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服务(二次招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中盛置业有限公司、佛山新城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正浩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企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欧陆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中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集成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采购人)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服务(二次招标)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17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项目编号:0724-1300K13N0367
2. 项目名称: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服务(二次招标)
3. 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需求 | 完工期 | 投标最高上限 |
01 | 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服务(二次招标) | 详见用户需求 | 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合同服务期为3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公告发出后无质疑投诉,则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第八个工作日开始进场服务) | 人民币163万元。 投标单价若超出上述最高上限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将做废标处理。 |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测量项目的计量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必须是经佛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备案单位
4)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1) 凭以下资料:
l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注: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件资料须是符合上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资料,原件在核对后当即退回。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受理其报名申请。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8室 ;
电话:****-********999
联 系 人:郭先生
2)招标文件发售期: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17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标费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8571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4日上午9:00~9:30: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4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8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www.gmgitc.com)
七、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 范工
电 话:139*****298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6、B308室
电 话: (0757) 139*****999
传 真: (0757) ********
网 址:www.gmgitc.com
联 系 人:郭先生
用户需求1.项目概况: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支护位于佛山新城,地块面积约119575.67平方米,华章道部分道路面积约4779平方米,包括B-03-01、B-03-02、B-03-03、B-03-04、B-03-05、B-03-06、B-03-07、B-03-08地块及B-02-01、B-02-02、B-02-03、B-02-04、B-02-05、B-02-06、B-02-07、B-02-08和B-02-09地块、B-02与B-03地块之间的华章道及君兰路部分现有路面破除及外运,基坑开挖深度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本项目为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支护监测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基坑支护结构竖直位移,基坑边地面水平位移,基坑边地面竖直位移,道路、管线水平位移,道路、管线沉降,地下水位观测,锚杆预应力,周边建筑物沉降,建筑物整体倾斜,内支撑应力,裂缝观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要求。(具体内容以2013年10月22日专家通过的第三方监测的方案为准)。2. 招标人可提供的资料2.1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的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即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前期的监测单位投入的材料。2.2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2.3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招标人未能提供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并承担费用。3.基坑及周边监测准备工作3.1投标人应积极收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原始和使用现状等资料,必要时应做好调查、检测和技术鉴定,采用记录、拍照、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为施工过程中的监测抢险及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必要的依据。3.2投标人应通过现场踏勘,了解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对应关系,确定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3.3投标人应收集相关水文地质、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图纸,根据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基础埋深、建筑结构和施工方法等因素,作好监测方案设计。须组织专家论证。3.4投标人应按监测方案设定的监测基准网的布设要求,在周边建筑物、路面等适当位置,设置相应的观测点,校验设备、仪器。4.监测要求4.1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理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招标人和设计人等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4.2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4.3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和信息反馈制度等内容。监测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并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通过专家论证的监测方案实施,如在此监测方案范围以外新增监测工作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部分内容如下: 4.3.1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精度要求序号监测项目位置或监测对象测试元件监测精度备注1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支护桩顶冠梁处水准仪,经纬仪1.0 ㎜本表监测项目仅供参考,监测最终方案须经采购人经专家评审后确定,实际监测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细分和增设2基坑支护结构竖直位移支护桩侧斜内置测斜孔水准仪1.0 ㎜3基坑边地面水平位移基坑周围地面水准仪,经纬仪1.0 ㎜4基坑边地面竖直位移靠近围护结构周边土体水准仪1.0 ㎜5道路、管线水平位移道路路面,管线接头水准仪,经纬仪1.0 ㎜6道路、管线沉降道路路面,管线接头水准仪1.0 ㎜7地下水位观测基坑周边水位管,水位计5.0 ㎜8锚杆预应力基坑周边锚头荷载计≤1/100(F.S)9周边建筑物沉降基坑周边需保护的建筑物水准仪,经纬仪1.0 ㎜10建筑物整体倾斜基坑周边需保护的建筑物测斜管,测斜仪1.0 ㎜11裂缝观测靠近边坡顶线千分尺、游标卡尺、裂缝计等0.1 ㎜4.3.2监测频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率表序号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基坑开挖期间(天)(设计开挖深度≤5m)基坑开挖期间(天)(设计开挖深度≥5m)底板浇注完成后(天)≤77~1414~28>281坡顶水平位移1 次/1 天2 次/1 天1 次/2 天1 次/3 天1 次/7 天1 次/10 天2坡顶竖向位移1 次/1 天2 次/1 天1 次/2 天1 次/3 天1 次/7 天1 次/10 天3道路沉降1 次/1 天2 次/1 天1 次/2 天1 次/3 天1 次/7 天1 次/10 天4水位观测1 次/1 天2 次/1 天1 次/2 天1 次/3 天1 次/7 天1 次/10 天5锚索预应力1 次/1 天2 次/1 天1 次/2 天1 次/3 天1 次/7 天1 次/10 天6建筑和地表的裂缝1 次/1 天2 次/1 天1 次/2 天1 次/3 天1 次/7 天1 次/10 天注: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则需进行连续监测。每次监测工作结束后,及时提交监测简报及处理意见。4.3.3主要监测项目的报警值序号监测项目 支护结构类型 累计值变化速率/mm?d-1绝对值/mm 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1墙(坡)顶水平位移放坡、土钉墙、喷锚支护、水泥土墙 30~35 0.3%~0.4% 5~10 钢板桩、灌注桩、型钢水泥土墙、地下连续墙25~30 0.2%~0.3% 2~3 2墙(坡)顶竖向位移放坡、土钉墙、喷锚支护、水泥土墙20~40 0.3%~0.4% 3~5 钢板桩、灌注桩、型钢水泥土墙、地下连续墙10~20 0.1%~0.2% 2~3 3围护墙深层水平位移水泥土墙30~35 0.3%~0.4% 5~10 钢板桩50~60 0.6%~0.7% 2~3 灌注桩、型钢水泥土墙45~550.5%~0.6% 地下连续墙 40~50 0.4%~0.5% 4立柱竖向位移25~35 2~3 5基坑周边地表竖向位移25~35 2~3 6坑底回弹25~35 2~3 7支撑内力60%~70%f8墙体内力9锚杆拉力10土压力11孔隙水压力注:1.h — 基坑设计开挖深度;f — 设计极限值。 2.累计值取绝对值和相对基坑深度(h)控制值两者的小值。 3. 当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超过报警值的50%,应报警。 4.3.4以上内容和要求仅供投标时参考,实际应根据《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GB50497-2009》等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制订详细的监测方案并或批准后,按监测方案执行。4.3.5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检测系统。监测项目尚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4.4基坑工程监测不应影响监测对象的的结构安全,妨碍其正常使用。4.5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1)基坑工程监测方案;(2)测点布设,验收记录;(3)阶段性监测报告;(4)监测总结报告。4.6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接受委托;(2)现场踏勘,收集资料;(3)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4)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5)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6)现场监测;(7)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8)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9)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检测资料。5.监测项目的应急措施要求5.1当监测项目超过其预警值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在发现达到预警值 24 小时内,提交一份详细的应急计划书。(2)执行达到预警值而制定的措施。(3)七天内提交监测报告,包括轻微的变形、评估监测到相关的建筑物轻微滑动的影响,以及基于变化趋势作出的进一步反应和所产生影响的预测。(4)修改详细应急计划书,为执行紧急预案措施做准备。5.2当监测项目达到报警值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依照应急计划书,执行紧急预案措施,避免达到控制值。(2)检讨措施的成效。(3)在工程影响范围内采取额外的措施,避免达到控制值。(4)修正紧急预案,包括细微的变形、评估监测相关的建筑物和基坑围护结构的影响。(5)基于变化趋势作出的进一步反应和所产生影响的预测。5.3当监测项目达到控制值时,监测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招标人等相关部门商讨所需紧急预案措施,应当:(1)执行紧急应变措施,可能包括暂停在受影响区域的施工或减少地面变形的措施。(2)准备一份详细的报告回顾讨论施工方法及分析建筑物的变形、地面反应和建筑物加固方案。(3)暂停施工项目,直至证明后续施工对其他建筑物和基坑内的人员的安全没有影响。6.观测时间间隔与周期要求6.1各监测项目在基坑支护施工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6.2各项监测工作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在开挖卸载急剧阶段,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 天,其余情况下可延至 7 天;当结构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每天两次观测;当达到预警值时或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则需进行连续监测。每次的监测结果及施工单位的处理意见,必须及时向招标人、设计人、监理人等相关单位如实书面报告。7.完工期7.1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合同服务期为30个月,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公告发出后无质疑投诉,则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第八个工作日开始进场服务)。7.2观测时间间隔与周期要求: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7.3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遵循“动态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中标人应及时将监测数据提交设计单位,监测报告必须要有评价意见。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分析监测数据,必要时调整设计方案,提出加固措施。中标人在整个现场监测工作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出具监测总结报告。8.报价要求:8.1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报价,报价货币为人民币。8.2承包方式:根据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论证的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支护施工设计图)以及2013年10月22日通过专家论证的监测方案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为依据,如须重新进行专家论证则以重新专家论证通过的监测方案为准,其论证费用自行考虑,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其中暂列金额15万元已包括在总价内)。如果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作内容和范围增减,导致工程量增减10%以内的不予调整,增减超过10%部分按实结算,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履行监测合同期间,对因物价变动或其它因素而导致的监测人员及其它总额费用的变化,均不予调整服务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监测单位因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和风险,监测费结算时任何因忽视、误解、遗漏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第三方监测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范围根据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论证的佛山新城CBD项目基坑支护施工设计图)以及2013年10月22日通过专家论证的监测方案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为依据,如须重新进行专家论证则以重新专家论证通过的监测方案为准,如在此监测范围以外新增监测工作以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为准。8.3投标人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非本项目要求的其它内容除外)。8.4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上限价为人民币16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上限价,否则该投标将被否决。9.人员要求:9.1为使本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组织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并有确定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述本项目实施小组的总体架构和主要人员名单,并附上其详细资料,包括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个人业绩经验的复印件、简历(简历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的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9.2投标人应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要求:序号职位条件基本要求(人数)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变形测量检测项目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证,并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12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变形测量检测项目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证,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测绘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13监测员须持有建筑变形测量检测项目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证。2注:投标人在投标中响应填报的人员在条件、数量和经验的不满足,将只影响评标得分,不构成废标。但一经填报投标,则中标后,所填报的人员必须全部到位,否则即为合同违约。9.3在项目实施期间,经双方确定参与本项目实施小组的主要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须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实施小组的人员名单、各资格证书等作为合同的附件。10.监测实施依据和标准10.1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10.2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10.3《建筑基坑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10.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10.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10.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1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省标(DBJ15-31-2003);10.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10.9《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10.10 广东省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 15-60-2008);10.1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10.12 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要求;10.13 双方约定的其他验收标准。11.付款方式:11.1合同生效后,开工三个月后付至合同价的20%; 11.2基坑土方开挖完成1个月后付至合同总额的50%;11.3基坑土方开挖完成1年后付至合同总额的80%;11.4合同余款在基坑回填完毕1个月后付清;11.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说明1. 资金来源1.1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1.2本项目已经实施了部分前期监测工作,投入了部分材料,出具了部分监测数据,详细情况各投标人在现场踏勘时进行了解。15万元暂列金额计算在投标总价内,根据前期实际发生的材料费,由中标人支付给前期的监测单位(含税)。15万元暂列金额属于非竞争性费用,由发包方支配,没有开支或未列支完,此款项在结算时扣减。2. 采购人2.1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人特指“佛山市中盛置业有限公司、佛山新城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正浩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佛山市企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欧陆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中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宝能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集成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人或用户(业主)或买方。3. 采购代理机构3.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高新技术开发区2栋B308室 电话: (0757)
139*****999传真: (0757)
********网址:www.gmgitc.com联 系 人:郭先生4. 合格的投标人4.1除本文另有规定的,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4.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规定。4.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5.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5.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6 .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构成7.1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用户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合同格式第五章、 附件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8.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修改文件盖章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回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传真电话:0757-
********)。该确认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传真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答疑)文件。文件的编制10. 投标的语言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买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11. 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第一部分自查表;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1.2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2.1投标函;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4关于资格声明函;2.5经营业绩一览表;2.6保证金声明涵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3.1投标一览表;3.2技术响应表;3.3商务响应表;3.4 招标文件的“商务评分”要求提供的文件(如有);3.5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一览表3.6 合同响应表;3.7 项目技术方案;3.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四部分 其他文件说明4.1 其他证明文件。1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及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页码。12. 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等附件,以及供唱标使用的、单独密封的投标一览表。投标人不得将同一设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 投标报价和货币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单价报价,对投标文件中的漏项、错项、错算设备数量等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投标单价中,结算时不予签证增加费用。13.2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3有关货物及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13.4投标单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标准。15. 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做废标处理。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在2014年3月3日 17时30分前提交01包:16,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①银行转帐;②银行汇款;以上形式的保证金须在2014年3月3日 17时30分前到帐,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保证金声明函》。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帐号提供: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号:
*************** 开户行:招行佛山分行营业部16.4凡没有按照本须知第16.1和16.3条的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6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6.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本须知第31.1条规定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投标一览表密封袋中同时提交《保证金声明函》。16.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并提供合同及中标服务费支付证明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无息退还),中标人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 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签订了中标合同; (2) 中标人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中标服务费。16.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32条规定签订合同;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33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4)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17.投标有效期17.1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后(9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四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见附件格式。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一览表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装在密封袋中密封,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见附件)。19.2密封袋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和“2014年3月4日上午 9 时 30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等,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9.3如果密封袋未按本须知策19.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4投标人投标时必需同时递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形式采用光盘或U盘,递交后不退还。20. 投标截止期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9.2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买方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3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2.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2.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6条的规定被没收。23. 评标委员会23.1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开标与评标24. 开标24.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于开标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法人代表的须当场出示《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授权代表的须当场出示《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未按上述要求出示有效证明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4.2开标前,由投标人代表或监督机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密封结果,投标人代表须签署投标文件密封确认表。24.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4.4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2.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4.5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由投标代表签名确认其开标记录情况。25. 投标文件的澄清25.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6. 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2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投标文件等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6.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6.5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1)若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6.6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6.7评标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投标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6)无投标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的(如果有要求);7)未按招标文件19条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8)投标单价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9)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0)投标单价高于本项目规定的最高上限的;11)不满足技术需求书中主要要求的;12)不满足商务主要条款的;13)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作出响应的;14)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27. 评标27.1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1.1.1定标原则(1)评标工作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比照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综合评议三部分。通过评审,评出综合评议最优的投标人。(2)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3)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1.1.2评标办法(1)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资格性检查。(2)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符合性检查。(3)对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部分,评比因素见下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合评审指标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评审内容分值序号评分标准分值商务部分40分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工程现状的认识;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技术路线、操作路径及关键点的可行性和先进性横行对比评价。(0~20分)20分2质量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横行对比评价。(0~5 分)5分3企业拥有的同类项目经验: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以监测总结报告的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在广东省内完成的业绩,每个项目得 0.25 分;在佛山市内完成的业绩,每个项目得 0.5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 15分。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15分技术部分30分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用仪器、设备及精度控制横行对比:(0~5 分)5分2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评价:(1)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得 1 分;(3)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以监测总结报告的时间为准)曾经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在广东省内完成的业绩,每个项目得 0.25 分;在佛山市内完成的业绩,每个项目得 0.5 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最高得 10 分。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11分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评价:(1) 技术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测绘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 1 分;1分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监测人员评价:满足基本要求,包括 2 名监测员,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 1名加 1 分,最多加 5 分。注: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不计,上述监测员均须具备建筑变形测量检测项目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员证,否则不计分。5分5监测服务及时性保障、技术支持度、合同实施过程的跟踪服务能力,本地化服务计划和实施等服务能力及措施评价:以投标人的办公地址(以企业本部或分支服务机构的工商注册地址为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所在区域距本项目监测服务工地所在区域最近,监测服务及时性保障能力及合同实施过程跟踪服务能力强,技术支持力度大,服务计划及实施方案可操作性横行对比,强为优,得满分 6分;其余酌情扣减。6分6持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得 1分;没有的不得分。1分价格分30分30在各最终有效报价中,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报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部分统一按下列公式折算递减。即:评标基准价=有效最低报价=30 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30分1)商务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商务及部分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打分。商务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2)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并进行独立打分。技术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3)综合评标得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将各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独立打分结果的平均值再加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评标得分。4)计算公式:投标人的综合评标得分=各评委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及技术独立打分结果之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5)最终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预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8.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8.1评标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8.2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采购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委人员之外。28.3评委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29. 评标结果公示29.1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公示评标结果。授予合同30.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和服务数量的权力30.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允许幅度内对“ 用户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1. 中标通知书31.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 签订合同32.1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32.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33. 中标服务费33.1中标方应按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规定的金额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33.2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汇入以下账号:银行开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市丽日豪庭支行 帐号:
********857134.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4.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