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净月区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的申报公示

关于对净月区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的申报公示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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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净月区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的申报公示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来源:净月高新区社会发展局日期:2021-11-01 10:25【字体:|】打印本页
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的通知》(长民规〔2021〕3号)要求,经各民办养老机构申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审核相关资料及现场核查,全区有2家民办养老机构符合申报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具体情况如下:

  一、奖补标准

  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即:

  (一)对医疗机构为护理站、诊所、医务室、卫生所(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奖补2万元。

  (二)对医疗机构为护理中心、综合门诊、专科门诊、护理院、康复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奖补5万元。

  (三)对医疗机构为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的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四)养老机构设置同一奖补级别医疗机构,只享受一次补贴;设置多个奖补级别医疗机构的,按最高标准发放奖补;再升级建设高奖补级别医疗机构的,按高标准补差。

  二、拟奖补情况

  (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秋阁老年公寓:属于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为医务室,一次性奖补2万元。

  (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颐康医养中心:属于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为专科医院,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7日

  以上情况如有不实之处,可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区社会发展局:******** 区财政局:********

  区卫生健康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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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老机构 医养结合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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