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滩邻里中心(一期)工程(四标段)招标公告

新滩邻里中心(一期)工程(四标段)招标公告



新滩邻里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四标段)

一、招标条件

新滩产业区启动区工业邻里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已经滨海县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盐城华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四标段:商业街土建、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滩盐场。

2.工程规模:商业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316.80平方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13.35米,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中A栋:A1建筑面积3161.67平方米,A2建筑面积1928.95平方米;B栋:B1建筑面积2872.66平方米,B2建筑面积1353.52平方米。

3.质量标准:合格。

4.发包方式: 包工包料。

5.本工程共划分成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日历天)

GBH****************66
商业街工程
土建、安装工程的施工
8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注册建造师资质和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注册建造师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以被变更的注册建造师作为拟派注册建造师参加本项目投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建造师中标后不得更换;

4.5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成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具有执业上岗证书),拟投入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和投标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2012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南京市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业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6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投标注册建造师须具有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达8000m2及以上且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商业街类或办公类工程的业绩(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除外)】;

注:业绩材料要求:应包括中标通知书原件、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和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缺少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中的任一项资料,则该工程业绩不予认可,注册建造师姓名、建筑面积须在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原件中至少有一项明确反映;上述业绩材料须经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中标通知书应加盖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或施工合同中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4.7省外投标企业资质必须经江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

4.8投标单位及建造师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友情提醒:本工程招标人采用全封闭、全方位、全天候、全信誉的管理模式,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所承担的施工内容。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月25日至2014年 2 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现场报名地点: 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4年 1月25日至2014年 2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领取地点: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 万元,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办理完中标手续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中标后应向滨海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交纳招投标的相关费用,同时在投标保证金的收据上注明同意滨海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直接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将此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将此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后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账户向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转账进账单或银行汇票、电汇方式转出,(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帐号:****************3280) ,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若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报名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拒和开标三天前递交放弃函的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付款方式:

(1)当基础工程完成后,付至工程款的10%;

(2)当完成工程量的50%后,付至工程款的30%;

(3)所有单体建筑主体封顶后,付至工程款的60%;

(4)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7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

(5)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

(6)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付清(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

备注:工程款指合同价款扣减预留金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甲供材料价格后的造价。

七、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1.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齐全、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其资格审查方可合格,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

2.1成本价:资格审查合格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85为成本价。

2.2确定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报价。

2.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设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通过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为93%、94%、95%、96%。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结果。

算术平均值A:当有效报价的数量等于或少于7家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数量多于7家但不超过20家(包含20家)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去掉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数量超过20家(不包含20家)时,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去掉有效报价中最高报价、次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次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4评标基准价确定后,将不随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变化而改变。

3.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

技术性、符合性、商务性评审,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等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4.1评标委员会仅对技术性、符合性和商务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评分。

4.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基本分100分,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进位时采用四舍五入法。

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第二名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4.3如报价得分相同时,则相同得分者以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报价也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确定其顺序。

5.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考察的权利,具体考察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其它

6.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国家发改委、国家经信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2)江苏省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3)盐城市发改委、经信委、建设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4)滨海县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报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

6.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6.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6.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八、监督管理机构

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招投标工作管理科,投诉举报电话:****-********,传真:****-********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华世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新都东路7号 地 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

联系人:王从海 联系人:王伟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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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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