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电厂2×600MW工程电动执行机构采购

广东河源电厂2×600MW工程电动执行机构采购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公司)受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委托,对广东河源电厂2×600MW工程所需风门电动执行机构采用国际竞争性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风门电动执行机构 148套

有兴趣的投标人,请于2007年11月2日起(节假日除外)每日9:30AM 至17:30PM(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该费用售后不予退还。
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市万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7年11月23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下述地址,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万元或1.5万美元。

兹定于2007年11月23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在下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当是一家电动执行机构行业有良好业绩的国际著名公司,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方面具有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相应资格和能力。
2.投标类似货物自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 至少具有20台6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机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至少有5台投入运行的业绩(提供2个用户使用证明)。
3.在安装调试及运行过程中未发现有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投标设备生产商具有完善的ISO质量保证体系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质量保障措施。
5.若投标人所投货物非投标人本厂制造,投标人应提供货物制造商同意为本次投标提供所投货物的正式授权。
6.境外的生产商若授权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必须与代理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并双方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意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8.生产商和/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生产商和/或代理商自200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起诉行为。
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多个代理商同事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招标机构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郑小姐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电话:135*****475****-********
传真:****-********
联系人:白先生
邮箱: baitao840226@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帐号: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总行
帐号:********737701
户名:深圳市万盈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金丰城B20层(左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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