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对安宁市城镇所有房屋建筑(城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市政道路、桥梁),即:连然街道、金方街道、温泉街道、太平街道、草铺街道、青龙街道、县街街道、八街街道、禄裱街道内,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全部建筑房屋,及辖区内市政道路、桥梁进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2.2 招标范围:
对安宁市城镇房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详细服务内容、范围及需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总投资:360万元
招标规模:*******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
2.6 项目实施时间: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服务地点:安宁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地点为准)。
2.8.2服务周期:于2021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且各阶段工作进度须满足招标人需求。
2.8.3招标规模:36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5.2拟派人员要求:①外业工作: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4人,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不少于10人,市政专业工程师不少于4人,委派工作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注册证书与隶属企业相对应;工程技术人员需要驻场,对外业普查房屋结构类型、抗震措施、安全隐患,对道路的设计构造、区域地质、隐患进行分析,对填报信息内容进行指导;参与外业普查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员一致,需要驻地提供服务,街道及行政主管部门临时通知后,6小时内就位,开展工作;第三方技术团队应具备测绘技术人员对市政道路、桥梁的坐标、范围、进行定位施测、填报。②内业工作:分为软件运用操作和信息采集整理两部分;软件操作工作人员具备测绘软件运用、在APP软件平台的基础上对区域界面、图层进行分割,能够熟练操作APP软件对图框、线性的增加、删除、切割、合并、拆分等界面处理,对现场外业的界面操作进行指导;信息采集整理需要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网上管理系统、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平台、农危改信息监管平台和城建档案、物业管理单位等资源多渠道、多方式获取收集基础数据,对信息采集表进行填报、整理;
3.5.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17年-2019年或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按成立年份提供)。
3.5.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
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被执行人行为。
3.5.5其他要求:服务工作拟投入现场车辆配置不少于10台,时刻备用;城区、街道设置临时办公室,配备相应办公设备,办公用品,便于信息填报、整理。
3.5.6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1 14:00至2021-11-0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24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①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下载并阅读《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一投标人》,若因投标人(投标人)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25楼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大屯金色港湾小区2幢一单元
招标联系人:唐志林招标代理联系人:宋兴涛
招标人联系电话:138*****32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5*****895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和城乡建 房屋建筑 风险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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