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
蓝山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的蓝山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的蓝山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特许经营权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21【55】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HAXMZB-LS-20210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或删除以下内容)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执业许可证》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公交客运经营许可证。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内容与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内容不一致的,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内容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由报名经办人携带:①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③投标人资格条件相应资料,到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南平路丰利商务酒店10楼)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须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报名。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开标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即: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王韧 2、电话:135*****584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2)地 址: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116号 (3)联系人:王韧 (4)电话:135*****5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南平路丰利商务酒店10楼 (3)联系人:李国辉周玲娟 (4)电 话:181*****235/189*****172 (5)电子邮箱:********31@qq.com">********6@qq.com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的形式,保函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 2、保函格式需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中“投标保函格式”规定,并将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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