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保税贸易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一期)项目电梯/扶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编号:G
********05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市保税港区世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编制人: 廖小飞 资格(章) 渝建【招】
*******号 审核人:李荣资格(章) 渝建【招】
*******号 二○一四年一月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1.招标条件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4.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文件的递交36.发布公告的媒介37.联系方式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总则171.1项目概况17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71.3招标内容、交货方式和伴随服务的要求171.4投标人资格要求171.5费用承担181.6保密181.7语言文字181.8计量单位181.9踏勘现场181.10投标预备会181.11分包181.12偏离182.招标文件182.1招标文件的组成182.2招标文件的澄清192.3招标文件的修改193.投标文件193.1投标文件的组成193.2投标报价、支付方式及质量保证期203.3投标有效期203.4投标保证金213.5资格审查资料213.6备选投标方案213.7投标文件的编制214.投标2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4.2投标文件的递交22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5.开标225.1开标时间和地点225.2开标程序226.评标236.1评标委员会236.2评标原则236.3评标237.合同授予237.1定标方式237.2中标通知237.3履约担保237.4签订合同24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48.1重新招标248.2不再招标249.纪律和监督24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4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4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5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59.5投诉25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271.评标方法312.评审标准312.1初步评审标准31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13.评标程序313.1初步评审313.2详细评审32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23.4评标结果3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33合同格式4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41第二部分、电梯\扶梯设备采购合同44第三部分、电梯\扶梯设备安装合同51第四部分、廉政合同63第五部分、安全管理协议65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85一、招标文件采用的技术规范85二、招标电梯技术要求86三、其他要求100四、电梯/扶梯参数一览表10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3一、投标函部分104(1)投标函107(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08(3)开标一览表110(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111(5)主要部件明细表112(6)进口设备进口部件及组件价格明细表113二、技术部分114(1)技术规格偏离表117(2)商务条款偏离表118(3)投标产品说明119(4)安装实施的施工方案127(5)设备主要部件的产地及制造厂家清单128(6)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129(7)售后服务方案130(8)资信131(9)其他132三、资格审查资料13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36(2)营业执照复印件137(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137(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137(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37(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37(7)信誉137(8)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137(9)所投标电梯产品对应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37(10)制造商对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服务授权书(复印件)137(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137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所有资料及证明文件,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所有证明材料和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备查。137 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
********0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保税贸易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一期)项目电梯/扶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渝两江政务审【2013】3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保税港区世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现对该项目电梯/扶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江北区寸滩街道羊坝滩和茅溪村寸滩保税港区一期工程水港部分一期围网范围内G4-1/04地块。2.2设计规模及主要内容: 招标内容:电梯共12台/套(其中客梯8台/套,观光电梯2台/套,货梯2台/套)和扶梯共6组(12台/套)。项目名称电梯/扶梯参数功描述客梯1客梯2客梯31#观光电梯货梯1#扶梯2#扶梯数量(台)34122两组4台4组8台层/站5/55/55/54/45/5//服务楼层-1到4层-1到4层-1到4层1到4层-1到4层//提升高度(m)22.222.222.216.222.265.1门洞尺寸宽X高(mm)1300*23001300*23001300*23001100*23001300*2300//井道净尺寸宽X深(mm)2400*24002600*25002500*24502200*22002400*2450//底坑深度(mm)20002000200020002000//有无机房有有有无有//提升速度(m/s)1.75m/s1.75m/s1.75m/s1m/s1.75m/s//载重(kg)10001350135010001000//梯级宽度(mm)/////10001000倾斜角/////35°30°备注/兼消防电梯无障碍电梯////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电梯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工程, 至少包括:电梯/扶梯的设计、制造(其中观光电梯含轿厢钢架等)、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装卸)、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保管、仓储、井道测量、电梯井道照明、综合布线(工作界面为井道和机房内的布线)、电梯井道照明、电梯的五方通话(含设备、材料及安装)、安装(含电梯电源箱至每台电梯控制箱的电缆安装、扶梯外装饰(即扶梯外包板))、调试(含调试工具)、检验验收(含电梯卫士,即电梯远程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和调试期间与建筑施工单位配合协调、远程监控系统、消防电梯的消防检测、验收等,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给招标人使用和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即交钥匙工程。2.4工期要求:电梯设备交货期为:120 日历天(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起算);安装调试期为(含取得电梯使用合格证):70日历天。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3.1电梯制造商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的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的电梯生产企业,该电梯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与招标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安装相应的经营范围;3.1.2具备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3制造商注册资金在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3.1.4制造商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A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B级资质。3.1.5制造商必须在重庆主城九区设有分公司或维保站。3.2、代理商3.2.1代理商经营范围涵盖电梯的销售或服务;3.2.2代理商的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须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合法授权书,其制造商应满足本项目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3.2.3代理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类B级资质;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月28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时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网站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4.3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补遗等内容。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2 月 25日 10 时00分。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门口(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开标安排。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保税港区世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鸿大道8号 邮编:401120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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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邮编: 400023联系人:廖先生、霍先生、肖先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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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内容的具体修改和补充,如有冲突,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 款 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保税港区世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鸿大道8号联 系 人:张先生电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15楼1507室联 系 人:廖先生、霍先生、肖先生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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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项目名称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保税贸易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电梯/扶梯采购及安装工程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一、招标内容:项目名称电梯/扶梯参数功描述客梯1客梯2客梯31#观光电梯货梯1#扶梯2#扶梯数量(台)34122两组4台4组8台层/站5/55/55/54/45/5//服务楼层-1到4层-1到4层-1到4层1到4层-1到4层//提升高度(m)22.222.222.216.222.265.1门洞尺寸宽X高(mm)1300*23001300*23001300*23001100*23001300*2300//井道净尺寸宽X深(mm)2400*24002600*25002500*24502200*22002400*2450//底坑深度(mm)20002000200020002000//有无机房有有有无有//提升速度(m/s)1.75m/s1.75m/s1.75m/s1ms1.75m/s//载重(kg)10001350135010001000//梯级宽度(mm)/////10001000倾斜角/////35°30°备注/兼消防电梯无障碍电梯////说明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电梯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工程, 至少包括:电梯/扶梯的设计、制造(其中观光电梯含轿厢钢架、钢梁及三面可观光玻璃等)、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装卸)、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保管、仓储、井道测量、电梯井道照明、综合布线(工作界面为井道和机房内的布线)、电梯井道照明、电梯的五方通话(含设备、材料及安装)、安装(含电梯电源箱至每台电梯控制箱的电缆安装、扶梯外装饰(即扶梯外包板))、调试(含调试工具)、检验验收(含电梯卫士,即电梯远程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安装和调试期间与建筑施工单位配合协调、远程监控系统、消防电梯的消防检测、验收等,直至取得运行许可证并交付给招标人使用和免费质量保修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即交钥匙工程。1.3.2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及定义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支付和办理运输和保险的相关费用,将货物运抵现场并负责卸货、吊装、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正常运转,检验合格,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并配合使用单位办理使用许可证等,经验收合格后向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移交。交货时间及定义:电梯设备交货期为:120 日历天(以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起算),安装调试期(含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为: 70日历天。1.3.3交货地点重庆江北区寸滩街道羊坝滩和茅溪村寸滩保税港区一期工程水港部分一期围网范围内G4-1/04地块1.3.4伴随服务要求1、包括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及其附带工程实施(含设备、备品备件、特殊工具的供货;线缆(含视频监控随行电缆)敷设施工、系统安装、调试;用户培训;经验收通过后向招标人及使用单位移交及售后服务等);2、对提前使用的电梯进行运行管理,直至移交。1.3.5质量保证期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 2 周年。1.3.6质量要求所有零部件和材料都必须是全新产品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质量满足我国现行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取得主管部门《安全检验合格证》后的运行许可。1.4.1投标人资格条件、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电梯制造商:1)制造商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的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的电梯生产企业,该电梯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与招标设备的生产、销售和安装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类B级资质。3)具备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制造商必须在重庆主城九区设有分公司或维保站。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重庆市分公司营业执照或维保站证明资料复印件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代理商:1)代理商经营范围涵盖电梯的销售或服务,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2)具备电梯生产企业对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原件)。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类B级资质;4)代理商投标,除应提供代理商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供相应电梯制造商符合上述对制造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注: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对制造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3、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类B级资质,还应取得制造商的有效的安装服务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鲜章);4、其他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经查实,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说明:(1)以上审查资料必须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装订成册,并提供相应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做废标处理。(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关资料保留进一步查询的权利,有造假资料(或查询不实或无法查证),招标人将取消其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已签定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9.1踏勘现场√不组织口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是否允许再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 (1) 提供投标货物样品的要求不提供投标货物样品2.1(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补遗等2.2.1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4年2月10日10:00时前将需质疑或解答的问题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 )上“投标人质疑区”提出质疑,并自行上传。逾期招标人不再受理,同时视为投标报价已包含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结算时不予调整。对招标文件有其他异议的,按相关法规执行。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面确认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内容。 2.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人在认为有必要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答复时或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时, 招标人将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上“招标人答疑补遗区”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和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答疑截止时间在 2014年2 月 11 日 17 时00分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招标人在(www.cpcb.com.cn)网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1投标报价一、投标报价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价),中标价即为合同价。投标人应按本须知1.3条和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条中所述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投标总价中考虑。二、 以下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从电梯/扶梯生产、装配、运输、货到项目现场并安装(包含扶梯外装饰(即扶梯外包板)采用不锈钢材质)、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至质保期结束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及技术资料和上述环节中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的价格。相关费用特别说明:相关费用指电梯/扶梯安装、使用至质保期结束以前所有需发生的费用,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附件费,备件费,包装费,特殊工具费,检测仪器费,技术培训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含电梯电源箱后至每台电梯控制箱的电缆安装和材料费),调试费,保险费(含财产,人身安全及第三者责任),检验验收费(含电梯卫士,即电梯远程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货物吊运及保管费,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费,过程伴随服务费,验收办证费、质保期维护费、质保期年度内的年检费及税费等;(2)电梯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偏差所引起的费用,需非标准制作设备和配件的费用;(3)厅门坎钢牛腿制作、安装及材料费;(4)曳引机钢结构机架安装和材料费;(5)电梯机坑和机房的爬梯安装和材料费;(6)五方通话设备、管线及安装;(7)电梯井道内、基坑照明的安装和材料费;(8)提供轿厢视频监控接口;(9)安装所需脚手架的费用;(10)安装调试所用水电费;(11)在本工程中,若电梯底坑下有人能到达的地方,需增加电梯对重安全钳以满足验收要求的费用;(12)产品移交前的成品保护费及其它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13)缴纳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的电梯检验验收费,包含安装电梯发生故障时的故障信息监控传输系统(含电梯故障远程监控传输设备、安装、调试费及质保期内的通讯、电话、系统维保等功能费),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实时共享,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物管负责人等相关单位。(14)执行本合同应向国家及地方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进口件的关税)。(15)向招标人交付电梯使用之前,所有应办理的保险(含:财产,人身安全及第三者责任)。(16)质保期内的电梯维修保养(含网络系统服务)和保修部件的更换费用。(17)若遇正式供电未开通前需进行调试时,由招标人指定临时电源,调试电缆的安装费及材料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18)采用的专利产品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含在总费用之内,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不承担有关产品专利权的一切责任。(19)投标报价中包含观光电梯轿厢钢架、钢梁及三面可观光玻璃的设计制造及安装费用等;(20)投标报价包含总包配合费(按照设备合同总价款的1%计取),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2、中标人的中标价即合同价。3、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可更改。三、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在开标前15日内在网上发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四、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3.2.3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按以下办法和比例支付:1. 货款(设备款):1.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定金.1.2、合同签订且排产通知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排产通知,支付该批次排产通知中所需货物总价的25%作为排产款;1.3、该批次货物发运前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该批货物总价30%的货款,款到发运;1.4、安装完成,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颁发运行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物总价30%的货款,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安装延误的,该笔款项的支付最迟不得晚于货到工地之日起6个月;投入运营使用后3个月内支付该批货物总价5%的货款,留5%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1.5、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支票或银行转帐。1.6、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次应收款项的正规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2. 安装、调试费用:2.1安装单位进场后支付安装费的30%;2.2安装调试、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颁发运行许可证后交付甲方,交付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安装费的55%。投入运营使用后3个月内支付安装费的10%,留5%安装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2.3.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支票或银行转帐。2.4.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一份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建筑安装类正式发票和提供相关单据。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电梯/扶梯安装调试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1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确认书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小时(即 2014年2 月25日7 时 00 分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10万(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项目编码:
********140*****502004项目名称: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保税贸易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一期)项目电梯/扶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1)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投标保证金账号:
****************207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2)户 名: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
********141*****6666-7207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投标保证金”。(横线处填写项目名称,可写简称)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因故未提前办理基本账户登记的投标人开标时须自行携带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证明原件至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定合同,并同时书面通知市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市交易中心应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3.5 资格审查资料 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和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备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3签字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上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2、所有涉及投标报价、承诺、保证等内容需要签字盖章;投标文件须按以上要求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包含所有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版文件2份(U盘或光盘)3.7.5装订要求1.应将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要求:(1)投标函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电子版放入投标函部分袋。(2)技术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文件内签字和盖章须为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了投标文件格式的部分,须按其格式填写和提供。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可用牛皮纸或其他较为结实的纸张包裹严实,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封套上注明相应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也可以分别密封后,将正本和副本装入一大袋中,再密封注明相应内容,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封装要求。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在年 月 日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 年 2月 25 日9 时 30分至 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2 月 25 日 10 时00分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门口(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接标处详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开标安排。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5.2开标程序1. 宣布开标纪律,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如未按要求提供,则由评委会裁定其投标是否有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 核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由评委会做废标处理;5.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6.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等并记录在案;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按相关规定组建。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 履约担保提交方式: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现金形式).。2.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 。3.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提交,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电梯/扶梯安装调试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手持以下资料供查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当场退还投标文件。10.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计算后下浮20%支付。10.3按规定须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依重庆市物价局文件(渝价〔2011〕462 号)规定的标准全部(100%)由中标人交纳。该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10.4监督机构:重庆两江新区建设管理局:
***-********经济运行局:
***-********财政局:
***-********纪工委监察室:023-6757377910.5本项目涉及采购货物的出口退税,中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指定的外贸公司完成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工作(外贸公司的外贸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10.6废标条款:1、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的要求;资格审查资料未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成册,并提供相应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做废标处理。2、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3、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由评委会做废标处理;4、存在评标办法3.1.2项中任一种情形的,将做废标处理。5、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报价且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6、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要求认定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偏离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内容、交货方式和伴随服务的要求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及其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伴随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质量保证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够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外和境外的独资、合资企业,允许以在境内生产制造的货物参加投标。除此之外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产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6)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的;(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合同的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并以中文为准。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组织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平面设计图一套(电子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下载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询问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时间前,在网上(http://www.cpcb.com.cn)“提问区”质疑,通知并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http://www.cpcb.com.cn)“答疑补疑”栏目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如果有修改和答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或答疑补疑,并在网上(http://www.cpcb.com.cn)“答疑补疑”栏目发布;投标人应时刻在网上相应地方查寻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信息。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经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人在对网上收到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内容后,应按网上收到的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内容执行,不必确认已收到上述通知、修改、答疑、补疑等重要内容;如果投标人疏忽、忽略,其责任自负。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2、技术商务部分(1)技术规格偏离表;(2)商务规格偏离表;(3)投标产品说明;(4)安装实施的施工方案(包括产品生产、运输、保管计划及措施:电梯安装质量保证措施:电梯安装应急预案及措施:安装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措施的可行性等);(5)设备主要部件的产地及制造厂家清单;(6)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②应急时间及措施;③培训人员;④质保期;⑤故障代码;⑥提供备品备件服务承诺);(8)资信;(9)其他。3、资格审查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信誉(由各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要求,格式自定。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8)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9)所投标电梯产品对应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支付方式及质量保证期3.2.1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招标内容与要求”的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 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开标一览表”“ 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3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向所有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各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内。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及其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3.5.2如果允许代理商投标,除提供制造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外,还须提供代理商的资格要求资料,同时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必要时须提供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书。本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前附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 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如未提供,当场退还投标文件。4) 核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由评委会做废标处理;5)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6)开启投标文件顺序:随机开启;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等并记录在案;8)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执行。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资格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交货方式和交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伴随服务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质保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报价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招标内容与要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1)技术部分: 30 分(2)商务部分: 10 分(3)投标报价: 6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允许偏差范围本项目不设有效报价的允许偏差范围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 A技术部分(30分)1、电梯部分(20分)1.1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得2分,优于技术要求的的3分,对技术要求有部分(非实质性)偏离的,按类比法酌情扣分。实质上偏离技术要求的,整个技术部分得0分。0-3分1.2电梯整体配置的技术先进性、运行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情况等,评委根据响应情况按类比法打分,最优得3分;. 0-3分1.3电梯功能配置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多一项免费配置加0.5分,有1项必配项不满足,整个技术部分得0分。 0-2分1.4电梯装饰要求的响应情况0-1分1.5曳引机:符合原品牌、原产地、原厂进口三项要求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0-3分1.6主板符合原品牌、原产地、原厂进口三项要求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0-3分1.7变频器符合原品牌、原产地、原厂进口三项要求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0-3分1.8 安全保护系统,根据配置情况酌情打分; 0-2分2、扶梯部分(10分)2.1、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对技术要求(招标文件第五章)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得1分,优于技术要求的的2分,对技术要求有部分(非实质性)偏离的,按类比法酌情扣分。实质上偏离技术要求的,整个技术部分得0分。 0-2分2.2扶梯整体配置的技术先进性、运行可靠性、稳定性,安全情况等,评委根据响应情况按类比法打分,最优得1分 ;0-1分2.3扶梯功能配置情况,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每多一项免费配置加0.5分,有1项必配项不满足,整个技术部分得0分。 0-2分2.4电机驱动系统、感应启动装置符合原品牌、原产地、原厂进口三项要求的得3分,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0-3分 2.5梯级结构强度完善、扶手架内侧板、扶梯内外盖板、梳齿和梳齿板用材合理等0-1分2.6水平梯级:优于两步水平梯级,每增加一步水平梯级加0.5分,最优得1分;不满足两步水平梯级要求的,整个技术部分得0分0-1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对应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2.4(2) B商务部分10分1、设备付款方式(1分)满足招标文件设备付款要求得1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0分。2、售后维保服务(4分)A.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机构、内容、人员配备及装备评定,满分1分;B.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重庆市备件库证明及其他服务承诺评定,满分1分;C.评委根据投标人所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业绩及提供的安装人员资历、资格评定,满分1分。D.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公用建筑用户质量反馈意见评定,满分1分;3、质保期(2分)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商务部分得0分,质保期每延长6个月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得2分;4、评委根据投标人安装质量、安全、调试、验收等措施和安装施工方案评定,满分3分。2.2.4(3) C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60分)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0分,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1分,依此类推,扣完为止;保留两位小数。未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仍应参加计算相应分值。条款号编列内容 3评标程序1.开标后,首先将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审。2.初步评审即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属于重大偏差,凡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其初步评审不合格,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技术、商务和报价部分评分。3.初步评审合格的才进行技术、商务和报价部分的评分。4.如经过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A B C 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C;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 B C。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说明: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重庆市保税港区内,设备货物将享受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电梯/扶梯设备采购合同将由招标人、招标人指定的外贸公司与中标方签订三方合同。中标方必须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指定的外贸公司办理出口退税事宜。 总则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合同”系指买卖三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三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它文件。(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乙方的价格。(3) “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它技术资料及其它材料。(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应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其它类似的服务。(5) “招标人”系指甲方。(6)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应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实体,即乙方。(7) “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9)“电梯” 系指合同项下包含的的电梯与扶梯设备。2、技术规范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3、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设施设备和零部件等其中任何一部分时,不承担由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包装要求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5、装运标志5.1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装运标志:(4)收货人代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公斤):(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有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6、交货方式6.1 交货方式详见《电梯设备采购合同》。 (1)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甲方。甲方、监理人、跟审单位到发货现场验货后,乙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 、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甲方。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乙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和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运部分的数量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7、装运通知在现场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在乙方已通知甲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用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书面或传真通知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担。8、保险8.1 乙方办理货物运抵现场这一段的保险。保险以人民币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保险范围包括乙方承诺装运的货物。9、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见《电梯设备采购合同》和《电梯设备安装协议》。10、技术资料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10.1 合同生效后20天之内,乙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使用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甲方。10.2 另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首批货物一起发运。10.3 如果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补寄给甲方。11.质量保证11.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包括专用工具等)合同设备和零部件材料,是用先进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计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11.2 进口的设施设备和零部件等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11.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有关电梯制造和安装的国家标准及规程、规范。生产制造、运输、保管和安装中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全责。11.4乙方在安装时,必须严格按照设施设备的安装程序进行。不得违反安装操作规范。安装中所使用的辅助材料必须是与设施设备配套的厂加工生产的,不得用简易的辅助材料代替,以确保安装质量。11.5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期内,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索赔。11.6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1.7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0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11.8 除合同条款有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两周年。11.9电梯的安装质量以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验收合格为准。12.检验12.1 设备出厂前的检查制造厂商必须保证设施设备各部件的质量,保证所有设施设备及其零部件均为全新未使用过,并用先进工艺及材料制造,制造厂商必须在设备出厂前对所有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重量做全面、详细地检验,并签发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2.2设备到达目的地后的检验12.2.1乙方检验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整性、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符合要求,若有损坏、受潮、缺箱等问题,应及时弥补,以完善本合同的设备。12.2.2甲方检验乙方初验后应通知甲方开箱查验,检验方式及依据为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工地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清单、技术资料、买卖合同,甲方会同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开箱检验,检验内容如下:检查设备及随机附件是否完整无损。技术资料与图纸是否与招标人要求的相符。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设备是否符合制造标准之内容要求。10)其他约定的要求。如电梯设备的品质、规格型号或数量等与合同所规定的不符,则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更换、补发所短缺的部件。甲方以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为最终验收。12.3甲方有权对出厂前的电梯设备到厂检查。12.4 制造厂对所供应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13索赔13.1 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甲方、监理人、跟审有权根据检验标准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上述单位提出的索赔和差异有责任,乙方应按照上述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件或/和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和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13.3如果在甲方、监理人、跟审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甲方、监理人、跟审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甲方、监理人、跟审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应付货款或从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延期交货14.1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4.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以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4.3如果乙方毫无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损失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5. 乙方售后服务措施(不限于以下最低要求):1、乙方须在中国境内建主要部件库,在重庆设有维修服务站。2、保修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提供24小时优质服务。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抵达现场维修,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如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件的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更换大型部件如电机、减速机等不能超过48小时,若主机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必须更换主机。16.违约赔偿16.1除合同第16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违约赔偿费。其赔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累计计算,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本合同设备合同价的30%。如果乙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甲方可选择解除合同。17.不可抗力17.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到或送达另一方。18.税费18.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18.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9.履约保证金19.1乙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9.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设备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完毕,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19.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0.诉讼20.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设备安装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1. 违约终止合同 21.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未能纠正其过失。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21.2在甲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的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可以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2. 破产终止合同22.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23.转让和分包23.1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3.2对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中将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在原投标文件中或后来发出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4. 合同修改24.1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5. 通知25.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6.计量单位26.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7. 适用法律27.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28. 合同生效及其它28.1合同应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自双方全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开始生效。28.2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28.3如需修改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电梯\扶梯设备采购合同第三部分、电梯\扶梯设备安装合同第四部分、廉政合同第五部分、安全管理协议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1.1下列文件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2)电梯/扶梯设备采购(安装)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和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4)附加协议条款(如果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6)招标文件及其附件;(7)标准、规范、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1.2一旦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了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应按自上而下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2、合同范围和条件2.1 招标电梯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功能一览表2.2 (采购设备内容)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3、合同标的3.1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提供的与本合同范围和条件相一致的“(项目名称) ”的所有内容。4、合同价款4.1本合同项下针对乙方所完成的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万元;其中:设备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RMB : 元),安装及其他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大写RMB :元)。合同价款的调整按下约定定执行。(1)若甲方需增加电梯数量,且增加电梯的功能及使用要求;技术参数及要求;设备、设施、部件的材料规格、标准及要求与合同要求一致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2)在安装过程中,由于配合其它施工单位而造成的工艺顺序改变或局部调整,费用不予调整;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已安装的设备拆除而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等,按重庆市现行相关定额及费用文件进行结算。4.2本合同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从电梯/扶梯生产、装配、运输、货到项目现场并安装(包含扶梯外装饰(即扶梯外包板)采用不锈钢材质)、调试、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至质保期结束的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及技术资料和上述环节中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的价格。相关费用特别说明:相关费用指电梯/扶梯安装、使用至质保期结束以前所有需发生的费用,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1)附件费,备件费,包装费,特殊工具费,检测仪器费,技术培训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含电梯电源箱后至每台电梯控制箱的电缆安装和材料费),调试费,保险费(含财产,人身安全及第三者责任),检验验收费(含电梯卫士,即电梯远程监控系统采购及安装),货物吊运及保管费,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费,过程伴随服务费,验收办证费、质保期维护费、质保期年度内的年检费及税费等;(2)电梯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偏差所引起的费用,需非标准制作设备和配件的费用;(3)厅门坎钢牛腿制作、安装及材料费;(4)曳引机钢结构机架安装和材料费;(5)电梯机坑和机房的爬梯安装和材料费;(6)五方通话设备、管线及安装;(7)电梯井道内、基坑照明的安装和材料费;(8)提供轿厢视频监控接口;(9)安装所需脚手架的费用;(10)安装调试所用水电费;(11)在本工程中,若电梯底坑下有人能到达的地方,需增加电梯对重安全钳以满足验收要求的费用;(12)产品移交前的成品保护费及其它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13)缴纳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的电梯检验验收费,包含安装电梯发生故障时的故障信息监控传输系统(含电梯故障远程监控传输设备、安装、调试费及质保期内的通讯、电话、系统维保等功能费),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实时共享,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物管负责人等相关单位。(14)执行本合同应向国家及地方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进口件的关税)。(15)向甲方交付电梯使用之前,所有应办理的保险(含:财产,人身安全及第三者责任)。(16)质保期内的电梯维修保养(含网络系统服务)和保修部件的更换费用。(17)若遇正式供电未开通前需进行调试时,由甲方指定临时电源,调试电缆的安装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自行考虑,纳入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8)采用的专利产品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含在合同价款之内,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有关产品专利权的一切责任。(19)合同价款中已包含观光电梯轿厢钢架、钢梁及三面可观光玻璃的设计制造及安装费用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20)合同价款中包含总包配合费(按照设备合同总价款的1%计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5、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并排产通知书下发后工作日内。6、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合格7、合同生效本合同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1)合同已由项目甲、乙双方盖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已递交全部履约保证金。8、本协议书份数正本一式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 地点:年 月 日 合同编号第二部分、电梯\扶梯设备采购合同工程名称: 甲方:乙方: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甲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按照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本议,各方共同恪守。1、电梯的数量及合同价:甲方根据项目需要,经过招标,选定向乙方订购 台。附电梯品牌、规格、型号一览表(签合同时列出)1.1 合同范围(采购内容)。(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2 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整(小写: 万元)。2、付款方式2.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现金形式)。2.2货款:(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定金.(2)合同签订且排产通知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根据排产通知,支付该批次排产通知中所需货物总价的25%作为排产款;(3)该批次货物发运前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该批货物总价30%的货款,款到发运;(4)安装完成,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颁发运行许可证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物总价30%的货款, 若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安装延误的,该笔款项的支付最迟不得晚于货到工地之日起6个月;投入运营使用后3个月内支付该批货物总价5%的货款,留5%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5)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支票或银行转帐。(6)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次应收款项的正规合格增值税普通发票。(7)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电梯/扶梯安装调试完,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3、交货准备及日期安排在签订合同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测量签字确认技术细节,乙方在交货时间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总排产计划。甲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批次确认排产计划。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到生产完毕后交货到工地的周期不超过120日(含运输时间)。乙方于合同交货期(扣除运输时间后)至少7个工作日前向甲方发出货物准备完毕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到发货现场开箱验货。甲方根据现场工程进展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发出提货通知(该通知书可采用一次性或分批次性下达),乙方收到提货通知书后在规定的交货期内(以提货通知的要求为准)组织货物运输并进场安装,乙方不得再另行收取额外费用。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全部电梯土建布置图及轿厢展开图6套供甲方审查。乙方安装调试完毕至取得运行许可证等交付甲方使用的全部时间不超过 70 日。4、产品质量保证4.1 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设备规格向发包人提供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包括专用工具等)合同设备和零部件材料,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计量检测标准、行业标准。4.2合同设备和零部件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上产或行业标准。4.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现行有关电梯制造和安装的国家标准及规程、规范。生产制造、运输、保管、二次转运和安装中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全责。4.4电梯的安装质量以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验收合格为准。4.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设施设备和零部件等其中任何一部分时,不承担由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4.6乙方在安装时,必须严格按照设施设备的安装程序进行。不得违反安装操作规范。安装中所使用的辅助材料必须是与设施设备配套的厂加工生产的,不得用简易的辅助材料代替,以确保安装质量。4.7电梯交付使用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有:电器原理图、安装接线图、操作维修手册、电梯使用说明书、成套设备质量合格证及配件质量合格证、设备出厂质量保证书及制造厂检测报告、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验收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等全套技术资料。4.8满足现行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产品包装及运输方式5.1 乙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5.2 乙方将本合同产品运到甲方指定的过程现场后,应按甲方指定的位置进行卸货并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防震、防锈、防腐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锈蚀、损失和损害。5.3 若因乙方对合同内设备包装(防护措施)不当,造成货物的损坏、锈蚀、损失或包装破损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完全赔偿。5.4乙方还应负责到工地的下车、楼内转运及保管等,费用包含在总价中。5.5 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水路、空运。6、设备交付与查验6.1、设备的交付6.1.1 设备交付方式:交货地点:项目工地现场( 地址)。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6.1.2乙方可根据特殊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条件下,将合同设备分批交货,以配合合同设备的安装和保证交付使用的时间。6.2、设备的查验6.2.1 设备到货后,乙方应在3天内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整性、技术资料和图纸是否符合要求,若有损坏、受潮、缺箱等问题,应及时弥补,以完善本合同的设备。6.2.2 乙方初验后应通知甲方、监理人、跟踪审计开箱查验,如电梯设备的品质、规格型号或数量等与合同所规定的不符,则乙方应予以无条件更换、补发所短缺的部件。6.2.3甲方有权对出厂前的电梯设备到厂检查。7、甲方责任7.1甲方责任7.1.1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次应收款项的正规合格的发票,经甲方、监理人、跟踪审计签字确认后支付。若乙方未能按要求提供发票,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7.1.2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的约定执行。7.2甲方责任7.2.1甲方负责整个电梯系统采购、安装工程的管理。8、承诺与保证8.1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电梯产品符合本合同中关于电梯品质的约定(参照附件)。8.2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8.3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电梯产品,在甲方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年,从本项目工程整体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8.4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制度的规定,并依约保证电梯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8.5 乙方承诺在本项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作为重点服务保证期,由乙方派专人保证电梯的正常使用。8.6鉴于电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较复杂,为确保电梯的运行质量,电梯设备交付使用 质保期满后,甲方可于本合同约定保修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乙方将依约提供完善的电梯维保服务,也可由具有电梯维保专业资质的企业对电梯进行保养。8.7 货到现场后乙方自行负责产品的保管。8.8各方保证其为按照中国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的一切权利和资格,同时保证双方根据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活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备采购合同由乙方与甲方和甲方指定的外贸公司签订三方合同,《质量保修书》由乙方与甲方签订。8.9乙方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抓紧生产,交货期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本项目工程工期。8.10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违约责任9.1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全额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甲方全部赔偿。9.2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将合同设备交货时,延迟时间在20日内,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超过 20日乙方仍不能交货或者不能达到甲方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须赔偿甲方损失。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将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时,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累计计算,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本安装合同价的30%。9.3乙方到货电梯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如非全新产品,或电梯的规格、性能、功能配置、部件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时,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如甲方不解除合同,乙方应在10日内重新供货到安装现场;如再次逾期供货到安装现场,乙方按日承担10000 元违约金。9.4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顺延,顺延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但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的作用而改变。9.5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9.6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提供由当地权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9.7 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10、其它事项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需对原条款做出修改、变更,甲乙双方应另签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字盖章后生效。10.2 电梯设备未经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验收合格,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自付。10.3 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1.5本合同份数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11、合同组成文件11.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及其附件:A、设备采购合同B、合同产品说明C、设备价格明细表D、伴随服务内容及实施计划E、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价格清单F、电梯特殊工具清单G: 进口设备进口部件及组件价格明细表H:其他(2)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文件。双方有关本项目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供应方:(盖章)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第三部分、电梯\扶梯设备安装合同甲方: 乙方:1、电梯的数量及合同价: 。1.1 合同范围 。(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1.2 合同总价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整(小写:万元)。2、付款方式(1)安装单位进场后支付安装费的30%;(2)安装调试、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并颁发运行许可证后交付甲方,交付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安装费的55%。投入运营使用后3个月内支付安装费的10%,留5%安装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产品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3)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支票或银行转帐。(4)每次付款前,乙方需甲方提供一份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建筑安装类正式发票和提供相关单据。3、土建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来确定电梯总体布置图,若有偏差,乙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电梯总体布置图的标准进行修改。4、安装前的准备工作设备进场并经甲方、监理人、跟审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通知乙方开始安装的确切日期,乙方应查验与电梯有关的土建设施的实际状况,并负责机房、井道、底坑、各楼层门洞、外呼及楼层显示器等所有的土建部分是否满足设备安装,如无法满足设备安装乙方需及时通知发包方整改。乙方自行保证坑底无积水,并作好防水及排水工作。5、安装交货期在甲方保证土建具备安装条件,或安装期间不因其它方面原因延误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安装调试周期为 天,安装周期从第一次试运行开始起算。6、甲方责任6.1电梯安装前甲方必须完成以下工作:a) 电梯设备到达安装工地后,在电梯安装工作开始前,须提供足够的空间,以便于电梯设备的存放。b) 在电梯安装工地现场提供场地,用来储藏电梯零部件及安装工具,并提供电梯安装调试工作所必须的水电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c)提供电梯安装公司安装调试期间的电源、内垂直运输费用、脚手架搭设及拆除和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e)提供三相五线制的电源到电梯设备总配电箱处(总箱后的线路由乙方自行负责)。f) 井道内提供进入机房的必要通道,以便于日后电梯设备的维修及拆移。g) 在厅门门套及门板安装调试完成后,厅门门洞入口处墙壁及地面最后的装修工程。 h) 在电梯安装工地现场甲方提供场地,用来储藏电梯零部件及安装工具。i) 安全问题:负责工区内的整体安全管理,并督促乙方按现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同时加强不同施工队伍同时施工作业时的安全宣传和教育。j) 协助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交叉作业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k) 甲方应审批按本项目合同约定正常付款。7、乙方责任7.1 乙方应在协议签定后对甲方已有井道土建进行勘测,对不符合乙方施工图的电梯机房、井道、底坑、各楼层厅门洞、楼层显示器和外呼盒洞等按照中标电梯要求通知甲方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各种型钢、槽钢、角钢、开孔、打洞、沏墙、浇筑等所有改造通知甲方及时施工。7.2 电梯设备货到现场,乙方对甲方井道土建情况进行勘察确认,符合安装条件,及时进场安装。7.3电梯安装过程中的各类电梯部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并及时补齐。7.4现场交货期内,乙方安装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7.5井道厅门洞入口处必须提供安全防护装置和警示标语,以防止意外发生,若发生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7.6负责电梯安装工程中电梯零部件的搬运;负责在机房内按照土建配置图上要求预埋钢板和工字钢。7.7提供五方通话设备及敷设材料,并负责安装及调试电梯。(1)电梯五方通话及监控系统:①电梯轿箱到电梯控制柜的布线由电梯厂家负责;②电梯机房到监控中心的布线由电梯安装单位负责;③对讲主机由电梯安装单位提供,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干使用;④电梯机房内、轿厢内、电梯轿厢顶部、电梯底坑的对讲分机及其布线由电梯安装单位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干使用。(2)电梯轿厢监控系统:①电梯轿厢监控摄像头至电梯机房的随行电缆,由电梯安装单位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干使用;②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的布线、轿箱摄像头的安装孔及摄像头安装由乙方提供配套服务,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干使用。③本工程电梯的电源总配电箱(含双电源配电箱)由甲方负责;电源总配电箱出线至各电梯专用控制箱的所有电气线路均由乙方负责。电梯双电源配电箱至电梯专用配电箱之间的出线电气回路、电缆由电梯安装单位负责敷设,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干使用。④所有与电梯有关的且不仅限于电梯监控线、音、视频同轴电缆、轿厢空调电源线、控制线等都必须全部制作进入随行电缆总承线中(并按规范预留足够的备用线)。(3)预留预埋部分由电梯厂家提供具体位置、尺寸、预埋件和现场技术指导,由甲方负责实施。电梯井道实际尺寸与图纸尺寸不相符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提供的图纸和资料进行整改。在交付乙方前的井道整改、电梯机房基础、缓冲器及所有的后浇砼由甲方负责实施;电梯安装后,门框、呼梯盒、楼层显示器的固定由电梯安装单位负责,修补工作由责任方(即甲方(甲方)或装修单位)负责完善。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开口过大、损坏等孔洞修补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4)乙方应根据图纸并结合现场实地勘查情况设置轿厢导轨的固定位置和固定方式,必要时需采取措施增加型钢或支架等,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包干使用。(5)井道内消防报警的接口及配合消防安装的费用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行计算。(6)脚手架搭拆及与安装有关材料费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井道门洞口的安全护栏及安全设施、警示标牌由乙方负责设置、维护、管理,同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8)井道照明、检修插座、底坑爬梯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9)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台电梯运行安全集中监测系统的安装(含电梯运行安全集中监测系统安装费、年的服务和维护费),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注:纳入电梯功能要求的部分须由乙方负责实施。电梯机房到监控中心、门卫值班室只是提供涉及其他相关专业弱电接口的规格型号及配线要求,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的配管、布线、电缆及安装和插口配合均由弱电安装单位实施。本工程电梯的电源总配电箱(含双电源配电箱)由甲方负责;电源总配电箱出线至各电梯专用控制箱的所有电气线路均由乙方负责安装。7.8负责配合电梯所在地的国家检测机构对电梯的检测工作;检测费由乙方承担。7.9提供利于电梯移交工作的配合工作。7.10乙方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人员、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11安装过程中所需脚手架费用、施工照明以及所需水电费由乙方自己负责。7.12工程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电梯技术资料及完整的验收资料各六套(中文)。7.13参加监理人例会,服从施工现场监理人、甲方的统一管理。7.14安全问题:乙方应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渝建发〔2008〕177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乙方的安装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安装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工地的要求。承担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产生的人员及设备等一切安全责任(甲方将电梯洞口交付给乙方使用后,乙方承担其安全责任)。因乙方安全责任造成的甲方和其他参建单位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7.15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7.16环境保护:7.16.1乙方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安装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7.16.2乙方需自行办理的有关安装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其费用;7.16.3对安装中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管线、电力设施等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监控测量和保护,相应的费用或因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7.16.4环境保护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执行国家和重庆相关规定。安装现场内不得随地抛洒剩饭及生活垃圾等,更不能将其随意倒至安装区外,安装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工完场地清;7.16.5安装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做好清洁、保养和维护工作。出场车辆应有专人打扫、清洗。有密封要求的按规定必须达到;7.16.6交货期间必须保证周边单位的正常工作及居民的正常生活,尽量减少粉尘、噪声、振动等污染的扰民。必须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临时要求,调整作业方式,停止高粉尘、高噪音作业或爆破作业等;7.16.7保证周围建(构)筑物、地下及地上管线、地下人防等设施安全;7.16.8做到进入现场的安装和作业人员,配证上岗,文明施工;7.16.9按规定做好施工区域封闭及场地硬化工作,施工围墙(围挡)等维护设施应安全、美观、耐久,非安装相关人员不许入内;7.16.10上述增加列项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17井道的照明线路及装置,由乙方负责安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包干使用。7.18其他义务7.18.1乙方需合理安排安装时间和安装工序,乙方应在安装区域附近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避免非相关人员进入安装区域。7.18.2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安装场地交通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自费办理人员、工具进出施工区域的证件,并自费办理动火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在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7.18.3乙方负责安装现场的消防安全,对电焊、氧割等明火作业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定确保安全,并配备防火设施(如灭火器)。7.18.4乙方负责安装现场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同时设立流动检查人员对工作区周围进行检查。凡是发生火灾事故、盗窃案件,涉及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18.5 做好安装场地地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和保护工作; 并承担由于乙方未调查清楚或者安装造成的破坏和损失。7.18.8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7.18.9乙方废物和垃圾的清运、废置,必须符合环保规定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7.18.10乙方应设有专门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安装现场的卫生。7.18.11保证安装现场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监理人和甲方满意,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其他要求8.1合同进度计划乙方编制电梯专项安装方案的内容。乙方第一次报送设备进场计划、安装进度计划和安装方案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报送甲方,由甲方审批后报送监理人。乙方第一次报送设备排产计划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报送甲方,由甲方审批后报送监理人。以上甲方对乙方报送的计划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应收到修改意见后3 日历日以内报送修改后的计划。甲方批复设备进场计划、排产计划、安装进度计划和安装方案的期限: 甲方应在收到有关文件10个工作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8.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必须自原因产生的 7天内向甲方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甲方审批;甲方也可以直接向乙方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修订指示后3个日历日内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收到有关文件10个工作日内批复。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交货期内完成本合同内容。必要时应组织3班轮班作业,当甲方认为有必要再次赶工时,乙方必须调整安装计划,增加人、机、料赶工,保证赶工工期并不再索取任何费用 ,所发生的赶工费应认为已摊入合同总价中。因本工程所涉及的工种较多,为满足整体工程的需要,或为其它工序提供条件时,甲方有权调整施工界面、工序和先后次序并规定完成时间,乙方必须相应调整施工计划,增加人、机、料赶工,保证交货期,并不再索取任何费用。若乙方违反甲方和监理人要求,造成交货期延误的,处以每天壹万元的违约金。 8.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甲方的下列原因造成交货期延误的,乙方仅能要求乙方延长交货期,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此产生的赔偿或补偿费用。(1)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暂停安装;(2)提供图纸延误;(3)甲方造成交货期延误的其他原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5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高温)。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乙方可要求甲方延长交货期,但甲方不支持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索赔。8.4乙方的交货期延误8.4.1以下原因造成的合同完工交货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交货期可顺延。(1)不可抗力的战争、地震、国家公布的大规模流行病;(2)非自身原因发生市政水电线路损坏而导致的连续停水、停电24小时及以上,使乙方安装工程全面或主导工序停工而影响的交货期;(3)在交货期间,因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安装工程全面或主导工序停工而影响的交货期;(4)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安装工程不能开工或主导工序停工,或甲方要求暂停安装,而影响的交货期。(5)因政府各相关部门正式书面通知停工而影响的交货期(非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8.4.2乙方在9.4和9.4.1款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交货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经甲方确认后,交货期顺延。若7天内不提出书面报告,则视为交货期没有延误,甲方也不会再确认。8.4.3上述规定可顺延交货期的具体时间均由甲方确定,并凭甲方的有效签证资料所确定的时间顺延交货期。但甲方不支付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索赔。8.4.4除上述原因和甲方认可且同意交货期顺延外,其它任何原因均不得要求发包人顺延和增加交货期8.5甲方暂停安装的责任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安装(须甲方确认的书面文字资料为准)造成交货期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延长交货期,但甲方不承担费用赔偿。8.6 工程质量8.6.1工程质量要求8.6.1.1 工程质量验收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和本合同技术规范要求,全面合格地完成本项工程安装,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8.6.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交货期延误由乙方承担。8.6.1.3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和材料要求进行安装,不得出现任何偷工减料的行为;擅自实施未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同意的安装方案,在安装过程中质量抽检或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并且乙方还应接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处罚。8.6.1.4甲方、监理人和乙方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以下规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定,所有规范性文件均以国家或地方、行业现行最新版本为准):(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2)《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人大[2007]第34号公告)(3)《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2004]172号)(4)《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建筑节能工程)的通知》(渝建发[2008]76号)8.6.1.5甲方、监理人和乙方在工程建设中,应执行建筑工程相关国家标准、重庆市地方标准及行业标准;如同一部分有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质量标准则按质量要求最高的标准执行。8.6.2 乙方的质量管理乙方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与安装方案同时提交 。8.6.3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8.6.3.1 通知甲方、监理人检查经乙方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甲方应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在收到通知后,除需进行大型试验外,应立即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完成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8.7试验和检验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检验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另行支付。8.8变更8.8.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除设计变更、甲方变更签证外的项目均不变更;非甲方自身原因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安装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安装工艺或顺序不属于变更范围。 8.8.2 变更权确因突发事件以及保证安装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设计变更,乙方在进行变更处理的同时应有甲方、监理人人在场确认,并按规定书面向甲方报告,并及时按程序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凡未按甲方规定的程序报批,自行变更者,甲方一概不予承认,并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8.8.3 变更程序8.8.3.1变更估价乙方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 约定乙方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7天内,向甲方、监理人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8.8.4 变更的估价原则8.8.4.1工程内容与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或类似清单,则按中标的相同或类似清单的综合单价执行;(1)若甲方需增加电梯数量,且增加电梯的功能及使用要求;技术参数及要求;设备、设施、部件的材料规格、标准及要求与合同要求一致的,按本合同约定的投标单价进行结算;(2)在安装过程中,由于配合其它施工单位而造成的工艺顺序改变或局部调整,费用不予调整;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已安装的设备拆除而产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等,按重庆市现行相关定额及费用文件进行结算。8.9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资料的内容: 符合重庆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 竣工资料的份数: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经档案馆验收合格的完整的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一式陆份(另提供电子文档陆份)。9、资料9.1在安装调试阶段乙方应提供下列文件及物品:9.1.1技术规格规定的技术文件;9.1.2设备安装手册及说明书;9.1.3设备操作手册及说明书;9.1.4设备维修手册及说明书;9.1.5各设备的备品、易损件及说明书;9.1.6专用测试仪器、维修工具及说明书。9.2竣工阶段当电梯设备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须将竣工所有资料(除竣工验收文件外)在正式验收前一周内交付给甲方便于项目的验收,文件交付的具体时间由双方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协商确定。9.3乙方提交的资料应不少于八(8)套,光盘1套。9.4乙方提供的资料要求,文字内容应以WORD格式、表格以EXCEL格式、图片以JPEG格式、图纸以DWG格式(AUTOCAD R14以上版本)提供,外文资料需提供中文译本。10、违约责任10.1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除不可抗力外),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须向甲方偿付本中标价的10%的违约金。同时,自乙方收到甲方解除通知之日起解除合同,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全额履约保证金索赔,并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和索赔的权利。10.2 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额赔偿。10.3由于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能按时将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时,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累计计算,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本安装合同价的30%。10.4乙方安装的全部工程内容在竣工验收时,若整体质量一次性验收达不到合格质量要求,发包人按本合同价款的 5 %处以乙方工程质量违约处罚金,同时乙方还必须无条件全部返工达到合格要求,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10.5发包人在安装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查,或在进行工程质量阶段验收时,若发现有三处或三处以上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视其情节轻重,每次处以乙方不少于 1000 元的违约处罚金,且工程质量还必须无条件返工达到合格要求,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10.6乙方若在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按国家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安装,或者乙方擅自实施未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同意的安装方案,发包人每发现一次或一处,发包人将视其情节轻重,处以乙方每次或每处不少于 1000 元的违约处罚金。10.7发包人随时对乙方已使用和未使用的工程材料进行抽检,若发现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及合同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将不合格的材料清出安装现场,更换符合上述要求的工程材料,乙方须按已使用材料的不合格材料价值的 5 %向发包人递交违约处罚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全部返工在内)。10.8若不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作好各项安全防护,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发包人或监理在安装过程中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则发包人对乙方处以违约处罚金 500 元/次(发现一次处罚一次)。10.9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延迟,延迟履行合同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合同的价格不因不可抗力的作用而改变。10.10 不可抗力是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暴乱、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但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10.11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甲方或乙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乙方或甲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提供由当地权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证明。10.12 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10.13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延期交货、延期安装调试、质量问题等)造成整个工程延期,按上诉10.3、10.4、10.5、10.6、10.7、10.8执行。12、争议解决:凡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由设备安装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3、本合同份数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第四部分、廉政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和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工程的甲方与电梯供应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1.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 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第三条乙方义务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外出旅游或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3.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办事,不得与监理人单位串通监理人损害甲方利益。3.6乙方如果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向甲方组织或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严格遵守廉政合同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第四条违约责任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主任;给乙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的第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年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第六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合同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地点: 地点: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五部分、安全管理协议为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进一步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协调、管理力度,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方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双方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作为正式合同安全管理方面的补充规定,并承诺本协议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具体条款如下:一、协议有效期限本协议中所涉及的安全管理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至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验收签字之日终止。二、责任目标(一)乙方承诺承担和履行合同和甲方所规定的安全责任,且满足要求。(二)乙方是施工项目的生产主体,承担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三)乙方的安全控制目标是确保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1、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2、不发生火灾事故;3、不发生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造成人身重伤的一般交通事故;4、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5、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 (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7、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等);8、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四)乙方承诺在施工中控制以下安全事故的发生:1、人员轻伤事故。2、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人身轻伤交通事故。3、其他安全未遂事故和异常事件。三、安全责任1、乙方负有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对合同安全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3、乙方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的直接领导责任。4、乙方保证执行“谁施工、谁负责”的施工安全原则。5、乙方保证服从甲方对安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6、乙方保证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其管理资源自行投入,保证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7、乙方保证建立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8、乙方保证现场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书。9、乙方保证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有乙方或其下属分包商标志的个人基本劳动保护用品。10、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含分包商员工及劳务人员)购买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11、乙方保证施工生活营地(包括自建的和租用的营地)满足消防、安全用电、卫生防疫、防暴雨、防雷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12、乙方保证对带入现场的设备、工具、材料按照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13、乙方保证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保护环境、树木和植被,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秩序和整洁的作业环境。14、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周边群众及其他承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乙方遇到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时,应负责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能够顺利进行。四、接口及协调1、甲方委托监理人对该工程实施监理,监理人在安全管理方面代表甲方行使监督检查职能,乙方必须给予配合和支持。2、乙方员、车辆的出入,带入现场的设备、机具、材料,在现场使用的或直接管理的办公、生活、生产性设施的安全管理须满足甲方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3、乙方应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接口,参与安全协调和管理。安全协调和管理的内容包括职业健康、工业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治安保卫等各方面。4、乙方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协调安全工作的能力和授权。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有权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权力做出评价,对于不能胜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有权要求乙方换人。5、乙方指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与甲方委托的监理人人建立联系,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人的协调和指导。6、开工后乙方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甲方委托的监理人的规定,定期报送安全月度快报、季报、年报和各种专项事故报告等。7、在工程实体未全部正式移交甲方施工管理部门之前,乙方依旧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责。五、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在项目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提供以下安全资质供审查和存档: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2、企业近三年的施工简历及安全施工业绩证明文件。3、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4、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5、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乙方必须配有专职的安全员)。6、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六、人员基本素质乙方提供的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1、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精神疾病、无传染病和其他重大疾病;乙方需对其雇用的施工人员签发健康声明并保证其健康。其中体检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医院)和健康声明作为人员办理入场证件的必备材料。2、无刑事案件牵连。3、无吸毒、酗酒、赌博、嫖娼等恶习及违法行为。七、劳动保护1、乙方负责为本单位任何用工形式的员工提供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2、乙方负责向特殊工种的员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否则不得从事特殊工种作业。3、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有权检查乙方的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应标准。4、乙方在特殊风险场所作业而需要特殊防护用品或安全设备(含仪表)时,必须在上述防护用品全部到位后才能开工。5、乙方应配备临时安全围栏、警示带、警告标志、防火布等集体防护用品。八、施工机具与材料1、乙方对带入现场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的安全负责。2、对于乙方带入现场的特殊工器具,如起重设备、索具、机动车辆、压缩气瓶等,乙方必须按国家法规和标准进行检测、试验,并持有法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3、对于不属于法定检测的工器具,乙方也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检测制度,这些工器具包括登高工具、脚手架材料、电动工具等等。九、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1、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将在合同生效后,工程项目正式开工5个工作日前,依据合同安全条款的要求逐项对乙方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检查。不满足开工安全条件时,乙方将不得开工,由此产生的工期和成本的影响,由乙方自行负责。2、开工前安全条件检查的基本内容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资金投入、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施工机械的安全状况、安全工器具和材料、安全培训教材和教员、专职安全人员的到岗情况、培训的有效性、人员控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等内容。3、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检查发现的缺陷,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对于重大缺陷,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有权要求乙方推迟开工,由此对工期产生的影响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十、安全监督1、乙方应配备有满足项目安全管理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乙方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3、乙方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业务上接受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和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和指导。4、乙方应建立班前安全交底制度;施工期间坚持开展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监督并形成相应的记录。5、乙方应在每个作业区(或作业班)任命兼职安全员,赋予兼职安全员相应的授权和义务,并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定期考核。6、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专业部门及委托的监理人的监督与安全评价。7、甲方和委托的监理人有权对乙方履行安全管理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对违章行为实行停工和处罚,处罚情况将通知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时将直接通知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结算中扣除。十一、安全培训与授权1、乙方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抽查。乙方要建立特殊工种定期培训和检查计划,这些工种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驾驶员、焊工、起重工、电工等。2、乙方应在特殊工种之外的其他工种中,筛选出高风险工种,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专题安全培训。3、乙方应组织 “入场培训”和考核。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有权监督培训、考核情况或组织抽查考核。4、乙方应建立安全培训和考核机制,编制培训教材和培训滚动计划。乙方应组织安全考试/考核,建立培训考核记录,甲方委托的监理人有权查看这些记录。十二、职业健康与卫生防疫1、乙方应有特殊健康检查制度,预防有禁忌症患者从事有关职业,如恐高症患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患有心血管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特殊工种人员的体检应符合国家的规定。2、乙方应保证卫生防疫基本设施的投入,以满足医疗、急救的要求,建立外部医疗支持渠道。3、应建立卫生防疫措施计划,做好生活区和施工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制定和执行保证饮水卫生、饮食卫生、环境卫生和预防集体食物中毒的措施;有灭蚊、灭鼠和消毒的专项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制订预防SARS、禽流感、疟疾、霍乱、肠道传染病、肝炎、H1N1流感等疾病的措施。十三、文明施工与环保要求1、乙方需制订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措施,保持良好的施工现场秩序。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要摆放整齐,安全标志和宣传标志要清楚醒目,废料、废物要分类收集,安全通道要畅通。2、乙方作业时应避免建筑材料抛洒、飞扬、流淌;应尽可能降低噪音、震动。3、乙方应根据实际需要,在施工现场布置临时卫生设施(洗手间、卫生间等),施工作业不破坏环境卫生,不污染现场环境。4、乙方在施工中应充分重视对环境的保护,保护绿色植被,保护古树。施工如需伤害古树,必须报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在未得到指令前,禁止擅自伤害古树。5、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废物和垃圾。工业废料与生活垃圾必须分开,有害废物与普通废物必须分开(如油品废物、电池灯管等,必须单独收集、存放);禁止在非指定场所乱倒、乱堆垃圾。禁止违章处理危险化学品和工业垃圾。6、乙方在施工中应禁止向环境,排放工业污水、生活污水、废油或其他有害物质。7、乙方在施工中应防止水土流失,应及时对裸露的地基、边坡、开挖出来的沙、土以及砂、石、水泥等建筑材料予以保护,防止风刮扬尘,雨水冲刷,流入下水道、排洪沟。如因防护不及时而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淤塞道路、沟道或污染环境的,乙方应承担清淤、清扫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十四、工程风险管理与事故预防(一)基本要求1、乙方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深入的危险源识别和风险分析。在施工安全组织设计中提供危险源及重要危险源清单、作业风险分析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信息:(1)高风险作业和工种清单:作业名称、类别和数量、主要事故风险。(2)施工能源和机械的种类、数量和主要事故风险。(3)施工作业条件的类型和主要事故风险。(4)主要工艺过程(或施工活动)的类别及其相关的事故风险。(5)主要火灾危险(可燃物、点火源)。(6)主要自然灾害(洪水、大风、雷暴、暴雨、地质灾害等)。(7)主要环境保护事件(有害垃圾、机械的跑冒滴漏、原材料流失、水土流失等)。(8)其他。2、乙方应针对识别出的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并确保在施工中得到有效落实。3、乙方应建立日常施工活动的动态作业风险分析和安全交底制度。该制度应明确规定风险分析的方法、责任和交底的内容、时间及记录。(二)现场作业基本安全条件乙方应规定现场作业的基本安全条件,包括照明条件、通风条件、作业平台和通道条件、物料堆放条件、供电供水条件、吸烟点、休息点等,并对临边现场、道路上作业现场、立体交叉作业现场、地面坑洞和沟道、夜间作业现场等的基本安全条件做出规定。十五、事故报告与应急救援1、乙方应制定对于未遂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件和事故,定期报送安全月度快报、季报、年报和各种专项事故报告等。2、乙方应建立安全事故统计记录、未遂事故统计记录、违章统计记录,并根据统计情况进行分析,并就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3、乙方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明确事故处置的基本原则,即现场发生事故时,首先抢救生命,向救援组织报警,并采取措施限制事故扩大。4、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以便能迅速处理突发意外。5、乙方应建立专项应急响应预案,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救护预案、火灾响应预案、“四防”预案(防风、防冻、防雷、防暴雨)、重大疫病防护预案、环境污染防护预案、地质灾害防护预案等。6、乙方应对应急预案进行适当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7、在工地的其他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时,乙方应无条件立即配合、支持事故抢险。8、乙方必须为事故处置支付各项费用,包括受伤者的抚恤、补偿等费用,并按合同要求赔偿对甲方及代建人造成的损失。9、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事故,甲方应负责按事故的具体损失情况给予乙方经济赔偿。10、涉及乙方员工的伤害事故,乙方除要报告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外,还应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和本单位上级公司的要求,上报事故。十六、安全业绩考核为落实安全管理的责任,乙方发生产品或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事故时,乙方除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和处罚外,甲方还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考核:事件类型 违约金额一般事故安装合同总价款的1.5%较大事故安装合同总价款的3%重大事故安装合同总价款的6%特别重大事故安装合同总价款的12%(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者1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死亡,或者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者2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4、甲方委托的监理人负责对乙方的安全业绩进行考核。每次合同支付前,乙方提交自我安全业绩评估报告,然后交甲方委托的监理人评价。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在签署评价意见后,将作为合同支付依据之一,同时也作为是否可接受乙方再次参加甲方项目投标的依据之一。 十七、协议条款的修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也可做出相应的修改。本工程安全管理协议,由甲方及乙方双方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经办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合同附件B:合同产品说明(按附表1-5要求填具)附表1:电梯技术主要参数及规格序号品目号功率耗电量轿箱尺寸…………注:按招标文件第2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配置要求逐项填写所供货物实际情况。?附表2:电梯功能配置表序号功能名称必配功能选配功能无此功能……注:按招标文件第2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电梯要求逐项填写所供货物实际情况。 附表3:电梯品质介绍表序号名称类 型 及规格型号产地品 牌 及生产厂家品质介绍 一机房 1曳引机2主电动机3限速器、安全钳4制动器5微机系统控制板6变频器7接触器8空气开关9继电器二井道1召唤箱2钢丝绳3主电缆4主导轨5副导轨6滚动导靴7滑动导靴三轿箱1操纵箱2轿箱钢板厚度:mm。3轿箱饰面不锈钢板厚度: mm。四门机系统1门电脑板2门机传动装置3开关门保护五轿箱内运行噪音: 分贝。六平层精度:± mm。七其它技术先进性及品质特点介绍注:1、必须如实完成表格全部内容。若所供货电梯无上表中某项内容,则应在该项内容对应的填写栏中填写“无”。2、应在本附表后附上以上填写内容的证明资料和说明。 附表4:轿厢配置及装饰序号品目号……注:按招标文件第2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轿厢配置及装饰要求”逐项填写所供货物实际情况。附表5:电梯安装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年份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安装资质及等级注:1、必须如实完成表格全部内容。2、安装资质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装资质证书等级。3、本表后应附上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以及制造商对安装服务的授权书。 合同附件C:设备价格明细表(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有无投标保证金交货期安装调试所需时间质保期单价数量合计价……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小写)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投标报价(单价、合计价、总价)应是投标工程设备材料制造、供应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合同附件D、伴随服务内容及实施计划(格式自拟) 合同附件E: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清单内容数量单价规格制造商备注1保险丝2直接接触器3呼梯基板4门滑块5门吊轮6门钢丝绳7平层开关8缓冲器开关9靴衬10应急灯电源11蜂鸣器12检修开关13急停开关14门防撞橡胶15注油器16灯管17记忆电池18蓄电池19门脚20按钮注:1、乙方提供质保期免费维修保养,质保期内正常更换零件费用由乙方承担。2、质保期外按此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附件F:电梯特殊工具清单(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工具名称数量单价总价产地1.2.3.4.5.6.7.8.9.10.11.12.13.……注:专用工具由乙方交货时向甲方免费提供。 合同附件G: 进口设备进口部件及组件价格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设备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商名称/原产地/国别/城市单位数量单价国内运保费、装卸费等至项目现场单价合价设备总重量到岸单价(注明到货口岸)CIF价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进口关税增值税海关监管手续费(收取关税后不再收取)小计AB C D E F G H I J KL=F G H I J K MN=L MO=E×N P1永磁同步五齿轮曳引机2变频器 3旋转编码器 4制动器5曳引机轴承6限速器7对重安全钳8轿厢安全钳9轿厢导靴10门机11门反转装置……… 总价填报说明:1、每台电梯分表填报,设备组件不限于表中各项,不得漏报、少报。2、B\C两栏内容必须详细填报,若有缺失将影响评审。3、本页内容较多,为不影响评标,请用A3纸填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单) 投标人代表签名: 合同附件 H:其他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一、招标文件采用的技术规范1、所有电梯/自动扶梯的设计、制造及调试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7025-1997、GB/T10058-2009、GB10060-1993、GB7588-2003等相关标准的全部要求(同时要求满足消防电梯功能要求)。进口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原产地的国家标准,且满足我国对进口产品的现行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要术。安装调试以重庆市技术监督局检测验收合格为准。主要技术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1)《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2009(2)《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3)《电梯试验方法》GB/Tl0059-2009(4)《电梯主要参数及轿箱、井道、机房的形式及尺寸》GB7025-2008(5)《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2011(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7)《电梯用钢丝》GB8903-2005(8)《电梯曳引机》GB/T13435-2009(9)《电梯层门耐火试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2011(1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1)重庆市有关电梯工程的有关规定和条例(12)国家消防规范及重庆市消防局有关规定(13)国家质检总局“电梯监督检验规程”(14) 国家其它有关技术、设备、材料等方面的各项标准。注:如果国家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标准的遵循方式按从新、从优原则执行。2、电梯、扶梯的设计、制造及调试均应符合国家电梯制造标准,安装调试以重庆市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验收合格为准。二、招标电梯技术要求2.1.电梯的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层门以及轿厢等的构件尺寸和配合距离均应满足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要求,并配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故障应急措施,能确保乘客、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2.2制造电梯、自动扶梯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都必须达到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应是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2.3技术要求2.3.1电梯技术要求(1)平层精度:±3(mm);(2)年故障次数:≤3次;(3)噪音指标:机房:≤70db; 开关门:≤60db;运行中轿厢:≤55db;(4)振动加速度: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均≤7cm/s2;(5)曳引机位置:顶层井道机房内;2.3.2扶梯技术要求(1)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空载运行速度和额定运行速度之间的允许最大偏差为±5%。; (2)扶手带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的速度允许偏差为0~ 2%。(3)水平和垂直振动加速度都不大于0.58m/s2;(4)空载运行时,梯级及盖板上方1m处噪音值不大于65dB(A);(5)空载和有载(120kg/级)向下运行时,制动距离应在0.3m~1.3m之间。(6)梯级尺寸: 符合GB16899-2011的规定;2.4、主要配置要求2.4.1电梯主要配置要求(1)电源:三相五线制动力电源380V50Hz;(2)控制系统:全电脑模块控制、VVVF控制技术、32位以上微处理机;电梯实现“群控”; (3)拖动系统:无齿曳引机系统,原品牌、原产地、原厂进口产品;(4)门机系统:变频变压调速门机系统,微机控制;(5)主板、变频器:原品牌、原产地、原厂进口产品;(6)安全保护系统:采用知名品牌;1)安全钳; 2)限速器; 3)缓冲器;4)含有电子元件的电梯安全电路;5)电梯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6)电梯门锁装置;7)电梯限速切断阀;(7)门安全保护装置:光幕保护功能,进口或外商合(独)资产品;(8)通讯板:串行通信,采用知名品牌;(9)轿厢(轿厢体与轿厢架)、导轨架(导轨与导靴等对重(对重块与对重架)等采用知名品牌;(10)钢丝绳、补偿装置等采用知名品牌(11)随行电缆、电器附属件等采用知名品牌2.4.2扶梯主要配置要求(1)扶手支架材料:发纹不锈钢;(2)桁架:1)桁架应符合GB16899-2011的规定;2)其余要求均应符合GB16899-2011的规定;(3)变频器:为国际知名品牌产品。2.5、轿厢装置要求2.5.1轿厢开门方式:中分门;安装及装饰完毕后轿箱内净空高度≥2.2m;2.5.2轿厢内:门、门框、门楣、壁板、轿顶:为304发纹不锈钢,;2.5.3轿底:大理石(花纹中标后另选);2.5.4地坎:硬质铝型或不锈钢材质;2.5.5轿厢照明:提供可选择照明方案(厂家标配),照度≥100Lx(式样中标后另选);2.5.6紧急照明:持续120分钟,且自动切换;2.5.7通风设施:低噪音风机通风(轴流式);2.5.8操作箱面板:304发纹不锈钢板(以厂家装饰设计样配准),;2.5.9轿厢楼层显示:轿厢运行方向指标,厂家标准(式样中标后另选);2.5.10轿厢操作箱:厂家标准,轿厢内两侧配置按钮;2.5.11提示屏:超载、紧急情况等提示,厂家标准配置;2.5.12紧急按钮:微动按钮,标准配置;2.5.13楼操作面板:带锁,照明开关、司机开关、司机控制钥匙开关、启动和不停按钮等,厂家标准配置;2.5.14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内部的传呼按钮等也要有防火措施,确保不会因烟热影响而失去作用;2.5.15 观光梯。2.5.15.1平面形状:矩形;2.5.15.2开门形式:中分门;2.5.15.3额定载重量:1000 kg 乘员容量:13人 ;2.5.15.4额定速度: 1.0-1.5m/s (用户可选择设定 ); 2.5.15.5轿箱:要求三面为可观光玻璃;2.5.15.6含轿厢钢架、钢梁。2.6、候梯厅装置要求(层门中分与井道同中心线)2.6.1门框门套、层门:(1)门框门套: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框门套。(2)层门:采用发纹不锈钢。(3)为304发纹不锈钢*2.6.2地坎:硬质铝型材;2.6.3显示器:轿厢位置和运行方式指示,采用厂家标准配置;2.6.4呼梯按钮:厂家标准配置;2.6.5外招面板:为304发纹不锈钢板.2.6.6显示器与呼梯按钮采用一体化方式,一梯一板(式样在标后另选);2.7扶梯装置要求2.7.1栏杆扶手带:黑色合成橡胶;扶手支架:发纹不锈钢;护壁板:无色透明钢化玻璃(高900mm);2.7.2材质内外盖板: 304发纹不锈钢;围裙板: 304发纹不锈钢;外围侧板及底板: 304发纹不锈钢;2.7.3梯级:一体式铝制压铸梯级带黄色警戒线(三面);2.7.4楼层板梳齿:铝合金;前沿板: 304冲压不锈钢。2.7.5主要技术参数1.提升高度为6米与5.1米。 2.维修速度:厂家自定,满足设备功能要求;3.节能速度: 1/5额定速度,可调。当自动扶梯上无乘客时,自动转入节能速度。4.自动扶梯倾角:6米高度为35°,5.1米高度为30°。5.自动扶梯水平梯级:至少2级; 6.梯级踏步名义宽度:1000mm;7.上、下导轨转弯半径:全面符合GB16899-2011(或最新版本)《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全规范》的要求;8.中间支承数量:全面符合GB16899-2011(或最新版本)《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全规范》的要求;9.控制方式:扶梯的控制采用微机控制方式,有故障分类显示;10.自动扶梯主要外形结构参数应符合本技术要求。端部支承,中间支承,起重吊钩的设置也应符合技术要求。11. 扶梯具有自动感应装置。2.7.6完整性要求1.投标方提供的自动扶梯必须是完整、成套的设备,包括机械部分、驱动部分、电气控制装置、集中控制接口等,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至工程验收及质保期的全部服务内容。2.自动扶梯应为防滑梯级踏步、双向运行、带有延伸梯柱和扶手,并应能在满载情况下双向运行以提供升降运输服务。3.自动扶梯应包括桁架、轨道、驱动装置、梯级、梯级链驱动、梳齿板、扶手装置、控制装置、安全装置、护栏和为提供完整安全运行所必须的一切零部件。4.对于本招标书没有明确提及而设备运行所必须的装置、部件、附件、安全装置、电子装置、外部装饰部件等必须同时提供。2.7.7主要部件要求所有的轴承应使用滚珠或滚柱轴承,具有防尘功能。投标人提供的自动扶梯的主要部件应具有但不局限于如下要求,当投标商推荐的其它合适的部件要求时将有可能被接受。1.驱动机构驱动主机应运行平稳,传动效率高,低噪声,维修工作量小,使用寿命高。请提供驱动主机的结构简图与相关说明。⑴驱动机构由交流电机和减速装置组成,交流电机绝缘等级为F级。⑵减速机①减速机应效率高、噪音小、传动平稳。②请提供减速机结构简图,并说明主要设计参数,包括传动比、齿轮模数以及齿轮材质、热处理方法及硬度等。⑶减速机与电机之间的传动应安全可靠。⑷驱动机组必须安装机电式制动器,该制动器在驱动机组工作时处于释放状态,只要机组停止,该装置的弹簧使制动装置处于制动状态。制动器与梯级、踏板驱动机构的连接不允许采用摩擦传动方式。⑸安全制动器为盘式,在停止设备时安全制动器处于制动状态。在电源故障或电源被任一安全装置切断时,制动装置应使每梯级承受120kg满载负荷的自动扶梯静止不动。制动器在通电时为正常释放状态,制动器停止供电时,制动器应立即制动。制动力必须由带导向的压缩弹簧产生。制动器应有制动状态检测装置,以确认是否处于制动状态。⑹由于本次招标中的车站自动扶梯为公共交通型,因此必须安装附加制动器。⑺制动器应设计成检修时可以用手放松的的机构,并配备手动盘车装置,当处于检修状态时可以用手松开制动器,并进行检修。在手动盘车装置附近应备有明确的使用说明,此外还应有明确的标明运行的方向标志。⑻制动器应全面符合GB16899-2011中5.4.2条要求。应有制动器松闸监察装置,制动器未完全打开时,设备不能起动。对室外型应有防水措施,如主机上方加不锈钢盖。⑼驱动链①在主机与主驱动轴之间可采用链条或齿轮传动,当采用链条传动时,链至少为双排,车站自动扶梯的安全系数≥8。请提供各种提升高度系列主驱动链的型号、制造厂的强度证明等。并应附上按GB16899-2011中5.4.3条规定的计算稿。②对室外梯的驱动链应有防水设计。2.主驱动轴和梯级链张紧装置⑴主驱动轴应有足够强度和刚度,各种链轮在轴上的固定应可靠。如采用焊接应作探伤检查。主驱动轴轴承工作寿命应达到10年以上,主驱动轴的轴承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如SKF的产品。⑵各种链轮均采用优质钢材制造,链轮的工作寿命均应在20年以上。⑶请提供主驱动轴和梯级链张紧装置的结构简图,链轮的齿数、直径、链轮和轴体材质、热处理方法、表面硬度等。2.8、电梯功能要求:2.8.1电梯功能要求:序号功能配置用途是否必配1全集选群控制运行功能全集选:指电梯运行在中间楼层时允许接受上下行信号。群控制:将同栋的台电梯集中优化分配响应乘客服务。全集选与群控制均为必配。2超载保护功能电梯载重超过了其允许重量时,电梯将不能启动。是3声、光超载报警功能如果轿厢载重超过电梯承重时,轿厢不能起动,门开着,轿厢位置信号灯闪烁并且警报器响提示乘客离开轿厢。是4超速电气保护功能电梯运行速度超过允许值时,电梯控制系统将自动切断控制电源。是5超速机械保护功能电梯运行速度超过允许值,限速器及安全钳动作制停轿厢。是6门过载保护功能电梯开关门过程中若受到的阻力超过允许值,开关门动作将停止,以保护门系统。是7开关门时间超长保护功能当电梯开关门时间过长,超过允许值,开关门动作将停止,以保护门系统。是8开门异常自行选层功能电梯在停靠层开门遇阻时,将运行至最近楼层开门放出乘客。是9电动机空转保护功能电动机无载荷保护,自动停止运行是10电动机过热保护电动机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停止运转。是11五方通话功能机房、值班室、轿厢、轿厢顶及底坑之间通话是12警铃报警功能电源故障时,如果电梯停在楼层之间并有乘客在轿厢内,乘客可按轿厢内警铃按钮,电梯外听到铃声可以求救。是13故障低速自救运行功能救助运行是内置的监察功能,用于很少出现的电梯或电源故障时,系统故障时,不管是电气的还是机械方面的,电梯会评估故障严重程度,如果绝对安全,会以慢速驱动轿厢到最近楼层停在层站上放出乘客。是14停车在非门区报警功能当电梯因为电源及其它故障,轿厢停在楼层之间时,轿厢内警铃响起,提醒乘客不要采取不恰当的自救措施,等待专业人员救援。是15位置异常自动校正功能电梯控制系统存储的轿厢停层位置发生错乱时,电梯将自动加以校正。是16停电应急照明功能在电源故障等情况下,轿厢中一个独立的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电池可持续约2小时。是17轿顶检修操作功能在轿顶设一个单独按钮控制轿厢开门和关门。按钮松开时门停止运动。在门区之外,甚至层门开时也能操作此按钮。此按钮只有当轿顶检修开头切到检修状态时能操作。如果安全回路(门除外)断开时此按钮不能起作用。是18轿内检修操作功能在检修运行模式,通过按检修运行按钮电梯以限定速度运行,电梯移动距离是按钮按下时所走距离。是19机房内检修操作功能机房设了维保用的内呼设施。当桥厢内呼操作有效时,此内呼也有效。机房内呼可登记所有的内呼。是20满载直驶运行功能满载直驶功能防止已“满”载的轿厢因外呼停止。如果轿厢已满载且被外召截停,这时厅外等候的乘客仍不能进入轿厢。当轿厢载重超过某一满载限制时,轿厢会驶过已登记的外呼楼层。满载直驶功能可防止不必要的停车,提高电梯系统性能,减少不必要的电源损耗。是21无效内指令手动消除功能当存在乘客恶意按下轿厢内大部分停层按钮且轿厢此时所载乘客很少时,运行时可人为手动出取消无效的内呼信号。是22反向内指令自动消除功能电梯运行反向行,取消轿厢内所有内呼信号。是23起动补偿功能轿厢轻载上行或满载下行,由轿厢差动变压器提供电子信号控制主机启动力矩,增加电梯运行舒适感。是24微动平层功能(提升高≥45米时标准配置)轿厢在平层区域,平层精度超过允许值时的自动调整。是25开门时间自动调整功能根据轿厢进出乘客的数量调整电梯开门时间。是26开门时间自动控制功能根据设定的轿厢开门时间控制门机动作。是27运行次数显示功能在控制柜内显示电梯启停次数是28轿内照明自动控制功能轿厢空置时间超过设定值时,自动熄灯。是29轿内通风自动控制功能轿厢空置时间超过设定值时,自动关闭风扇。是30故障自动检测功能控制自动分析故障出现的部位。是31故障自动存储功能控制系统自动分析故障出现的部位。是32待机定期自检电梯空闲时,定时检测适时状态。是33泊梯功能当轿厢照明电源故障,电梯从群控中脱离,取消所有内呼信号,运行到下一个要停的层站。是34层高自测定功能自动测定楼层高度,满足精确平层的要求。是35消防迫降功能消防发生时,按下消防按钮,电梯取消所有内、外呼,直接运行至消防迫降层停靠。是36专用运行功能按下轿厢内专用按钮,电梯将不再响应楼层中其它外呼信号。是37不停层功能在控制系统中能人工现场设定特定楼层,轿厢不停靠。是38厅外满载指示功能外呼显示提示轿厢满载是39消防员专用功能消防发生时,由消防员操作电梯。是40光幕保护功能 门力矩检测功能自动门光眼装置于轿厢入口或轿厢门板上,由可见或不可见控制。正常开门时间缩短但最短开门时间保证在1.5秒左右。R=光线被遮挡时防止关门及重新打开正在关的门。N=无监控。是41预留大楼数显示监视屏接口功能监控信号接口是42预留视频电缆在随行电缆中有视频线。是43预留电话线在随行电缆中有电话线。是44调速器故障保护变频器电源或其它故障时、停止运行。是45锁梯服务功能通过设在基站的钥匙开关控制电梯起停。是46门区外不能开门保护功能此功能用于防止通过外呼进入锁定楼层。通过外部无源触点或内部控制器锁定外呼。必须指定下列项目:一锁装置:钥匙开关,独立的读卡机(不在供货范围)一锁的位置一锁定的楼层E=防止外登记。门关闭后重开装置不起作用。用LOA功能使门机械锁定。只用于ADC、ADF、ADV和AMD门。O=防止外呼登记。重开门装置操作正常。是47远控联网功能技监部门要求的网络报警是48语音报站功能此功能用于电梯到站、关门提示是49自动平层功能“停电自动平层”功能,平就近一层是2.8.2自动扶梯应具备如下安全装置:序号安全装置功 能是否必配1工作制动器1、制动系统使自动扶梯有一个接近匀减速的制停过程直至停机,并使其保持停止状态(工作制动),见标准5.12.1.2.4。制动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应无故意延迟。2、制动系统在下列情况下应能自动工作:动力电源失电;控制电路失电; 是 2附加制动器(提升高度>6m时)1、附加制动器与梯级、踏板或胶带驱动装置之间应用轴、齿轮、多排链条或多根单排链条连接。不允许采用摩擦传动元件构成的连接。2、附加制动器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都应作用: 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1.4倍之前; 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其规定运行方向时。 附加制动器在动作开始时应强制地切断控制电路。是3超速保护和非操纵逆转保护1、自动扶梯应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之前自动停止运行,如果采用速度限制装置,该装置应能在速度超过名义速度的1.2倍之前切断自动扶梯的电源。2、如果自动扶梯的设计能防止超速,则可不考虑上述要求。3、自动扶梯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定运行方向时自动停止运行。是4其它安全装置均应满足GB16899-2011标准中的要求。是2.8.3 扶梯功能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要求序号功能1自动加油2高精度梯路侧导向导轨系统3急停开关4钥匙开关5梳齿安全开关6扶手带入口安全开关7速度监视及非操纵逆转保护安全装置8电机过流保护9电机相序保护10驱动链条安全保护11梯级塌陷保护12工作制动器13梯级链条安全保护装置14裙板安全开关15扶手带断带保护16梯级绿色间隙照明17扶手带去静电装置18制动器动作安全开关19梯级缺失保护装置20故障显示功能21梯级去静电装置22错、断相保护23安全电路接地保护24滚轮内置梯级链25梳齿板照明26扶手导轨流动群轮组27附加制动器(大于6M)29变频节能装置30一体式铝制压铸梯级带黄色警戒线(三面塑料)31安全毛刷装置2.9、电梯其它功能要求2.9.1专用按钮 消防电梯应在首层设有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这种装置是消防电梯特有的万能按钮,设置在消防电梯门帝的开锁装置内。消防人员一按此钮,消防电梯能迫降至底层或任一指定的楼层,同时,工作电梯停用落到疏散首层(或平街层)。2.9.2功能转换平时,消防电梯可作为工作电梯使用,火灾时转为消防电梯。其控制系统中应设置转换装置,以便火灾时能迅速改变使用条件,适应消防电梯的特殊要求。2.9.3应急照明消防电梯及其前室内应设置应急照明,以保证消防人员能够正常工作。2.9.4专用电话及操纵按钮消防电梯轿厢内应设有专用电话和操纵按钮,以便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中保持与外界的联系,也可以与消防中心直接联络。操纵按钮是消防队员自己操纵电梯的装置。2.9.5“主要参数”中的土建参数请投标人结合土建施工图参考。2.9.6投标人应协助闭路电视系统投标人在轿厢内适当位置安装摄像头,负责摄像头的电力供应和轿箱顶部开孔,以及视频同轴电缆的材料、供应和安装,视频同轴电缆须在各电梯首层入口上面的接合箱体内,投标人须与闭路电视投标人作好协调工作。2.9.7投标人须负责并井道照明所需要的开关、管、线(防水)灯的采购供应及安装、质量合格。其井道照明的电源应与电梯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分开。且在每个井道设置独立的控制开关。照明灯肯具应固定在不影响电梯运行的井道壁上,其间距不大于7M,在井高的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各装设一个(防水)照明灯。2.9.8投标人须负责轿箱顶部安装一个3W扬声器,负责扬声器、电线采购供应及安装、质量合格。电线须终结在首层入口上面的接合箱体内,投标人须与扬声器投标人作好协调工作。2.9.9由投标人通过楼宇自控系统来完成对电梯设备的监控。须负责提供与楼宇自控相连的监控点(信息点)。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监控点(信息点)方案。2.9.10投标人须为所有电梯设备提供的监控功能与楼宇自动控制系统相连接并满足本合同技术文件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要求。投标人的工作内容中应包含完成整个监控系统所需信息点的详细方案,供招标人参考。2.9.11投标人须对本合同七条所指的内容,即所供系统缺乏开放性和不充分性所造成的系统不能够正常运行承担责任,并实施整改,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10、电梯轿厢装修消防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内部的传呼按钮等也要有防火措施,确保不会因烟热影响而失去作用。同时,应按无障碍功能要求考虑设计。2.11、电梯专用按钮消防电梯应在首层设有供消防人员专用的操作按钮,这种装置是消防电梯特有的万能按钮,设置在消防电梯门旁的开锁装置内。消防人员一按此钮,消防电梯能迫降至底层或任一指定的楼层,同时,工作电梯停用落到底层,消防电源开始工作,排烟风机开启。2.12、电梯其他要求:2.12.1、电梯机房电梯电源、温度和气候使用条件2.12.1.1 使用电源:交流三相380V,50Hz;2.12.1.2 机房环境温度:-5℃—45℃ 2.12.2 电梯工程地点气候类型:亚热带季风型2.12.3、电梯安全装置、零部件有关要求:2.12.3.1投标人提供电梯的安全装置应出具由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金属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认可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但不局限于如下安全装置:①曳引机②限速器③安全钳④缓冲器⑤门锁⑥上、下行超速保护装置⑦绳头拉杆⑧电梯用钢丝绳⑨电梯控制柜。2.12.3.2电梯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都必须达到现行相关技术标准,且应是未曾使用过的全新产品。2.12.3.3电梯主要部件说明: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控制柜主板,主变频器、平层感应器、主电源接触器,相序继电器,曳引机主轴轴承,轿箱门机控制箱,制动电阻,轿顶、轿内操作箱讯号处理板,光幕,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称重装置、导轨、旋转编码器等品牌名称及生产厂家、产地、数量等情况以列表方式表明,同时附上各主要部件的质保期。2.12.3.4主要部件必须为优质产品。2.12..4电梯安装除满足国家、地方及有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外,本项目还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2.12..4.1所有电梯必须免费安装“电梯运行故障困人监控信息传输系统”,其监测到的电梯发生故障困人信息实时传输至电梯维保单位、项目物管公司及重庆市技术监督局。2.12..4.2电梯井道应按电梯规范安装永久性照明(7米间隔灯)和维修所需要的电源装置,灯具带防护罩和设置所需要的底坑、轿顶、机房电源开关,其安装的管、线、灯具符合有关《电气工程安装验收规范》。并根据《电梯安装规范》,井道盲层区域,加装安全应急门联锁开关,串入电气安全回路。三、其他要求3.1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3.1.1中标人负责按土建预留位置进行设计、安装。3.2.2中标人负责复核土建尺寸。3.3.3底坑的回填由招标人按中标人要求回填到位。3.4.4中标人绘制电梯布置图并经招标人签认后,按照该图纸进行施工设计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商自行承担。3.2 安装调试3.2.1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3.2.2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3.3.3设备的拆箱、安装、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招标人的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响应标书中给出的具体安装和测试方法,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招标人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3.4.4在电梯的安装调试期间接受监理的监督和检查。3.3 验收3.3.1投标人应给出设备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3.3.2安装工程开始前,中标人按照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共同开箱检验,并按合同约定技术标准对设备的外观质量,设备的原产地证明及数量进行检验。3.3.3设备在验收时,必须有制造商工程师现场协助验收,此验收报告作为工程验收必备文档之一。3.3.4国内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证。强制认证产品必须有中国3C认证。3.3.5国外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3.3.6验收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设计图纸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3.3.7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向招标人递交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和竣工通知书,经认可后委托法定质检部门检测。3.4 检验、培训3.4.1由招标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软件和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数量、软件和运行状况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3.4.2中标人应对以后设备中涉及到应用和操作方面的技术提供培训。3.4.3投标人应负责对用户使用、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免费进行培训,并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和一定数量的必要的备品备件。3.4.4中标人负责免费为招标人培训维修人员5名,达到了解电梯的电器原理和机械结构,可完成日常维修保养的技术水平。 培训时间:投标人根据课程内容自定。3.4.5培训工作必须在合同生效之后工程完成之前安排。3.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3.5.1招标人保留对中标货物进行监造的权利。3.5.2设备安装通过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取得运行许可证并移交招标人后开始进入保修期,设备免费保修期为 年。在保修期内必须按国家和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清洁、调整、润滑、检查)进行维保。中标人负责保修,排除故障,无偿提供非操作不当造成的部件、配件的更换,中标人从在其指定地点收到故障产品之日起 7 天内将修理后的产品或替换产品运至最终用户现场。因操作不当或外部原因损坏,造成部件的更换,应由招标人承担有关费用。保修期内,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及服务。3.5.3提供安装使用维护说明和一定数量的必要的备品备件。3.5.4在售后服务过程中,售后服务人员必须接受招标人物管的监督和检查,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不能随意带离招标人地点。3.6 技术资料3.6.1中标人应于验收后向招标人提供一式份验收报告,负责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按档案馆要求存档,并提供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3.6.2中标人须无偿提供招标人所需的有关的一切资料。3.6.3质保期后需向物业管理方提供主控板密码,以方便物业管理。3.7 附随机工具及常用易损备件四、电梯/扶梯参数一览表电梯/扶梯参数一览表功能描述客梯1客梯2客梯31#观光电梯货梯1#扶梯2#扶梯数量(台)34122两组4台4组8台层/站5/55/55/54/45/5//服务楼层-1到4层-1到4层-1到4层1到4层-1到4层//提升高度(m)22.222.222.216.222.265.1门洞尺寸宽X高(mm)1300*23001300*23001100*23001100*23001300*2300//井道净尺寸宽X深(mm)2400*24002600*25002500*24502200*22002400*2450//底坑深度(mm)20002000200020002000//有无机房有有有无有//提升速度(m/s)1.75m/s1.75m/s1.75m/s1m/s1.75m/s//载重(kg)10001350135010001000//梯级宽度(mm)/////10001000倾斜角/////35°30°备注/兼消防电梯无障碍电梯////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 录1、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2、技术商务部分(1)技术规格偏离表;(2)商务规格偏离表;(3)投标产品说明;(4)安装实施的施工方案(包括产品生产、运输、保管计划及措施:电梯安装质量保证措施:电梯安装应急预案及措施:安装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措施的可行性等);(5)设备主要部件的产地及制造厂家清单;(加盖单位鲜章)(6)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加盖单位鲜章)(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②应急时间及措施;③培训人员;④质保期);(8)资信;(9)其他。3、资格审查部分(1)投标人基本情况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信誉(由各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要求,格式自定。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8)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9)所投标电梯产品对应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0)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一、投标函部分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保税贸易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一期)项目工程电梯/扶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目 录(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5)主要部件明细表(6)进口设备进口部件及组件价格明细表(1)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人)一、我方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经研究决定就以下内容分别做出承诺:1、我方已理解了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投标,并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招标设备的制造、供应等全部工作;2、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格资信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及相关陈述全部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3、我方承诺我们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4、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内交货;并保证我们的供货设备及相关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如果我方中标,将按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7、二、按投标须知中有关“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2 份);三、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四、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 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作为投标总价承担(项目名称) 制造、供货、调试及在质量保证期 年及质量保证期完后 年内的服务。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内容并同意放弃对上述文件的内容有不明及误解的追究权利。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贵方将投标保证金没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分包)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此处粘贴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 日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 (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和规格制造商名称有无投标保证金交货期安装调试所需时间质保期单价数量合计价投标总报价合计(大写):(小写)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2.价格应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报价,投标报价(单价、合计价、总价)应是投标工程设备材料制造、供应及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的报价。3.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 间:(4)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 分包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投标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商产地综合投标单价组成综合投标单价交货日期交货地点总价单价特殊工具费备品备件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运保费其他费用12345678910111213141516投标总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元说明: 1、项16=项13×项32、项13=项6 项7 项8 项9 项10 项11 项12投标单位(盖章): 3、除填写本表外,投标人还应填具以下资料:(1)货物主要部件、附件分项价目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特殊工具清单及价目表(3)备品、备件清单及价目表(4)其中进口关键元器件、原材料清单及价目表 ( 格式自定) 年 月日(5)主要部件明细表主要部件明细表招标文件编号:产品名称品 牌生产厂家、产地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功能描述备注注: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年月 日 (6)进口设备进口部件及组件价格明细表进口设备进口部件及组件价格明细表招标项目名称:设备编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商名称/原产地/国别/城市单位数量单价国内运保费、装卸费等至项目现场单价合价设备总重量到岸单价(注明到货口岸)CIF价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进口关税增值税海关监管手续费(收取关税后不再收取)小计AB C D E F G H I J KL=F G H I J K MN=L MO=E×N P1永磁同步五齿轮曳引机2变频器 3旋转编码器 4制动器5曳引机轴承6限速器7对重安全钳8轿厢安全钳9轿厢导靴10门机11门反转装置……… 总价填报说明:1、每台电梯分表填报,设备组件不限于表中各项,不得漏报、少报。2、B\C两栏内容必须详细填报,若有缺失将影响评审。3、本页内容较多,为不影响评标,请用A3纸填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单)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技术部分?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保税贸易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一期)项目工程电梯/扶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目录(1)技术规格偏离表;(2)商务规格偏离表;(3)投标产品说明;(4)安装实施的施工方案(包括产品生产、运输、保管计划及措施:电梯安装质量保证措施:电梯安装应急预案及措施:安装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措施的可行性等);(5)设备主要部件的产地及制造厂家清单;(加盖单位鲜章)(6)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加盖单位鲜章)(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②应急时间及措施;③培训人员;④质保期);(8)资信;(9)其他。(1)技术规格偏离表技 术 规 格 偏 离 表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说明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中确定的技术参数与配置要求,将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逐一列出,以证明投标产品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做出实质性响应。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为无效投标。 2、如果本表不能填写完毕,可按此格式扩展。(2)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人对应的商务条款说 明12345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说明:如果本表不能填写完毕,可按此格式扩展?(3)投标产品说明 (按附表1-5要求填具)?附表1:电梯技术主要参数及规格序号品目号功率耗电量轿箱尺寸……注:按招标文件第2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配置要求逐项填写投标货物实际情况。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表2:电梯功能配置表序号功能名称标准功能选配功能无此功能注:按招标文件第2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电梯要求逐项填写投标货物实际情况。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3:电梯品质介绍表序号名称类 型 及规格型号产地品 牌 及生产厂家品质介绍 一机房 1曳引机2主电动机3限速器、安全钳4制动器5微机系统控制板6变频器7接触器8空气开关9继电器二井道1召唤箱2钢丝绳3主电缆4主导轨5副导轨6滚动导靴7滑动导靴三轿箱1操纵箱2轿箱钢板厚度:mm。3轿箱饰面不锈钢板厚度: mm。四门机系统1门电脑板2门机传动装置3开关门保护五轿箱内运行噪音: 分贝。六平层精度:± mm。七其它技术先进性及品质特点介绍注:1、投标人必须如实完成表格全部内容。若投标电梯无上表中某项内容,则应在该项内容对应的填写栏中填写“无”。2、投标人应在本附表后附上以上填写内容的证明资料和说明。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 日 附表4:轿厢配置及装饰序号品目号注:按招标文件第2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轿厢配置及装饰要求”逐项填写投标货物实际情况。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表5:电梯安装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注册年份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邮箱安装资质及等级注:1、投标人必须如实完成表格全部内容。2、安装资质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装资质证书等级。3、本表后应附上安装单位营业执照和安装单位资质证书以及制造商对安装服务的授权书。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4)安装实施的施工方案 包括产品生产、运输、保管计划及措施:电梯安装质量保证措施:电梯安装应急预案及措施:安装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措施的可行性等(格式自定)(5)设备主要部件的产地及制造厂家清单(格式自定)(6)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 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报价清单序号清单内容数量单价规格制造商备注1保险丝2直接接触器3呼梯基板4门滑块5门吊轮6门钢丝绳7平层开关8缓冲器开关9靴衬10应急灯电源11蜂鸣器12检修开关13急停开关14门防撞橡胶15注油器16灯管17记忆电池18蓄电池19门脚20按钮说明:此表为质保期满后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人应明确是否承诺质保期满后5年内不涨价。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单)投标人代表签名:日期:(7)售后服务方案包括:①售后服务保障;②应急时间及措施;③培训人员;④质保期;⑤提供全部故障代码;⑥电梯使用期间提供备品备件服务承诺。(格式自定)(8)资信 (9)其他?三、资格审查资料?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保税贸易中心保税商品展示中心(一期)项目工程电梯/扶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目录(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信誉(由各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要求,格式自定。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8)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9)所投标电梯产品对应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10)制造商对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服务授权书(复印件);(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单位:(公章)填表日期:单位名称代号电话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及职务地址信箱号传真经济类型全权代表及职务一、单位 简历 及机 构单 位优 势及 特长二、单位概况职工总数 人生产工人人工程技术人员人近三年(2009——2011年) 主要 经济指标指标名称实际完成 (单 位:万元)200920102011流动资金 万元自有资金 万元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净值 万元银行贷款 万元实现利润厂区占地面积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产品1、2、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3、4、5、三、主要产品情况产品名称型号上年产量上年产值产品技术先进水平优质品率一等品率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2)营业执照复印件(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信誉由各投标人自行声明是否满足要求,格式自定。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8)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9)所投标电梯产品对应型号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10)制造商对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服务授权书(复印件)(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所有资料及证明文件,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所有证明材料和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