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耀华中学滨海学校项目-招标公告

(监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耀华中学滨海学校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03012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监理[2021]1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耀华中学滨海学校项目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滨商管许可〔2021〕6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9000万元,银行贷款:36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55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耀华中学滨海学校项目,建设规模为55500平方米,新建一所国办中学,地上5层、地下1层,为24班初中、24班高中及配套设施,包含48个普通教室及专业教室、餐厅、室内外运动场、地下车库、围墙设施等;项目占地面积约5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 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总投资额45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新金融大道与金昌道交口东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建耀华中学滨海学校项目监理,招标范围:建设规模为 555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9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49000平方米,基坑深度约 5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所国办中学,地上5层、地下1层,为24班初中、24班高中及配套设施,包含48个普通教室及专业教室、餐厅、室内外运动场、地下车库、围墙设施等。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389.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1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8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1年12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4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8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职称证书应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三个月(8、9、10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2)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至 2021年11月05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5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楼一楼,现场领取,联系方式***-********。符合公告规定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社保证件原件、报名确认单(以上加盖公章)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白丽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501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李展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周旭(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1号、23号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付越、刘金雨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11月0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李展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泰达MSD-C1座1501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标签: 技术开发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