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ORP分析仪、PH计分析仪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ORP分析仪、PH计分析仪询比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HNEC-LYMH********1H001
标段编号: |
采购人: | 保证金: | ||
代理机构: | 工本费: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是否可对部分物资报价: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电话: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代理电话: | ||
监督部门: | 监督电话: |
信息提供日期:2021-11-01
龙宇煤化工ORP分析仪/PH计分析仪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煤化工”),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及相关技术要求,供方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方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质量及售后服务:(1)、需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验收,对货物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附带资料等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供方应立即免费调换,否则需方有权退货。(2)、质保期为物资自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免费维护。(3)、若需要现场服务,24小时内到达使用地点,免费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进行,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2)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六、开标方式:
电子一步法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七、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及合同价款供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按需方资金计划批复情况分期付款(付款周期约为发票挂账起6月内)。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请在报价中做出偏离澄清,如未填写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
八、交货地点:河南省永城市龙宇煤化工。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大洋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龙宇煤化工供销部
联系电话:****-*******
九、附件明细: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ORP分析仪 | CN112-B1B1WT/CN11D-C7A2A10/ | 台 | 4 | 武汉中核仪表、哈希、E十H | |
2 | PH计分析仪 | 变送器CN112-B1B1WT 传感器:CN11D-P310液晶显示、中文操作、盘装(138*138mm) | 台 | 4 | 武汉中核仪表、哈希、E十H |
龙宇煤化工ORP分析仪/PH计分析仪询比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宇煤化工”),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二、质量标准及售后服务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及相关技术要求,供方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供方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质量及售后服务:(1)、需方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验收,对货物外观质量、数量、规格、附带资料等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供方应立即免费调换,否则需方有权退货。(2)、质保期为物资自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免费维护。(3)、若需要现场服务,24小时内到达使用地点,免费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zyepp.com)进行,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2)被列入河南能源或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5、其它要求
供应商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后分期付款),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或电汇。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风险提示: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询价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3)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4)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询比价小组否决所有报价的。
(6)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7)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六、开标方式:
电子一步法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七、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根据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及合同价款供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按需方资金计划批复情况分期付款(付款周期约为发票挂账起6月内)。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有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请在报价中做出偏离澄清,如未填写的视为响应招标文件。
八、交货地点:河南省永城市龙宇煤化工。
采购单位联系人:胡大洋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龙宇煤化工供销部
联系电话:****-*******
九、附件明细: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ORP分析仪 | CN112-B1B1WT/CN11D-C7A2A10/ | 台 | 4 | 武汉中核仪表、哈希、E十H | |
2 | PH计分析仪 | 变送器CN112-B1B1WT 传感器:CN11D-P310液晶显示、中文操作、盘装(138*138mm) | 台 | 4 | 武汉中核仪表、哈希、E十H |
标签: 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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