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4、S329、S231交通干道绿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G204、S329、S231交通干道绿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G204、S329、S231交通干道绿化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069

标段编号: GFN****************82-3

一、 阜宁县交通运输局的G204、S329、S231交通干道绿化提升工程 监理服务已 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阜宁县境内

2 、工程规模: G204 、S329、S231交通干道绿化提升工程的建设,主要内容为道路沿线的绿化提升改造。

3 、工期: 45 日历天 / 标段; 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四 、 本招标工程分二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为 G204 国道沿线绿化提升工程的监理服务;本标段绿化提升工程总预算价约3620万元。

二标段为 S329 、S231省道沿线绿化提升工程的监理服务;本标段绿化提升工程总预算价约2830万元。

两个标段的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均与 G204 、S329、S231交通干道绿化提升工程 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投二个标段 ,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五、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条件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一标段: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二标段: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乙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

5 、每标段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6 、每标段的 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二名。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专业为准,下同)为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现场监理员至少二名。专业搭配要齐全、合理。

7 、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8 、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办理,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 以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手册为准 ) 。

六 、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 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2014 年 2 月 7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8 ︰ 00 至 11 ︰ 00 时,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时至 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 592 号审计大楼)一楼服务大厅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特别提醒 : 本项目投标时必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 2 个月内有效)。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 请 投标申请人于 2014 年 1 月 27 日至 2014 年 2 月 7 日, 每天上午 8 ︰ 00 至 11 ︰ 00 时,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时至 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阜宁县香港路 592 号审计大楼)一楼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和图纸等相关资料。

八、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陆 仟元 / 标段; 履约保证金 每标段均 按合同额的 10% 执行 。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九、 本项目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十、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均为施工监理费固定收费费率不超过经有权审计部门审计价的 1.1% (含税金)。

招标人将拒绝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十一、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合格工程总监理费用的 4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一个月内再付合格工程总监理费用的 30% ,余款在工程达合格标准并经有权部门审计结束且三年养护期满后的一个月内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十二、招标人地址 : 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96号

联系人:陈翠霞/刘 永 联系 电话: 0515- ********

十三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招标投标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曹步梅 联系电话: 0515- ********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14 年 1 月 27 日 8 时至 2014 年 2 月 7 日 17 时 30 分。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 O 一四 年 一 月 二十七 日























附:《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从监理服务费、监理大纲、人员配备以及投标承诺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推荐标明排序的1至3名中标侯选人。

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同时,亦适用《阜宁县招标项目通用评标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组所有人员各类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省级《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等证书的原件);

4 、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组所有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5 人】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覆盖上述期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 、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投标报价(5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2)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2 、评标基准价C的确定:

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C= K×A。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中任一数值)。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报价分计算

①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C相等得 50 分。

②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正偏离达1%扣 0.3 分、负偏离达1%时扣 0.2 分,偏离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三)监理大纲(20分)

监理大纲采用无标志,违反无标志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书监理大纲中所包含的内容与通用条款第7.3条中要求的内容一致的,得基本分 18 分。有明显缺项者,评委可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每缺一大项扣1分,每缺任一大项中的一小项,扣0.2分。同时,评委可根据监理大纲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对该监理大纲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2 分,并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四)人员配备(20分)

包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18.5分。根据项目监理组配备的成员的经历、年龄结构及专业配套等优劣情况由评委在0~1.5进行加分(计分单位为0.1分)。

(五)投标承诺(10分)

投标人承诺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开展监理工作的得10分,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推荐标明顺序的前1至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多标段项目评标定标时执行如下规定:

(1) 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 定标顺序按 1→2 标段号顺序进行。

(3) 当投标人在前面标段中已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其投标文件仍参与下面标段的评审,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以此类推。

三、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