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招标公告
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项目
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39.87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建设单位: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十间村村民委员会 | |
标段(包)名称: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项目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十间村甸子屯内 | |
总投资(万元):339.87 | |
建筑面积:10215.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02日至2021年11月08日 | |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 |
招标联系人:张峻伟 | 联系电话:131*****66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8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HTZB2021-8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审批【2021】4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十间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间村产业扶贫日光大棚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十间村甸子屯内建设日光温室大棚15栋(其中:60米长12栋、40米长3栋)、建设大棚管理房1座、附属工具房1座、电机井2眼,总建筑面积共计10215平方米,其中:日光大棚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温室大棚建筑面积960平方米、大棚管理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附属工具房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同时建设生产所需供水管网、供电线路等配套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2.4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十间村甸子屯内。 2.5计划工期: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1日止(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招标控制价:339.87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被授权人及全部主要人员须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近六个月)。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该证明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3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至今)须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注: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2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8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等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长春市凯利中心开标项目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筑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177*****35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将投标单位企业CA锁及密码同时递交。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递交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四家乡十间村村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 联 系 人:张峻伟 联系电话:131*****6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范鑫鑫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工****-********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项目评审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qq.com 地址: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 邮编:130125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8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标签: 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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