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第二批)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新建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第二批)物资设备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QSD2013-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铁路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1674号),铁道部和黑龙江省以《关于新建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1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哈齐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铝包钢芯铝绞线、隔离开关、 分段绝缘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哈齐客专起自哈尔滨站站外DK1+600沿滨洲线右侧折向北,跨过松花江、三环路后设哈尔滨北站,下钻绕城高速后,线路沿王万上行线右侧前行至万乐,之后并行滨洲线右侧经肇东、安达、龙凤、大庆西、泰康,以桥梁形式通过扎龙保护区实验区至红旗营东,然后线路折向北,跨齐泰公路、于榆树屯北跨过平齐线、军队专用线,沿平齐线左侧至齐齐哈尔市南苑开发区新设齐齐哈尔南站,出站后完成与平齐左线及动车组走行右线疏解,至齐齐哈尔南站外DK282+736.494,与既有平齐线相接。线路全长280.893km。全线桥梁长度约180km,无隧道,桥梁长度占线路总长约65%。沿线新建哈尔滨北站、裕民线路所、肇东站、安达站、大庆东站、大庆西站、泰康站、红旗营东站、齐齐哈尔南站,对既有齐齐哈尔站1~4道进行电化改造。
2.2资金来源:铁路及政府资金
2.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提供2011-2012年度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铁路专用设备,应提供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不接受国家铁路部门(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
(8)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作内容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电话:
****-********)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4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6时。
6.凡报名的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的检测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行政许可和强制认证证书(如有)、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有),投标产品业绩证明(提供原始合同及相应路局(集团公司)机务处或供电处的运营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3月5日上午8时1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5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4年3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中国中铁电气化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哈齐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祥安北大街与万宝大道交叉口路东60米处海升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国
138*****776、杨宏伟
152*****381传 真: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卢松军 高鑫宇
电 话:
186*****812 188*****999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哈齐客专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1.1.包件号:HQJCW-05
1.2.包件名称:铝包钢芯铝绞线
1.3.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回流线/加强线 JL/LB1A-240-26/7 吨 721
架空地线 JL/LB1A-63-6/1 吨 9
供电线 JL/LB1A-315-45/7 吨 49
1.4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不低于250KM/H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机务处)开具的运营证明影印件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2.1.包件号:HQJCW-07
2.2.包件名称:隔离开关
2.3.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隔离开关 单极电动 台 200
2.4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或以上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物资须具有不低于250KM/H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机务处)开具的运营证明影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包件号:HQJCW-09
3.2.包件名称:分段绝缘器
3.3.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分段绝缘器 消弧型,合成绝缘子泄漏距离 1600mm 台 55
3.4投标人资格条件:
1.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物资须具有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或铁路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不低于250KM/H铁路客运专线供货业绩,开通运营一年(含)以上,出具相应的购售合同影印件及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机务处)开具的运营证明影印件;
4.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