权市场确认报价结果后,签字盖章确认《报价结果通知单》,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指定账户,经查实到账后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 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视为违约,扣除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3、承租方自领取《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租赁合同书》,见附件,同时承租方交付的保证金转作部分成交价款,并办理房产租赁手续。承租方未按时签订《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租赁合同书》的,出租终止,扣除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另行处置标的物。 4、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标的,标的面积、房屋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租赁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完成租赁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展示时间:2019年 4 月29日至 2019 年5 月 30 日(工作时间)。 2、地点:南西新道57号第五医院院内 3、意向承租方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查须携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查验,同时上交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人还需上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标的税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6、不得转租和联合租赁,有此行为,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所付租金不予返还。 7、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有违法违纪活动,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均由承租方负责,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必须予以赔偿。 8、由承租方投资的所有装饰、装修及不可拆除移动的设备、设施,待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或因承租方原因租赁期期间终止租赁,全部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损毁。 9、年租金标准为承租方在河北产权市场最终竞价价格。租金缴付方式为年缴,上打租。 10、严格遵守物业管理规定。 11、其他具体条件以《唐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房屋)租赁合同书》条款为准。 | ||||||||
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出租采用动态报价的方式。本次限时报价开始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9时,延时报价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7时,延时报价期为120秒。 2、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8日16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需交纳保证金3000元人民币,(保证金不计利息)竞价阶梯为1000元人民币,意向承租方每次加价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 3、标的涉及优先承租权,意向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需出租方对其优先承租权资格进行认定。资格认定后,同等价格下,被资格认定的意向承租方可行使优先权。 4、出租方可开具9%增值税发票。 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本次出租标的物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 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承租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0.3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9-05-08 16: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 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037913 | |||||||||
保证事项 | 略 | |||||||||
处置办法 | 略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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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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