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电梯招标公告
检察院电梯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4-02-14 13:36:03
开标时间: 2014-02-27 13:35:56 采购目录: ★电梯
招标项目编号: 2014-1-012 代理机构名称: 浦东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
撰写人: 马向前
主题内容: 受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浦东新区检察院的电梯项目(项目编号:2014-1-012)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1.内容为客货两用电梯,采购数量为1台,预算金额为17.2万元。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名。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最终详细采购需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供应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制造商报名需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
4.代理商报名,需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证书(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同时提供该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如为制造商报名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格式详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4.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10时至2014年2月14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验证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验证。逾时未参加验证、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谈判。
1.验证时间:2014年2月20日9:30~11:00、13:30~16:00时
2.验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验证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浦东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其他文件”栏目】;
(5)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安装许可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验证通过后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在此信息右下角下载。具体下载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下载须知》。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文件发放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项目经办人:马向前 联系电话:(021)******** 传 真:(021)********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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