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商务局(成都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中日办)官方网站、微信、微博运营维护管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成都市商务局(成都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中日办)官方网站、微信、微博运营维护管理”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局拟开展“成都市商务局(成都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中日办)官方网站、微信、微博运营维护管理”采购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9〕17号)要求,更好宣传成都商务工作,方便企业和民众及时获取信息,促进各方互动交流,更好发挥网络理政、宣传引导和社会参与作用,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成都市商务局(成都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中日办)官方网站、微信、微博运营维护管理”采购项目。 二、服务要求 (一)成都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运维 (二)成都市商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运维 (三)成都市商务局官方新浪微博运维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二)付款方式 项目合同签订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项的60%;服务期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且收到成交人开具的等额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款项的40%。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 四、经费预算及来源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万元(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财政资金。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方式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在市商务局项目比选会现场提交相关资料,通过资质审查的单位可进入比选环节,报名参与比选且资质审查合格的参选单位不少于3家,否则比选取消。市商务局组建项目比选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见附件1)进行评审,根据比选单位情况无记名评分,以得分最高者为承办机构,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资质要求 (一)比选单位应为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的研究院所、社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 (二)比选单位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可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单位经营范围中应包含经济社会咨询服务,熟悉成都市商务工作相关情况,承担过相关市级或区(市)县政府部门的相关运维服务项目。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比选所需材料 参选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五)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章)。 (六)供应商情况简介、项目实施方案等。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定于2021年11月9日,在成都市商务局C802会议室(蜀锦路68号C栋8楼)进行比选。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在比选开始前30分钟内将参选材料密封并加盖公章后带至比选现场,迟到作废。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1:综合评分明细表 附件2:比选报名表 成都市商务局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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