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单元防盗门招标公告

小区单元防盗门招标公告

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SZXY2014-W-G-0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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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 SZXY2014-W-G-001-A
[2014-1-28 15:31:05至2014-2-24 9:30:00]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的招标公告(SZXY2014-W-G-001-A)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 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XY2014-W-G-001-A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A、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审查后退还):
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单位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销售商,若为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
4、非苏州注册的投标人须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注: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报名、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1月17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时做自动放弃。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出售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出售方式:现金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00开始
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30整
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开标大厅
接收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开标大厅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陈月琴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答疑会截止时间: 2014年2月13日上午9:30整
联系人: 莫海龙 联系电话:138*****599
苏州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的招标公告(SZXY2014-W-G-001-A)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 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SZXY2014-W-G-001-A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A、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审查后退还):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单位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销售商,若为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4、非苏州注册的投标人须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注: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报名、招标文件发售: 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1月17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时做自动放弃。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出售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出售方式:现金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开始接收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00开始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30整接收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开标大厅接收人: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六、开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30整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开标大厅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人:陈月琴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八、其他应说明事项:答疑会截止时间: 2014年2月13日上午9:30整联系人: 莫海龙联系电话:138*****599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城市商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jiangsu.gov.cn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上发布 。苏州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2014年1月28日苏 州 市 政 府 采 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XY2014-W-G-001-A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采购内容: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二零一四年一月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规定1采购内容: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2投标有效期:三十天(日历日)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在交款凭证中注明SZXY2014-W-G-001-A字样)帐户名: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帐 号:****************0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4投标答疑会投标答疑提出截止时间:时间:2014年2月13日上午9:30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5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投标答疑书面答复时间:2014年2月13日后。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4年2月13日上午9:3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传真必须致电到我公司确认是否收到传真件);(联系地址:苏州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电话: ****-********-**** 传真:****-********;联系人:陈月琴)6投标文件份数及装订一正四副(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四份)投标书一必须单独密封,投标书二和三可合并后以合订本进行密封。7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30整8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开标大厅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2月24日上午9:30整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开标大厅10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交付采购单位)11中标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30%收取进行收取(见最后附表)12签订合同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13评标标准根据质量与价格的比较14评标方法用综合评分法得分高的合格投标人为预中标人15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6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三资格证明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总目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四章 招标书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六章 合同的特殊条款第七章 评标要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其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XY2014-W-G-001-A二、招标内容 1、货物名称: 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由甲方提前5天通知供货安装,供货期20天。3、交货及验收地点:业主指定地点三、投标人资质要求:A、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预审(原件或公证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审查后退还):1、投标单位须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生产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单位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销售商,若为经销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3、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4、非苏州注册的投标人须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投标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注:1、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四、报名:如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有意向者,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1月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时至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开标前一天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三项指定帐户),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并提供证据到本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开具截止时间:开标前一天下午16:00前(投标单位必须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到我公司财务办公室307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如在规定日期后交纳保证金的将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逾期来公司换取收据的本公司也不予开具收据。如现金解款至银行的,必须凭银行解款单到公司换取收据)。六、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00时开始。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30时3、开 标 时 间:2014年2月24日上午9:30时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2楼开标大厅七、联系事项单位名称: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联 系 人:陈月琴 电话:****-********-****传真:****-********八、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联系人: 莫海龙联系电话:138*****59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A 说明和释义1. 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2.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6中标单位(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中标单位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中标单位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2.9天:日历日。2.10 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中标单位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1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中标单位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中标单位的价款。2.12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3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B 投标人3.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质量事故和违法记录3.6 购买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7 投标人应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3.8招标书(第四章)中明确的其他要求。4. 投标委托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 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C 招标文件的说明7.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通知相关的投标人。8.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15天使招标人收到,如有投标答疑会,应不得迟于投标答疑会前使招标人收到。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发布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予以公布。10. 投标答疑会10.1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向苏州吴中区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直接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12-********)。招标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10.2 投标人应派代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3勘察现场10.3.1根据需要,投标人将被邀请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10.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4投标答疑会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布。D 投标文件说明11.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全部文件制作统一采用A4纸。12.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2.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12.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是代理商则还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12.1.2 投标函;12.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2.1.4 投标报价表 ;12.1.5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2.1.6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2.1.7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2.2 投标书二(技术部分)(格式见附件) 12.2.1 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12.2.2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12.2.3投标书二(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价格 。 12.3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2.3.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3.2 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2.3.3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2.3.4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2.3.5 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格式见附表)。12.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代理商则还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12.3.7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2.3.8投标型号设备及相关安全部件的我国有权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12.3.9投标人近两年已完成或在实施的类似项目清单 。12.3.10 投标人必须提交12.3.1-12.3.9款规定的资料。12.3.11 招标人在招标书(第四章)中要求的其他证书、文件等资料(其中有特定要求的,如果不提供也视同未实质性响应)。12.3.12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12.3.1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完整规范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得分;并且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12.4 投标文件由12.1、12.2、12.3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3.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13.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报价部分)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投标书二(技术部分)和投标书三(资格证明文件)可合并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13.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 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的编制 14.1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由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14.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可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4.2.1货物组成说明,货物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如有货物样本,应一并提供;14.2.2主要材料、结构明细表(包括名称、规格型号、需用量、生产厂名);14.2.3主要材料的质量鉴定证书;14.2.4加工设备情况(包括用于本次招标货物生产的加工、检测设备仪器);14.2.5货物制造、安装、验收标准;14.2.6详细的交货清单;14.2.7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对招标货物的规格、性能、材质、配套货物提出更为合理的替代方案等);14.2.8货物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14.2.9同类货物的销售业绩。15. 投标报价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 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几个或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6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捌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售标书(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户并提供证据到本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收款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金阊支行银行账号: ****************016.3投标保证金只接收汇票和银行转账,拒收现金。1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6.5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凭我公司出具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以转账的方式凭投标人出具的收据予以退还(无息)。1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6.3 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6.6.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3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或媒体发布的方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但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投标人按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下列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18.2.1 投标函 18.2.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8.2.3投标报价表 18.2.4投标货物和服务数量、规格、性能、品牌、交货期说明表 18.2.5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 18.2.6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8.2.7投标单位情况表 18.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签字确认。E. 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9.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密封19.1.1投标书一为报价部分,一正四副。19.1.2投标书二为技术部分,一正四副。19.1.3投标书三为资格证明(包括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一正四副。19.1.4以上投标书一必须单独密封,投标书二和三可合并后以合订本进行密封。19.1.5密封袋的封皮上应写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一(或二、三)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9.2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19.3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未分正、副本而出现不一致的由评审小组确定处理意见。20. 投标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规定的投标地点。20.2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招标人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21.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1.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人。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为准。21.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F. 开标和评标22. 开标22.1招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公证机关等方面代表参加。2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提交投标文件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22.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公证员拆封验证,招标工作人员当众唱标。22.4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人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2.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3.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23.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3.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3.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招标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4.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3.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24. 评标内容的保密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4.3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人解释原因。25. 对投标文件初审25.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25.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25.2.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25.2.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5.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2.4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商务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5.4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5.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拒绝:25.5.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5.5.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25.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5.5.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5.5.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5.5.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25.5.7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6. 投标的澄清26.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6.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性内容。27.废标27.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1.5评审小组认为投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或与招标要求严重不符的。27.2 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8.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8.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8.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28.2.4投标者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8.2.5投标者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8.2.6投标者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8.2.7参与苏州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8.3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G、授予合同29. 中标单位的确认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人的委托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单位。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单位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将在收到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如投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招标人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3招标人在授标时可以增加(或减少)中标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但增加的数量或金额不得超过中标货物和服务数量或金额的10%。 29.4评标委员会有权评定中标,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者中标。同时,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且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0. 合同授予标准30.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0.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31. 中标通知书3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交货时间、质量标准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3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2. 合同的签订32.1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采购单位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设备的配置、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5天内根据本条款提出调整合同价款及交货进度等的实施意见。33. 履约保证金33.1中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3.2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的三日内按规定将履约保证金交至甲方指定帐户。33.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人履行完合同并质保期满后凭中标单位的收款收据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返中标单位。H、其他事项34. 中标服务费34.1中标单位须按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付清。3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5. 监督和公证35.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5.2招标人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6.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1、投标函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我们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获知贵公司SZXY2014-W-G-001-A号的招标采购信息,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购买标书并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决定投该项目的全部内容。2.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1)该报价含从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该报价与开标一览表和明细报价的总价一致。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 30天。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通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9、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10、如果我们中标,我们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的5%支付给采购方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11、有关投标偏离、服务保证措施、要求甲方配合及其他说明均在投标书二中详细阐述。 12、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按下列方法联系:联系人:投标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传真: 年 月 日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交货时间1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投标总报价(人民币):金额大写元(¥: 元)联系人: 投标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传真: 年 月 日3、投标报价标投标报价表格式项目投标报价表序号标的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交付期1234567=5*6最终报价金额大写元投标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安装与调试费中包含吊装、(含设计费)配合等一切费用。2、各投标人可按此格式自制表格填写,每种规格型号的设备均须单独填写4、(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XY2014-W-G-001-A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权再委托特此委托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年 月日5、偏离表(技术、商务):偏离表(技术、商务)项目招标要求投标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可自行编写)类似项目一览表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合同期规模合同金额(万元)备注(联系电话联系人)1234注:投标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否则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联系人: 投标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传真: 年 月 日7、备品备件(表格可自行编制)(1)保期外备品备件报价表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易损件一览表设备(配件)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XY2014-W-G-001-A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方)公章: 年月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 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12年   万元实现利润2012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也可根据银行格式)银行资信证明鉴于 (单位名称)将于 年月日参加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XY2014-W-G-001-A号的招标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 (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账户号码为 ,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年 月 日,开具本证明日时点时该账户的余额为 元。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银行名称(盖章)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银行地址:年月日 9、中标通知书回执 中标通知书回执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们于年月日收到贵公司编号为SZXY2014-W-G-001-A的中标通知书,特作以下确认: 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与采购方签订合同。 2、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公司支付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进行收取的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 3、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于年 月 日之前向采购方支付中标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4、如果我们不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上的规定,贵公司可以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并有进一步向我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中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年 月 日第四章 招标书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越溪街道办事处委托,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招标机构,对本次采购的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参加竟标。一、招标编号:SZXY2014-W-G-001-A二、中标原则:在不超预算的前提下,由评委对除价格以外的因素进行综合打分,最后价格分与技术分相加,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单位。(评分标准附后) 三、采购内容清单及基本要求: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及其调试、售后服务等。本次所招设备的制造须符合我国最新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招标具体要求:招标数量及范围: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 备注单元门门体2200×3100门体采用网格复合式:前后门板采用1.0㎜厚钢板,门框采用40×40×2.0㎜厚方管,铰链采用轴承式加强铰链;腰头中档采用20×20×1.0㎜厚方管;顶帽:边框采用40×40×1.5㎜厚方管,中档采用20×20×1.0㎜厚方管,所用方管均采用镀锌方管;表面采用氟碳漆处理。115(樘)非可视对讲系统8户/套系统包括主机、电源、非可视对讲式话机(每户1只),采用直按式操作,可刷卡(每户配卡片3张、钥匙3把),电控锁1把,闭门器1只。管线、辅材、配件等。115(套)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相关要求:1、投标要求以及说明:1.1所有设备应具备该类产品的功能要求,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厂商或制造厂商,投标设备、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指标,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复印件.1.2用于工程的设备、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7565-2007,整个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否则按政府采购的相关条例处罚。1.3缺陷保修:如果设备交付使用后,缺陷多次反复出现,供方必须提出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直到最后调换,供方提供的质保从纠正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1.4如果是超出供方的责任范围的疏忽、误操作等情况而导致的更换修正,应由供方进行修理,其额外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1.5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限为3年以上,质保期内免费上门维修,供方对设备实行“三包”,对项目的质保供方自行承诺。供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4小时内响应,并在12小时内上门完成需方提出的维修要求(特殊配件更换除外)。1.6安装及调试有关要求:安装队伍必须加强管理,遵守现场的一切规章制度,文明施工,注意安全,一切伤亡事故由供方负全责;安装期间不得影响采购单位正常工作和秩序;安装期间,供方必须服从需方管理,设备进场要经需方验货后才能安装;供方安装及调试人员、施工机械或在运输装卸途中对其他设备及邻近管线等造成损坏,应由供方负责修复及承担一切费用;无论安装及调试期间或退换过程中,供方负责及时清理垃圾。2、本次招标只接受国产品牌2.1、出厂试验、现场试验应按国家及部委颁布的有关标准执行2.2、须提供近两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3、提供企业工装装备及生产能力介绍2.4、须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及服务承诺2.5、供应商必须在施工方施工时全程负责配合、协助施工、验收,免费提供安装时的技术力量与要求,直至验收通过、正常运行须提供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符合产品生产的相关标准,投标产品的质量验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如需再次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3、备件要求3.1、投标人认为需要考虑的备品备件须提供清单、分项报价(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2、投标人应提供一个质保期满后,在正常使用下可保证产品长期稳定运行的零部件、备品备件和材料清单,并标明其种类、生产厂家、厂家编号、单价和合计价,采购人有权决定全部或有选择的购买,并提供一个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3.3、提供专用工具清单,并标明其型号、价格及数量,并随设备移交采购人4、现场培训要求:投标人应负责在现场培训采购人的技术人员、操作和维护人员,在采购人认可培训开始的一个月前推荐培训计划、提供培训材料,培训后的人员应能熟练操作设备,了解产品结构、工作原理,并能排除一般故障5、售后服务要求:产品质保期≥3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提供质保期后的备品备件的优惠承诺。要求在苏州市或周边地区有零件储备仓库,能保障零备件长期供应四、综合有关说明: 1、投标人应以“单一责任”为基础对所有产品分别分开报价。并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其总报价应涉及产品制作、主、格式和安装所需的配件,及其运输、运杂保险、装卸、调试、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直至运行验收(包括电力部门和消防验收)完毕。2、中标人须能保证全部交货到指定安装现场,具体交货时间由需方按照需求确定。3、产品的箱体、所用的备品备件均需报产地、品牌、规格、数量、价格,明细报价后再报总价。4、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须提供如下文件:(1)随机备件清单(至少包括名称、规格、价格、数量、说明);(2)随机易损件清单(至少包括名称、规格、价格、数量、说明);(3)使用保养维修手册(一式五份);(4)专项说明(售后服务,优惠条件及需要说明的问题);(5)提供完整的技术文件;(6)投标人须保证在供货时提供供货清单。5、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6、货物验收标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货物验收标准,同时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的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合格证明。7、货物包装须按原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8、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文件以A4纸及中文资料为准。9、其他优惠条件,请予以书面说明。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评标结束后对落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2.1.5有关图纸2.1.6标准、规范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 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中标单位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中标单位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中标单位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5.1中标单位应保证所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非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中标单位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中标单位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2 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并提出索赔。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三年。6.包装中标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伴随服务7.1中标单位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7.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7.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中标单位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7.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7.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2中标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8.3中标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检验和验收9.1在交货前,中标单位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中标单位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9.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9.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中标单位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0.3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 合同价款和支付1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1.2中标单位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1.2.1合格的销售发票;1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1.4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对甲方征收的由甲方承担,对中标单位征收的由中标单位承担。六、违约责任12. 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 甲方违约责任13.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中标单位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中标单位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3.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中标单位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中标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14.中标单位违约责任14.1中标单位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补足。14.2中标单位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中标单位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不可抗力1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 16.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中标单位提出索赔。16.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中标单位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中标单位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6.2.1中标单位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6.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6.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中标单位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中标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6.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中标单位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中标单位接受。若中标单位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中标单位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6.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中标单位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八、履约保证金17.履约保证金17.1中标单位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金或保函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17.2中标单位如提供履约保函,则应按照第三章所给定格式或甲方可接受的其它格式提供。17.3如果中标单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7.4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单位履行完合同义务,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三天内退回。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8.合同的解除18.1甲方和中标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8.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8.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8.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8.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20.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鉴证后生效。十一、争议解决2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附则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方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23.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第六章 合同的特殊条款合同的特殊条款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XY2014-W-G-001-A号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中标单位负责完成甲方采购的 小区单元防盗门采购。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 ②中标单位中标的投标书; ③招标文件;④中标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从供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及质保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2、付款步骤:待合同签订生效后工程安装结束支付合同总额的50%,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审计结束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10%贰年内付清。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三、质量与验收:1、中标单位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材料并按国家的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验收。2、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中标单位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3、材料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中标单位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验收通过为准。5、中标单位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电传等方式通告甲方。四、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五、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并在收到中标单位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一份备存。第七章 评分标准一、价格分(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质量与品牌: 最高得30分1、设备技术指标及配置 最高得25分 比较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产品的品牌、技术指标和配置后进行打分,所有偏离均不得改变该产品的性能和使用。 2、所采用零配件的品牌和质量比较 最高得5分 三、售后服务: 15分1、产品质保期限的比较 最高得3分 在满足招标文件质保期年限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1分,最高得3分;2、承诺对设备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进行赔偿(三包承诺)最高得2分 3、售后服务方式和时间的比较最高得3分4、完成安装时间 最高得3分在满足招标文件供货日期的基础上,提前5天及以上的最高得3分由评委专家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可行性措施,及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际供货天数在1-3分内打分。5、零配件的供应保障最高得2分 6、其它伴随服务最高得2分 四、投标单位及生产厂家综合实力评价:最高得23分1、投标单位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2分 有得分无则不得分 2、投标单位技术力量比较最高得4分由评委酌情打分3、生产厂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得2分有得分无则不得分4、投标单位服务体系比较 最高得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5、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比较最高得2分由评委酌情打分6、生产厂家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有得分无则不得分7、生产厂家的工装装备及生产能力比较最高得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8、比较是否有其他优惠条件最高得5分 由评委酌情打分,无则不得分五、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 比较最高得2分注: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投标报价将不计数入平均价格内。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下浮30%收取进行收取。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万元(500-100)万元×o.7%=2.8万元(1000-500)万元×o.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o.35%=14万元(6000-5000)万元×o.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22.55*70%=15.785(万元)(全文完)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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