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班戈县新吉乡诺地村吉东组集中供水改造工程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那曲市班戈县新吉乡诺地村吉东组集中供水改造工程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那曲市班戈县新吉乡诺地村吉东组集中供水改造工程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30 13: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那曲市班戈县新吉乡诺地村吉东组集中供水改造工程项目(无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HQ-NQ-********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班戈县新吉乡诺地村吉东组集中供水改造工程,已由班戈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班发改〔20215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班戈县人民政府。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项目规模:新建机电井1座,管理房1座,蓄水池1座,恒压供水设备1套。1.0MpaDN90PE供水主管1条,总长347m;1.0MpaDN50PE供水支管1条,总长729m;1.0MpaDN25PE供水入户管16条,总长700m;DN500水泥排水主管2000m,新建建筑物共计64座,其中闸阀井15座,排水井3座,水窖35座,排水管布置布置化粪池1座,排水检查井10座。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资金已落实;

2.4建设地点:班戈县境内;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三、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8〕275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记录或劣迹通报且在公示期内的施工企业投标;

四、申请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 1030日至 11 05日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

五、申请人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11 19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那曲市文化路辽宁路交叉口西北面羌塘大厦十一层市科技局正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场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七、其他

7.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开标现场用企业CA锁开启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否则投标单位该项目投标无效。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7.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2019〕36号的相关规定。

7.4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及补充文件的规定要求。

7.5根据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下发的《关于免费提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通知》(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文件,凡进入电子系统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

7.6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7.7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单保函等方式提交,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文件要求。

7.8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办事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证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9《关于调整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负责人需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须公司法人或者委托人签字以及盖公章方有效(承诺书附招标文件第九章);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是否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需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招标人自行要求电子光盘份数;开标现场投标人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函一份。

7.10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5月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58号)文件的规定,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从5月10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班戈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经开区金泰集团办公大楼二楼

联 系 人:周先生电话:181*****036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10 月 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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