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能力建设信息化招标公告

医院能力建设信息化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院能力建设信息化
采购项目编号 峨边府采[2014]26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2-07 09:30
采 购 人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如为非软件开发商的,必须提供软件开发商的授权书原件;7、投标人或软件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8.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4-02-07 09:30到2014-02-13 17:30
标书售价 800元
标书发售地点 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4-02-28 10:00
开标时间 2014-02-28 10:00
投标地点 峨边驻乐山联络站(乐山新广场对面-嘉州明珠A幢30楼)。
开标地点 峨边驻乐山联络站(乐山新广场对面-嘉州明珠A幢30楼)。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139*****2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39*****238

招标编号:峨边府采[2014]26号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医院能力建设信息化项目招标文件中国?四川(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印制二O一四年一月 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71. 适用范围72. 有关定义73. 合格的投标人74. 投标费用7二、招标文件75.招标文件的构成7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三、投标文件88.投标文件的语言89.计量单位910. 投标货币911. 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适用)912. 知识产权913.投标文件的组成1014.投标文件格式1115.投标保证金1116.投标有效期12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2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2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2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319.投标文件的递交13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四、开标和评标1321.开标1322. 开标程序1423. 评标14五、定标1524. 定标原则1525. 定标程序1526.中标通知书1527. 签订合同1628. 合同分包1629.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1630. 履约保证金1731. 履行合同1732. 验收1733. 废标的情形17八、投标纪律要求1834.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18九、支付货款1835. 货款支付:签订合同时付合同金额的5%,货到并开始组织施工付合同金额的25%,安装验收完毕后付合同金额的60%,(10%的质保金壹年后付清)。18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18一、投 标 函18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9四、开标一览表21五、分项报价明细表22六、商务偏离表23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4投标日期:24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25九、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26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27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28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281. 项目概述282. 项目清单及要求28▲住院电子病历质量监控系统31▲合理用药审查系统33医务科管理系统33护理部管理系统33第六章评标办法351. 总则353. 定标及定标程序36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386.计算错误的修改40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0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样本)42一、合同货物42二、合同总价42三、质量要求42四、交货及验收43五、付款方式44六、售后服务44七、违约责任45八、争议解决办法45九、其他46第一章投标邀请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县人民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医院能力建设信息化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峨边府采[2014]26号二、招标项目:医院能力建设信息化。三、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如为非软件开发商的,必须提供软件开发商的授权书原件;7、投标人或软件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8.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六、投标单位家数计算:(本次招标不适用)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投标单位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七、资格审查: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4年2月7日至2014年2月13日(上班时间内)在峨边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2月28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开标地点: 峨边驻乐山联络站(乐山新广场对面-嘉州明珠A幢30楼)。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采购人: 县人民医院地址: 县人民医院联 系 人: 陈先生联系电话: 139*****238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县街28号 邮编:614300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833-*******传 真: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人名称:县人民医院地址: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238 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名称: 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 县街28号联系人: 孙先生电话: 0833-*******3采购项目名称医院能力建设信息化4 采购文件编号 峨边府采[2014]26号5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6最高限价155.5万元:7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8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 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2014年3月30日前交货地点:县人民医院10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相关要求执行。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11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1条)。12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投标单位自行踏堪现场。1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14 分包履约中标投标单位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8条)。1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6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2月28日10时00分 。17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18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交款方式:开标前现场交纳,由采购单位收到,未中标投标单位且无违规情形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第一中标候选人)由采购单位保存,在签订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投标单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9财务报表近两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20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21签字盖章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2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份;副本1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23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和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24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25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号(如有分包)、投标人名称、年月日。26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峨边驻乐山联络站(乐山新广场对面-嘉州明珠A幢30楼)27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4年3月4日10:00分。开标地点:峨边驻乐山联络站(乐山新广场对面-嘉州明珠A幢30楼)。28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 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招标所叙述的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单位。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4)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5)招标项目及要求;(6)评标办法;(7)合同主要条款。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6.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7.2 投标单位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 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适用)11.1 两个以上投标单位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 知识产权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报价与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20%。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13.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技术要求偏离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厂家需提供);(7)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9)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单位认定);(11)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12)商务条款偏离表;(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3.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鲜章);(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4.投标文件格式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投标保证金现金交纳。1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5.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人在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向采购人开具收据)。15.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没有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参与投标的;(2)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1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使用无线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8.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应分别封装于三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四、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1.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2. 开标程序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投标单位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工作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3. 评标 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23.2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23.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3.8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五、定标24. 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5. 定标程序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5.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5.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5.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5.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6.中标通知书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 签订合同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28. 合同分包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单位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9.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 履约保证金30.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或以电汇方式交至: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峨边支行,账号:****************815)。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31. 履行合同31.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 验收32.1 中标人交货时,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如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验收结算书》。32.2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交货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货物或服务的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后,视为验收合格。32.3 货物(设备)使用和运行60天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32.4 中标人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到采购人财务科室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办理退款手续时,中标人需开具收据)。七、 废 标33. 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八、投标纪律要求34.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九、支付货款35. 货款支付:签订合同时付合同金额的5%,货到并开始组织施工付合同金额的25%,安装验收完毕后付合同金额的60%,(10%的质保金壹年后付清)。十、质疑和投诉36、详细规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见《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三、 制造商家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采[]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被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授权日期: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四、开标一览表第一包 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万元)投标总价 (万元)交货时间备注报价合计(万元):大写: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第一包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 数量 单价金额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 六、商务偏离表招标编号:序号包号招标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及其影响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投标单位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九、规格、技术指标响应偏离表招标编号:序号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偏离对货物(设备)性能的影响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投标单位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第四章 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格证明文件: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第五章 招标项目及要求1. 项目概述2. 项目清单及要求 2.1 第一包。2.1.1项目名称、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软件清单软件名称软件数量备注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住院电子病历、医嘱)1套15站点住院护士工作站系统(护理电子病历)1套6站点临床路径信息管理系统1套5站点抗菌素临床应用统计系统1套不限站点处方审查与点评系统1套不限站点住院病案首页管理系统(2012版)1套不限站点住院电子病历质量监控系统1套15站点医用材料管理系统1套不限站点传染病监控报告系统1套不限站点合理用药审查系统1套30站点医务科管理系统1套不限站点护理部管理系统1套不限站点一、软件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要求医院信息系统名称主要技术指标和功能软件总体技术要求1、▲必须满足卫生部《电子病历系统功能规范(试行)》2、 操作系统:服务器端为WINDOWS SERVER 2008/2012,客户端为WINDOWS XP或WIN 7系统。3、▲数据库平台:采用MS SQL SERVER 2008/2012 大型数据库产品。4、▲具有先进的数据库设计技术,医院信息系统数据准确,在保持数据完整性,不转出数据的情况下,至少10年不迁移数据库资料的前提下,系统运行速度不会变慢5、▲采用Delphi开发,具有具有结构化、数据库化、可自由化输入的电子病历。6、▲可实现病历全部内容的全文检索。7、▲具有灵活的数据查询和自定义报表制作功能。8、▲向用户提供数据结构及数据流。9、▲具有合理用药实时动态审查功能:必须实现在医生处方和下医嘱时,对处方和医嘱的实时动态审查。10、▲具有一体化全面的电子病历:门诊、住院电子病历的相关软件(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临床路径管理系统、手术麻醉管理系统、住院电子病历质量监控系统、合理用药审查系统等),必须无缝联接,形成一体化的电子病历系统。可以由医院自定义设计医院各医疗专科、专业、病种的各种电子病历,满足医院的需要。11、▲具有与医生工作站电子医嘱实时联网审核、执行医嘱的功能,医嘱单格式完全符合卫生部规范的要求,实现护理电子病历,包含各种护理记录;体温单自动生成,体温、脉搏、呼吸曲线完全符合卫生部护理规范的要求。12、▲实现药房发药单位与电子医嘱剂量之间的自动换算,满足临床用药的需要13、▲具有结构化、数据库化、可自由化输入的电子病历。电子病历可输入文字、图像、声音、录像等多媒体信息;可满足医院各科室各专业的病历书写(包括入院记录,诊断诊疗,病程记录,检查检验申请、检查检验报告,会诊、手术申请、记录、出院记录,病例首页等各种病历文书)和医嘱、护理、手术麻醉等的医疗业务要求.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住院电子病历、医嘱)1、实现住院医生对住院病人的住院病历,诊断,治疗,处方和医疗医嘱、病程记录、会诊、手术、出院和病案首页生成等全部医疗过程的信息处理,存储和查询,实现住院电子病历。▲2、支持按专科、按病区、按医生等建立多级多个病历文书模板、病例模板和词库,可按固定模式和自定义模式自动生成各种检查、检验申请单。缩短病历和各种检查检验单的书写时间,提高医生工作效率。3、支持医生对各种医嘱的开、停、作废操作,自动审核医嘱的完整性。4、提供住院病历,检查检验申请单、报告单、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等医疗文件的打印功能。5、提供当前和既往住院病人住院信息(病历)的在线查询统计功能。▲6、与住院收费管理系统,住院药房系统,医学图象系统,检验系统联网,实现自动计费,医学图象的共享和查询。▲住院护士工作站系统(护理电子病历)1、自动生成住院病人一览表,可方便地浏览病区住院病人基本情况。对病人进行管理;2、与住院电子病历系统联网,自动接收医嘱信息。▲3、长期、临时医嘱审核、执行,支持医嘱与护理项目关联和自动执行。打印医嘱单和各种医嘱相关表单;4、与医技科室、手术室系统联网,将执行的医嘱信息传输到相应的执行部门。5、对病人护理信息管理;支持建立临时、长期护理项目的建立和执行;6、▲支持电子体温单管理。数据录入后,自动生成体温单。体温单各种数据、体温、脉搏、呼吸曲线完全符合卫生部护理规范的要求。7、支持电子护理文书管理。护理信息录入后,自动生成护理文书。8、支持病床管理,包括:病床安排、转科转床、包床,床位统计、报表;▲9、控制欠费,提供病区病人欠费情况一览表,打印催缴通知单。住院费用清单(含每日费用清单)查询打印。自动核算各项费用,支持医保费用管理。▲10、与住院收费系统联网,自动记录护理费用,进行护理统计报表。临床路径信息管理系统按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的规定,对住院病历、医嘱,病程记录、检查、检验、手术、护理动态管理,变异及原因分析,电子临床路径表单,查询统计报表抗菌素临床应用统计系统▲按卫生部的规定,对临床抗菌素的应用进行统计,包括标准抗菌药物对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调查,抗菌素使用强度及排名,抗菌药物应用查询、统计、分析、报表。处方审查与点评系统▲按卫生部的规定,对处方、医嘱进行实时动态审查、评价,事后点评,查询、统计、分析、报表。▲住院病案首页管理系统(2012版)1、符合卫生部有关规定,包含卫生部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2、病案首页信息录入(包括肿瘤放化疗信息和妇产信息的录入)、报表统计、随诊管理,病案借阅管理;住院工作日报、门诊工作日报、护理工作日报管理统计等功能。3、具有医院指标对比分析和病种质量费用分析的功能。4、具有ICD-10编码管理和ICD-10疾病名称别名的管理功能。5、具有对录入数据的逻辑安全检验和专业性检验功能,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住院电子病历质量监控系统1)、实现对住院病历内容信息的全面动态监控:包括病人基本信息,入院记录(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诊断和诊疗计划等),医嘱,病程记录,检查、检验、治疗申请和报告,会诊、手术申请和记录,体温单和护理记录等全部病历信息。▲2)、进行电子病历内涵质量监控,临床医生开机动态提示,督促医生按时完成各项病历记录、查阅检查检验报告,按监控提示,自行纠正病历问题,实现病历持续过程改进,把质量问题解决在病人住院过程中。3)、依据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医疗、病历、护理管理规范规定的病历完成的时间点,对病历、医嘱、护理、手术相关病历文书、记录完成的时间,进行全面时限监控。▲4)、对电子病历质量的动态、自动评分分级。实现病历质量评分分级的科学、高效率管理。从病人入院后开始,自动、实时、动态连续评分分级。向住院医生、上级医生、医务和质量管理部门、医院领导提示反馈。▲5)、在输入电子病历的同时,对于需要输入的病历项目,自动检测缺项,提示和要求医务人员按要求完成病历项目输入。实现病历无缺项,无须事后检查。▲6)、实现院级、科室、医生三级监控管理:医院领导、质控部门人员可动态审查电子病历、抽查问题病历。7)、在电子病历完成的过程中,系统能及时提示医务人员应该完成的时间,避免出现超过时限的质量问题。▲8)、内涵质量监控、时限监控、病历质量评分的内容和条件,都可以自定义设置或修改。医用材料管理系统物资出入库、库存管理、物资查询、统计汇总报表。传染病监控报告系统按卫生部规定,对规定的传染病,自动提示,电子传染病报告卡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审查,查询、统计、报告。▲合理用药审查系统▲1)、药物相互作用监测:监测在同一处方(医嘱)中药品之间可能存在的药物相互作用。“系统”应提供药物相互作用的详细内容,包括结果、严重程度、机理、处理等信息。同时对每一类药物相互作用均提供详细的综述性专论,内容包括该药物相互作用的严重程度、作用机理、病人处理、讨论和参考文献等。▲2)、药物过敏监测:在获取患者既往药物过敏史的基础上,监测处方(医嘱)中是否含有可能引起病人过敏的药物。“系统”应提供药物成分及交叉过敏的监测。▲3)、注射剂配伍监测:监测注射剂在同一容器中配制可能发生的理化反应。“系统”应能对药品—药品、药品—溶媒在大输液容器或针管内发生的理化反应进行监测。由于注射剂配伍的国内外差异,系统应分别给出国内及国外的文献参考来源。▲4)、药物剂量监测:监测处方(医嘱)中的药物剂量是否超过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范围。“系统”应能对超过药物最大、最小推荐量(每次剂量、每日剂量)、极量(每次极量、每日极量)、用药频次、持续用药时间等用药情况进行监测。▲5)、药物禁忌症监测:在获取患者病理生理情况的基础上,监测处方(医嘱)中是否含有该患者禁忌使用的药物。“系统”应能对临床常见病理生理情况存在的药物禁忌进行监测。▲6)、药物副作用监测:监测处方(医嘱)中有无可能引起或加重患者当前病理状况的药物。7)、重复用药监测:监测处方(医嘱)中是否存在重复用药的情况。“系统”应提供重复成分、重复治疗以及抗菌药物重复使用的监测。8)、给药途径监测:监测处方(医嘱)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给药途径。9)、特殊人群及特殊病理生理情况的用药监测:监测处方(医嘱)中是否存在老年人、儿童、妊娠期、哺乳期等特殊人群或者肝、肾功能不全等病生状态应禁忌或慎用的药品。医务科管理系统1)、医务管理;2)、医疗质量管理;3)、医学科技人员联网管理,查询、统计、分析、报表;4)、医学科技人员联网查询、统计、分析、报表。护理部管理系统1)、护士基本信息; 2)、护理科研信息;3)、护士考核管理;4)、护理部排班;5)、护理文件管理;6)、护理查询和统计。第三部分:投标现场功能演示要求本项目投标软件要求现场功能演示。演示要求是:按用户意见选择如下1-4项重点功能演示,来证明系统能够满足招标要求的重点技术指标,演示时间为20分钟。请演示前做好准备。1.▲住院病历质量监控系统演示重点⑴实现对病历内容信息的全面动态监控:包括病人基本信息,入院记录(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体格检查、诊断和诊疗计划),医嘱,病程记录,检查、检验、治疗申请和报告,会诊、手术申请和记录,体温单和护理记录等全部病历信息。⑵实现内涵质量自动监控,临床医生开机动态提示病历问题。⑶对电子病历实现自动评分分级。可建立和修改评分条件;⑷可以自定义设置监控的条件和内容。2.▲合理用药审查系统演示重点⑴与电子病历系统联网,实现对门诊处方、住院药品医嘱的实时动态用药审查,提示;⑵具有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用药审查的功能;⑶能根据用药病人年龄、性别、妊娠、哺乳等个体特征;汽车驾驶、操作机器、高空作业、体育运动等特殊职业;烟、酒等特殊饮食嗜好;围手术期、放疗期、化疗期、器官移植期、戴隐性眼镜等特殊情况进行药禁忌审查。⑷按三定输液常规要求审查输液用药;动态审查当日输液总量、渗透压、热卡,每组液体氯化钾浓度及滴度; 3.▲住院医生工作站(住院电子病历)演示重点(1)在同一界面上,实现以住院病人为中心,包括住院病历,诊断,治疗,医嘱、病程记录、会诊、手术、出院和病案首页全部医疗过程的信息管理,实现一体化、全面的住院电子病历。(2)实现按专业、按病区、按医生自定义病历、申请单等文书模板、病例模板;(3)实现按输入、组合、重用、互用等方式开医嘱。(4)实现开PACS检查申请单,自动生成医嘱;可联网查询PACS检查报告和图像。 4.▲门诊医生工作站(门诊电子病历)演示重点⑴在同一界面上,实现以病人为中心包括病史记录、处方、检查、检验、治疗、处置、手术、收入院等全部门诊医疗过程的信息管理;实现一体化、全面的门诊电子病历。⑵提供对门诊病人就诊信息暂存的的处理方式,可方便的接诊和处理多个病人。⑶提供对门诊病人既往门诊各种信息(病历)的查询功能。⑷与合理用药审查系统、合理补液审查系统联网,实时动态审查门诊处方。 三、质量保证:1.软件及相关部件必须保证是厂家原装正品,保证提供的服务(包括零部件)是全新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对本项目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2..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中所有预装和为本项目安装的软件为具有合法版权或使用权的正版软件且无质量瑕疵。四、资质要求。五、技术要求。六、 服务要求:在产品质量出现故障时能保证4小时内提供维修服务。七、其他要求:请投标单位自行踏堪现场第六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单位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投标单位;(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 评标程序2.1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评标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澄清有关问题;(3)比较与评价;(4)推荐中标投标单位名单;(5)编写评标报告。3. 定标及定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有下列3.1.3的情形除外);(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的依据仅限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2)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规定要求;(3)应答内容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4)应答内容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打*号的服务、商务和其他要求;(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服务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人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4)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3.1.4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3.4.1 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评标细则及标准(综合评分法)5.1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5.2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5.3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5.3.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离:(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5)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7)售后服务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打*号的技术指标、参数;(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3.2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1) 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2)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3)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4)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5)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上述(1)--(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4 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5.5 综合评分明细表:以科学合理、降低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一价格20%28以本次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28二技术指标和配置30%30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满分。▲号条款负偏离每条扣2分,非▲号条款负偏离每条扣1分,扣完为止。三现场演示20%20现场演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满分。▲号条款不满足每条扣5分,非▲号条款每条扣3分,最多扣15分;按现场演示情况可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不提供现场演示,本项内容不得分。软件重点功能现场演示,详见:招标文件功能演示要求部分四制造厂家具有荣誉7%7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3、投标人具有合理用药及输液审查系统自主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4、投标人具有电子病历信息管理系统优秀软件产品证书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5、投标人具有病例分型质量费用监控管理系统自主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以国家行业管理机构有效证书或文件为准(提供复印件)五投标产品业绩5%51、提供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实施成功案例,提供5家以上医院案例得5分,4家医院案例得4分,3家医院案例得3分。不提供案例,业绩部分不得分。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六售后服务8%81、提供7天×24小时技术服务,电话和远程维护响应时间在1小时内;上门维护响应时间在5小时内的。得3分。其他得2-0分。2、具有2000张床位及以上医院托管经验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需要提供托管合同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七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2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6.计算错误的修改6.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6.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投标单位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单位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单位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单位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样本)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投标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工程)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7、验收时由采购单位组织财政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采购中心及相关技术人员参与,并按招标文件的技术配置、工程(或货物、服务)要求进行验收。五、付款方式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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