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试点)工程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3】199号 交易编号:J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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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温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高效节水试点)工程,已经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以豫水农【2013】1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温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区效益面积2.54万亩,其中低压管灌2.03万亩,喷灌面积0.51万亩。新打机井126眼,维修机井24眼,配套机井354眼,地埋管道315.06千米,桥涵13座,整修排涝沟道3.3千米,建设变压器11台区,地埋电缆118.15千米,修筑机耕道路4.5千米。
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5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固定式喷灌1000亩,低压管灌950亩,位于下石井村;
第二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固定式喷灌800亩,半固定式喷灌1200亩,低压管灌324亩,位于北冶村;
第三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固定式喷灌600亩,低压管灌1267亩。位于麻峪和南贾两个村;
第四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半固定式喷灌1520亩,低压管灌2693亩。位于盐东、平王、石渠、裴岭、王坟等五个行政村;
第五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低压管灌5330亩,位于作礼和夏庄两个行政村;
第六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低压管灌4675亩,位于大玉兰、祥云真、闫庄和苏庄四个行政村;
第七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低压管灌5070亩,位于罗坡底、赵马和吴丈三个行政村;
第八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新打机井65眼,钢井堡140套,位于作礼、夏庄、罗坡底、赵马、吴丈等五个行政村;
第九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新打机井61眼,洗井24眼,钢井堡214套,位于苏庄、石渠、裴岭、平王、下石井、闫庄、盐东、南贾、李召、大玉兰、北贾、祥云真、东南王、喜合、太康、麻峪、北冶、王坟等十三个行政村;
第十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配套机井183眼,位于作礼、夏庄、罗坡底、赵马、吴丈、苏庄、闫庄等七个村;
第十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配套机井171眼,位于石渠、裴岭、平王、下石井、盐东、南贾、大玉兰、祥云真、麻峪、北冶、王坟11个村机井配套工程;
第十二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修筑机耕道路4.5千米,桥涵13座,整修排涝沟道3.3千米,建变压器房11座,标识牌等;
第十三标段: 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变压器11台区,射频卡充值仪及射频卡等;
第十四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铺设地埋电缆64.73千米,位于夏庄、罗坡底、作礼、闫庄、苏庄、赵马、吴丈等7个行政村;
第十五标段:主要内容包括铺设地埋电缆53.42千米,位于祥云镇、大玉兰、南贾、盐东、下石井、北冶、麻峪、平王、石渠、王坟、裴岭等11个行政村;
第十六标段:监理标,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工作。
2.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
2.5拟定工期:1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4标段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上的PVC管材制造安装和喷灌设备制造安装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投标。
3.2第5—7标段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上的PVC管材制造安装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投标。
3.3第8、9标段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凿井专业资质二级(含临时)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制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资格;
3.4第10、11的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以上的水泵制造安装企业;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5第12标段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第13标段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安全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力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第14-15标段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以上;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具有相应的电缆、电线的生产企业;
(4)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不接受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投标。
3.8监理标段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却无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7、所有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第1-11,14-15标段投标人不需提供项目经理查询证明)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8.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与2014年1月26日至2014年1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第1-7标段、第14-15标段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2套;
第8、9、12、13标段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第8-9标段除外)、建造师注册证(第8-9标段除外)、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8-9标段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2套;
第10、11标段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2套;
监理标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及其安全生产培训证、其他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2套装订成册,到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进行投标报名,所有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两份,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均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注: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系统备案(包括企业备案和授权委托人备案,报名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河南省水利厅备案的授权委托人,网上下载打印,13-15标段除外),投标企业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期间不得更换。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9.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施工标段资料费1500元/套,监理标段资料费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水利网、焦作水利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2、监督单位
焦作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157*****869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公司: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先生
电话: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