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设计招标公告

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设计招标公告

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 项目编码 ********140*****0020011
项目名称 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
招标/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经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313106K********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4121平方米,限高60米。
2.2 建设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永组团U标准分区U3-2-1/03地块。
2.3 招标范围: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办理,配合其他专业专项单位进行设计方面的配合衔接等工作。
2.4 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2)方案通过审批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3)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图审查意见提出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与轨道交通或公交站场相关联的物业开发项目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
3.2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入渝登记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4年1月28日起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选定该项目后,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5路2号土星C1座11楼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联系人:黄经理 联系人:闫老师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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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DZB-14-04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人: 刘静 资格(章) ********5 审核人: 闫丽萍 资格(章) ********2 二○一四年一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102.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124.投标145.开标156.评标157.合同授予16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79.纪律和监督17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9评标办法前附表191.评标方法212.评审标准213.评标程序21第四章合同条款23第五章招标人提供资料3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11.投标函部分322.资格审查部分37 ? 第一章招标公告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经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313106K********号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4121平方米,限高60米。 2.2 建设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永组团U标准分区U3-2-1/03地块。2.3 招标范围: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办理,配合其他专业专项单位进行设计方面的配合衔接等工作。2.4 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2)方案通过审批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3)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图审查意见提出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与轨道交通或公交站场相关联的物业开发项目设计业绩,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技术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能力。3.2市外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入渝登记证。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14年1月28日起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选定该项目后,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2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6.1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5路2号土星C1座11楼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联系人:黄经理联系人:闫老师电话:***-********电话:***-********传真: 传真:***-******** 2014年1月27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5路2号土星C1座11楼联系人:黄经理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联系人:闫老师电话:***-********1.1.4项目名称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1.1.5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永组团U标准分区U3-2-1/03地块1.2.1资金来源业主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办理,配合其他专业专项单位进行设计方面的配合衔接等工作。1.3.2设计时限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2)方案通过审批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3)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施工图审查意见提出后7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1.3.3设计要求1.设计深度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等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2.设计内容要求:(1)必须满足招标人设计要求。(2)必须满足本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 (3)必须执行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各级政府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4)必须执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文件。(5)投标人在出具设计成果(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前,其设计成果均需征得招标人的确认。3.设计标准:各项工程设计应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相应现行规范及标准。4.规划总净用地面积:约19997平方米(以最终确定的规划红线范围为准);建筑面积:约74121平方米;容积率:≤3.0高度要求:限高60米;规划用地性质:商业住宅交通设施用地;站场公交用地:一层为公交发车区,具体见详图示意。上盖物业开发商住比:4:6,并考虑按规定配置一定比例的停车位。5.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所有设计成果不仅要满足招标人要求,同时,需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1.3.4质量目标及技术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对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外地设计企业,则必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入渝登记备案。外地设计企业在投标前必须办理好入渝登记备案证,并在开标时出示入渝登记备案证。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外地设计企业则还须提供入渝登记备案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营业执照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相适应。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企业业绩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一项与轨道交通或公交站场相关联的物业开发项目设计业绩。注:提供业绩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业主证明材料4.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注: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一级结构师(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注: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资格要求必须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工程、暖通、造价专业人员各1人,均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证书以及造价专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地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及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注:1)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必须带至开标现场查验。2)本款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规定不一致时,以本款要求的内容为准(补遗除外)。3)招标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以上资料(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进行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不实;或有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依次递补。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有关费用。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质疑2014年2月7日16:00时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1.10.3补遗、答疑2014年2月11日17:00时后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补遗、答疑区”自主下载。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25日14时00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最高限价本工程招标人设置最高限价,各投标人的竞标报价不得超过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同时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80%,否则按废标处理。最高限价在开标前三天发布。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项目编码:********140*****0020011项目名称: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账号:****************20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141*****6666-7202注:①投标人从上述账户中任选一个交纳保证金即可。②投标人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基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装入投标函中。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投标人在开标前3天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6、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到经项目监督部门备案的合同副本或招标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3.7.5装订要求1、应将“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2.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2.2资格审查部分装订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 投标文件袋(自制)密封并注明各文件袋名称: “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部分”文件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等一同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当场退还。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至时间。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房间号见当天展示牌)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2013年10月至12月的社保证明(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5、展示投标保证金缴款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6、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7、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由工作人员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技术类:A040102(建筑)3人;经济类:A060101(建筑)2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帐或电汇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约定设计费总额的5%。提交时间: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退还时间: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并提交正式合格的设计成果后退还。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 经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其 他10.1设计补偿不采用。10.2交易服务费按照渝价【2011】462号文《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10.3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实行中标人付费方式,中标服务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80%计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计进行邀请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服务期目标及内容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及技术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施工承包商;(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承包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承包商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承包商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2)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含前附表);(3)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立项批复等相关资料;(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规定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质疑(如果有);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规定时间在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答疑及补充通知(如果有)。2.3.2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收到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组成。3.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1.3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2、投标人概况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类似工程业绩5、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简历6、投标人拟投入设计人员概况7、服务承诺(参见投标文件格式)8、其他资料3.2 投标设计费报价要求3.2.1最高限价及报价的相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工作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审批手续办理,与其他专业专项(单位进行设计方面的配合衔接)等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并根据市场行情和投标人自身实力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责任等因素。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3、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得低于最高限价的80%,否则按废标处理。4、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任何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3.2.3投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的报建工作,因下述原因产生的设计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1)招标人在确认设计成果时提出的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设计费、资料费等;(2)招标人在报建过程中相关主管职能部门提出的装修方案、施工图设计修改或调整意见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3)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而产生的设计费、资料费等。3.2.4设计费的支付 :详见设计合同。3.2.5投标货币:本工程的投标货币为人民币。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 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4) 经查实投标人为骗取中标的;(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5 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起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递交凭证上签字确认。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项执行。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1.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6.1.4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现场时应在签到表(附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6.1.5评标委员会首先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组长,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评标活动的 组织领导工作。组长和成员在表决时享有同等的权利。6.1.6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本程序规定进行评标,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6.2 评标原则6.2.1 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6.2.2 依法评标、严格保密;6.2.3 反对不正当竞争;6.2.4 定性的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决定。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 算术性修正 6.4.1评标委员会只对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给予修正。修正原则如下: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 定标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确定为中标人。7.1.2 定标方法:按照以上定标原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① 招标人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推荐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②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 中标通知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三日内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发布招标公告指定的媒介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招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此工程系第二次招标,若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或投诉;认为开标活动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立即答复;认为评标结果不公正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在公示期结束后二日内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答复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企业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设计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它主要设计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设计时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目标及技术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详细评审标准设计投标报价A(60分)1、评标基准不高于最高限价,不低于最高限价的80%,且通过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 资格评审、 响应性评审)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分值计算所有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先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所有计算及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2详细评审标准商务部分C(40分)(业绩见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业绩(25分)在资格审查业绩要求的基础上,2008年1月1日至今每增加一个与轨道交通或公交站场相关联的物业开发项目业绩得5分,最高得25分。2、人员业绩(15分)(1)项目负责人若负责过与轨道交通或公交站场相关联的物业开发项目,每一个项目业绩得3分,最高9分。(须提供证明材料)(2)设计人员中有一个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最多得6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评标程序(1)评委首先熟悉招标文件及相关的资料,对投标单位进行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2)评委质询,投标单位澄清有关问题。(3)根据投标文件审核结果及质询情况,依据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4)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打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得分。(5)汇总得分,写出书面评标报告。 1.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按投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总则”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第二章“总则”第6.4.1项规定执行。3.1.4经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经过初步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仍然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工作仍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继续进行。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第2.2 款的规定进行评审。(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设计报价文件计算出得分 A;(2)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文件计算出得分 B(如有);(3)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文件(业绩见资格审查资料)计算出得分 C; 3.2.2所有计算及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 B C。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 CF-2000—029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工程 名称: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 工程 地点: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合同 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 设 计 人: 签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发包人: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估算总投资(万元)费率%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层数建筑面积(㎡)层数1车站、上盖物业及配套约90000√√√ 23说明1、所有物业形态均按按 元/M2计费。其中方案阶段按元/M2、初设阶段按元/M2、施工图阶段按元/M2计费。2、设计费总额按政府及职能部门审批的实际设计面积进行结算;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委托书1开展工作前1天2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1开展工作前1天3场区及周边管网资料1及时4工程地质勘察资料1及时5政府部门批复文件1及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文件及设计周期: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文件6双方协商各设计阶段均提供全套报建资料光盘2初步设计文件8双方协商3施工图设计图纸10双方协商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万人民币(大写:)。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规定)第一次付费10%定金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第二次付费10%概念设计完成并通过甲方认可后七日内第三次付费10%方案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批后七日内第四次付费20%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批后七日内第五次付费45%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七日内第六次付费5%尾款竣工验收后七日内说明:1、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2. 实际设计费按各阶段通过政府审批建筑面积结算,多退少补。3.在付款时设计人须出具税务认可发票。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1、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及规程。2、甲方设计委托书。3、政府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的有关批文。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但总额不超过设计费总量。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重庆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 柒 份,发包人 肆 份,设计人叁 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约定事项:无发包人名称: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 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盖章) (盖章)备 案 号: 经 办 人:备案日期: 年月日鉴证日期: 年月日 第五章招标人提供资料1、红线图注:上述资料均提供电子版。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内容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2、投标人概况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类似工程业绩5、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简历6、投标人拟投入设计人员概况7、服务承诺8、其他资料 1.投标函部分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投 标 文 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1、投标函致:(招标人)1、根据贵方的(项目名称)的设计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设计要求后,我方设计费按照:综合单价元/平方米(其中:1、方案设计元/平方米;2、初步设计元/平方米;3、施工图设计元/平方米),暂按8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总设计费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的报价完成上述招标文件中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服务,并按要求对设计做必要的修改、补充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内容。2、设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设计周期要求。一旦我方被选中为本次项目的设计服务单位,我方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服务,及招标文件、设计合同中要求的服务内容等。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投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 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 的 (工程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单位: 部门:职务: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号: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装入投标文件,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3、授权委托人须携带2013年10月至12月本人的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至开标现场。 2.资格审查部分大学城公交站场上盖物业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投 标 文 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2、投标人概况表投标人概况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批准部门批准文号单位性质传真注册资金万元联系人电话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及帐号职工概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教授级高工高级工程师单位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姓 名职 务职称年龄专 业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日期: 年月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 的 (工程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性别:年龄:单位: 部门:职务: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的社保号:日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装入投标文件,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并现场递交。3、授权委托人须携带2013年10月至12月本人的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至开标现场。 4、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2008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轨道交通或公交站场相关联的物业开发项目设计业绩)。注: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设总)年限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担负的技术职务获奖情况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日期: 年月日 6、投标人拟投入设计人员概况姓名职务及职称年龄专业工作年限电话号码投标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日期: 年月日 7、服务承诺(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1)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设计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方案设计参选文件,以达初步设计为准;(2)方案设计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签订设计合同,同时对方案设计进行合图、补充、修改和完善(可对项目提出合理性建议)并送至招标人进行审核,直至得到认可为止,并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方案设计最终成果;(3)方案设计成果交付后,设计单位继续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直至审查通过并满足施工需求。(4)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开展设计交底,并派驻现场施工各阶段人员,及时提供各阶段现场施工各阶段。(5)设计单位须选派设计水平高、责任心强、设计经验和业绩丰富的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在本次竞选中所列设计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8、其他资料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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