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接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项目,对该服务项目决定开展询价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请各企业单位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1年11月。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对纳入监测的79家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市直属企业1家、禅城区5家、南海区17家、顺德区20家、高明区14家、三水区22家)进行初审、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
(1)初审。服务单位对申报监测单位的材料进行整理归类,初步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资料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监测单位的材料认真研读,对照《佛山市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进行审核。
(3)实地考核。随机抽取实地考察单位,评审专家对企业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核查企业监测材料原件。
(4)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根据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情况,对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标准进行打分,将评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提出推荐名单。
2.对纳入监测的36家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南海区2家、顺德区2家、高明区7家、三水区25家)进行初审、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
(1)初审。服务单位对申报监测单位的材料进行整理归类,初步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资料评审。评审专家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监测材料认真研读,对照《佛山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进行审核。
(3)实地考核。随机抽取实地考察单位,评审专家核查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材料原件,对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4)评审结果。评审专家根据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情况,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提出推荐名单。
3.对申报认定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1家家庭农场和纳入监测的9家家庭农场(高明区3家、三水区6家)进行初审、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
(1)初审。服务单位对申报认定和监测单位的材料进行整理归类,初步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资料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示范家庭农场的材料认真研读,对照《佛山市农业局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审核。
(3)实地考核。评审专家核查家庭农场申报材料原件,对家庭农场生产基地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4)评审结果。随机抽取实地考察单位,评审专家根据资料评审和实地评审情况,出具专家评审报告,提出推荐名单。
(二)资质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2.单位经营范围具备咨询或评审等内容。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报价要求
项目报价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评审费用及场地要求。评审费用包括组织资料评审、实地考核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场地费、专家劳务费、会务费、交通费、工作餐费、资料费及其他费用。
2.评审专家要求。根据项目的专业特点,在省、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5名,其中畜禽养殖类专家1名、渔业类专家1名、园艺种植类专家1名、经济管理类专家1名、注册会计师1名。
3.评审时间安排。评审时间安排3天。
有意向单位请于2021年11月8日前将单位资质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价书(附后)、制作团队配备情况等材料盖章密封后快递或送至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11号楼3楼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发展科(快递单请备注佛山市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项目,以收到报价书表时间为准)。
四、确定项目承接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及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小组,小组成员集中对报价截止日期前收到的材料统一开封,依据《佛山市农业农村局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招标投标内部管理制度》,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情况将在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欢迎各企业单位报价。
附件:报价书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
*******.doc" alt="报价书.doc"> 报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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