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招标编号:ZY21-SH10-FW741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资格符合下述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浙江销售公司未来两年内,计划新建投运18座加油站,视频监控系统是加油站运营必须配备的安防系统,按照国家视频监控管理要求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组织招标加油站的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设备及相应的安装服务。

1.2招标范围:单座加油站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供货及安装(含前期现场调研出具施工方案、前期线缆敷设等)、系统调试、系统集成、现场使用培训、设备质保等;每座加油站的具体配置按实际规模设计。本次招标采用单价招标,其他需求以订单为准。

1.3交货地点:浙江省内中石油加油站。

1.4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送到指定地点,货到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1.5免费质保期:设备安装上线验收通过后算起5年。

1.6价格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

1.7投标人资格要求:

1.7.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2020年电子工业产品集中采购结果》包13电视监控系统(防爆类)的有效的甲级供应商,且准入产品(8位分类编码:********)与招标产品一致,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网上核实为准);不具备投标将被否决;

1.7.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制件并加盖公章。

1.7.3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18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⑤不满足①至④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1.7.4其他要求:

本项目安装部分允许分包。

分包要求: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部分工作必须由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实施。投标人如不具备该资质,安装工作可分包,但需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分包。

二、招标文件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11月01日至2021年11月08日: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

② 按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售价向指定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

2.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2.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①只接受电汇,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②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1佘工741标书款”;

③电汇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银行帐号:****************485

2.4********28@qq.com%EF%BC%8C%E6%8B%9B%E6%A0%87%E6%9C%BA%E6%9E%84%E6%94%B6%E5%88%B0%E4%B8%8A%E8%BF%B0%E8%B5%84%E6%96%99%E5%B9%B6%E5%AE%A1%E6%A0%B8%E9%80%9A%E8%BF%87%E5%90%8E%E6%AC%A1%E6%97%A5%E5%9C%A8%E7%BD%91%E4%B8%8A%E8%A7%A3%E9%94%81%EF%BC%88%E5%A6%82%E5%9C%A8%E5%91%A8%E6%9C%AB%E8%B4%AD%E4%B9%B0%E5%9C%A8%E4%B8%8B%E4%B8%80%E5%91%A8%E5%91%A8%E4%B8%80%E8%A7%A3%E9%94%81%EF%BC%89%E5%8D%B3%E5%8F%AF%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2.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后,将电汇底单、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Excel版及盖公章的PDF版)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shzbzx2021@163.com,招标机构收到上述资料并审核通过后次日在网上解锁(如在周末购买在下一周周一解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建议在系统报名成功并付款后将所有报名资料打包成一个文件后将其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公司投标**项目登记文件”。

2.6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公告附件:电子全流程投标人附件(内含:投标人办理U-key指南、投标人用户手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等)

三、递交投标文件

3.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3.1.1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

①提交时间:建议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提报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

②投标截至时间见4.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3.2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③投标人电汇,须填写汇款附言:“21佘工741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与本邀请函2.3③条款相同。

四、开标

4.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11月2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再集中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五、其它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纪检监察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5.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销售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68号石油大厦9楼

联 系 人:李帅

电 话:****-********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佘庆薇 白晓旭

电 话:****-****************503

电子邮件:shzbzx2021@163.com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14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一: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1. 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2. 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戒。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中国石油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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