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社上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安福县社上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安福县社上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福县社上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农电字[2012]36 号文件批准建设,岩头陂电站、安福渠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已由江西省吉安市水利局吉水利建管字[2012]8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福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省级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安装、调速器设备采购第二次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社上电站、岩头陂电站、安福渠电站(以下简称三电站)均为隶属于安福县发电公司的国有电站。
2.1.1社上电站为社上水库的坝后电站。位于安福县西部,距县城42公里,属赣江水系禾水支流—泸水,水库集雨面积427平方公里,库容1.707亿立米。电站设计装机2*3000KW ,设计年发电量2492万KW.h 。1974年投产,近三年平均发电量2276万KW.h。改造后水电站能保证年利用小时3539;装机容量为8000KW,增加2000KW。
2.1.2岩头陂水库位于社上水库下游10公里的老岩头陂处,距县城32公里,是社上水库二级抬水灌溉又能发电的综合性中型工程。岩头陂水库设计灌溉面积21万亩,实际灌溉面积13.5万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发电、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电站现状装有2台混流式HL240-LJ-160型水轮机,配套发电机型号为SF2000—32/3300,功率2000kW,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为2×2400kW。
2.1.3安福渠电站座落在安福县横龙镇,距县城8km,为低水头引水式径流电站,。工程于1992年4月动工,1994年9月蓄水发电。电站现装有3台轴流式ZD560-LH-140型水轮机,配套发电机型号为SF800-20/2150/B,功率800kW,装机总容量2400kw,电站改造后总装机容量不变。
2.2建设地点:
社上电站:安福县泰山乡清江村
岩头陂电站:安福县严田镇岩头村
安福渠电站:安福县横龙镇院塘村
2.3招标规模:批复投资 446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1750万元。其中社上、岩头陂电站水轮发电机组采购及施工安装金额约1400万元,安福渠电站水轮发电机组采购金额约270万元,,社上、岩头陂及安福渠水电站调速器设备采购金额约80万元。
2.4计划工期:约11个月。2014年2月开工,2014年12月30日竣工。
2.5标段划分:共划 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2.5.1 社上电站、岩头陂电站水轮发电机组、附属设备采购及三电站安装标
2.5.1.1招标范围:
社上、岩头陂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社上电站水轮机进水阀的更新改造需要的设备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保险、监督和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以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2.5.1.2 施工安装内容:
三电站水轮发电机及附属设备、电气一次、电气二次设备拆除安装、金属结构制造及土建工程。
2.5.2 安福渠电站水轮发电机组采购标
招标范围为安福渠电站水轮发电机组更新改造需要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保险、监督和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以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2.5.3三电站调速器采购标
招标范围为三电站七台调速器更新改造需要的设备设计、制造、试验、装配、包装、运输、交货、保险、监督和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和交接验收以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社上、岩头陂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标
3.1. 1 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包含研发、设计、制造水轮发电机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涵盖水轮发电机组产品内容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联体体。联合体必须是以水轮发电机组设备制造商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施工安装)的单位不得单独或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 财务要求
制造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3.1.3 信誉要求
3.1.3.1投标人没有正在被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或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已执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不存在欺诈行为、类似业绩没有虚假;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无弄虚作假;并且近3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须出具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若一经查实投标人有以上不良信誉行为记录,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1.4联合体成员单位(施工安装)资格
3. 1.4.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 1.4.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4.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1.4.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安福渠电站水轮发电机组采购标
3.2.1资格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包含研发、设计、制造水轮发电机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涵盖水轮发电机组产品内容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2.2 财务要求
制造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2.3 信誉要求
3.1.3.1投标人没有正在被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或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已执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不存在欺诈行为、类似业绩没有虚假;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无弄虚作假;并且近3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须出具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若一经查实投标人有以上不良信誉行为记录,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3三电站调速器采购标
3.3.1 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机调速器制造商,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包含研发、设计、制造水轮机调速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涵盖调速器产品内容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2 财务要求
制造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 万元人民币。
3.3.3 信誉要求
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正在被设区市级及以上行政或纪检、监察等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已执行或正在执行的合同不存在欺诈行为、业绩没有虚报;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无弄虚作假。并且近3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须出具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包含上述内容的承诺书,若一经查实投标人有以上不良信誉行为记录,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5.2招标文件资料费600元/标段,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第一次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如本次开标前未退款,继续投原标段,其投标保证金仍然有效;但招标文件资料费仍需现场交纳600元/标段。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如有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招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7.3根据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有效时间为2014年1月3日之后),并于开标现场查验原件时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如在开标现场未提交按无效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福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程项目部
地 址:安福县水利局院内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137*****2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鹭州园小区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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