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工程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乡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工程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乡等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地点: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
2.1.2 工程规模: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工程施工;
2.1.3 合同估算价:61万元。
2.1.4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12月01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1 年02月0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 1 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 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 2019年11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 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 2020年11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 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 2021 年 09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履约不合格单位:江苏大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德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 2019】 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
(7) 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 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b.本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11 月01日至 2021 年 11 月1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11 月11 日10 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事项
8.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2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 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海安市角斜镇五凌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
邮编:226600 | 邮编:226600 |
联 系 人:陈晓辉 | 联系人:林晓丹 |
电话:158*****533 | 电话:182*****065 |
招标
|
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